回到住所的时候,已经下午两点了。

    今天礼拜五,李清源打算醒醒酒后,去接周瑾瑜,而且他打算晚上就换个住处,离开这个地方。

    躺在小床上,呆呆望着天花板,脑海中回忆起过往的一些经历。

    前尘太远,今生太短,印象比较深刻的人就那么几个。

    刘富民是穿越之后第一个接触的人,对方很会做人,白吃了几天的饭,不但没有丝毫情绪,眼看时限将至,连提都没提彼此约定的事。

    李清源对其感官很好。

    十日将近,他正在考虑如何帮其赚一些钱……

    之后是叶盼盼,这个女人很奇怪,她对自己过于轻信,对别人却能保持理智。

    她是为了利益的伪装,还是想和自己发生点什么?

    发行公司是個锚点,持股少不要紧,以后可以增资扩股,但大股东是否值得信任呢?

    掏出兜里的火机把玩,镀金机身倒映出他清俊的面庞,想起初遇时她转身那个亮晶晶的眼神,李清源莞尔一笑。

    “骨子里是个小女人罢了。”

    小女人会对信任的男人产生盲从,但双方一旦失去信任基础,翻脸和绝情也是她们的常态。

    这反而有点棘手,处理关系会变得麻烦。

    所以李清源打算先找个女朋友,再认真思考和她的关系。

    找个女友……

    这个想法多少有点酒后燥热的缘故,躺在那翻来覆去,满眼都是墙上海报那张盛世美颜。

    “清霞?”

    李清源翻了个身,看看爆皮的墙体,报纸糊的吊棚……

    “有点挑战性啊。”

    暂时压下念头,他又想起了张亨福来。

    张胖子在报业混了二十年,人脉不可能不广,这次得罪也是无奈之举,要不要找个理由结好?

    思考了一下,李清源觉得很有必要。

    最好是把他拉到公司来,《天天报》的身份也能做些文章,对曹明志也是个制衡。

    张胖子要结好,那杨胜昌呢?

    他敢带人去报社闹事,起码证明了胆子很大。

    对峙的时候,被自己一挑衅,就有些控制不住情绪,此人有点拎不清啊。

    公司的开户行在永隆,以后叶盼盼难免和他打交道……

    “是个隐患,要不送他进去吧?”

    嗯,自己即将进入《信报》,到了报社里,也需要搞个新闻出来服众。

    恰好杨胜昌有能力,让他和刘富民一块赚点钱,然后背个锅?

    汝妻女吾养之?

    昌哥,小弟对不住了!

    进入《信报》,是刚才曹明志答应下来的,当然为了避免林骆两人多心,还是要先过他们夫妇那关。

    前世李清源读过不少林山止的文章,虽然没会过面,但对其多少有些了解。

    林山止早期曾在《明报》担任资料搜集员,后来留学英国,在剑桥工业学院攻读经济学,回港后担任《明报晚报》副总编辑。

    年离开明报集团,创立《信报财经新闻》,但不久便遇到了石油危机,股市大跌,信报同样遇到经营困难。

    当时林山止为了维系报社,把印刷机都卖掉了。

    他的前半生烙上了《明报》的印记,为人也类金镛,表面上拙于言辞,实际绝顶聪明,城府极深。

    相较于林山止,李清源对其夫人骆有梅没任何了解,只知道她背景很强。() ()

    她有一个弟弟叫骆应钧,李清源觉得名字很熟,仔细回忆了下,想起来应该是在版《射雕》和版《神雕》,饰演黄药师的那位。

    而她有两个哥哥,一位是目前香江著名的金牌律师,号称律师界的“四大天王”之一。

    另一位叫骆应全,不光在警界身居高位,黑道上也是鼎鼎大名,与和盛和的开山大佬尤伯交从过密。

    曹明志说起他的时候,还笑着说,有个东南亚拳赛夺冠的双花红棍,目前在尖沙咀开了两家舞厅,又搞电影做演员,这个人还曾是骆应全的小弟。

    东南亚拳赛夺冠,还在尖沙咀开舞厅的双花红棍,不是陈慧敏吗?

    ……

    当然这些也不能算做背景,起码不算强背景。

    李清源就知道,《信报》背后还站着股坛怪杰香直球,是名副其实的香江股史第一人。

    目前手握至少两家上市公司,布局也主要在地产行业。

    他为什么热衷进报社?

    还不是因为混进报业,才有这种资源。

    不过报界也有细分领域,而《信报》作为香江第一家财经报纸,少不了和资本打交道,十分适合积累人脉。

    刚才曹明志决定投资,是真的被那份商业计划打动了吗?

    有一些,但更多的,是认为李清源这个人值得投资。

    年纪轻轻有商业头脑,短时间就能取得一些成就,却不专注自己创业,一门心思往报社钻,这么清醒的人不常见。

    李清源在脑子里,把这段时间接触的人都过了一遍,感觉没什么疏漏,这才放下心。

    不是他心脏,人与人的关系不去思考,处事就会没有章法,浑浑噩噩,什么时候遭遇背刺都不知道。

    他是前世吃亏得来的经验,教训绝对深刻!

    躺了一会,李清源开始收拾东西。

    从今天起,他就要告别乐华邨了。

    其实一个人住的话,条件简陋点没什么,房间尽管小,但被他收拾的很干净。

    问题他住在十五楼,当早上穿好西装、系好领带、搓了一头发蜡,皮鞋擦到反光,靓仔到没朋友时……

    打开电梯门,迎接他的是庞大到足足占了整个电梯的垃圾箱,只留了一道小小的间隙在控制盘旁边。

    这时候垃圾箱后的保洁阿姨还会探出头来问他,“靓仔,你进来吗?”

    是的,整个乐华邨,都没有特地运输垃圾的电梯,只能占用载客电梯。

    而当你大汗淋漓爬下了楼,只要没出固定范围,随时可能会遭遇一张包裹着不可名状物的报纸袭击。

    然后隔天,物业会贴出公告:“禁止高空抛粪!”

    没错,下水道被堵在这里经常发生。

    当然这里也并未全是不好,起码人情味很足。

    古惑仔不会在这里逞强,毒贩子不会在这里选客,凤姐穿的再风骚,也不会遭到歧视。

    脱离抛物危险区,街口的老太太挎筐提篮,小孩儿抱着老母鸡,大人笑,孩子闹,鸡打鸣,鹅鸭叫,做工的做工,卖货的卖货。

    李清源提着包,回头深深望了一眼。

    乐华邨是他穿越的起点,他不会忘记这里,也一定会回来。

    不过那时候,一定是他带着善意和荣耀,为改善这里的居住环境而回。

    PS:第一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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