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幕降临,这世界自由得很,并无宵禁一说。

    一路上人声鼎沸,此时快要入夏,夜间晚风清凉,街上的人瞧着倒是比白日还要多。

    各色各样的摊贩依次排列在路两侧,吆喝声叫卖声不绝于耳,间或穿插着些讨价还价的嗓门。

    云晓看着眼前亮眼的街景,心里忍不住点头,古人还是很会享受的,夜生活比起现代也是不遑多让,瞧瞧这大灯笼,这大嗓门,这大人群,妥妥的古代夜市。

    她没多忍耐,早已被摊贩摆着的小玩意吸引走,簪子手串耳坠......简直是眼花缭乱,云晓在原来的世界便是一个爱打扮的小姑娘,到了这心性依旧没变,不过......

    她一伸袖口,摸到一个荷包。

    得省着点花,这钱还是前些天薛谌给她的。

    他们当时一起去雇马车,打算过几日出庄去附近的花镇,可正准备掏钱的时候,云晓才猛地意识到她浑身上下什么钱也没有,衣服是林竹和函娘送的,鞭子是薛谌买的,就连这几天的吃食也是陈珂和吴城换着请的。

    薛谌看着她掏钱的动作僵在原地,抿了抿唇忍住笑,然后把钱给付了。

    顺手把荷包扔给了云晓。

    云晓差点被荷包砸了头。

    乍一回过神,手里抓了个沉甸甸的物什,还没看清,已经被敞着的口子内冒出的银白光泽晃了眼,再仔细一瞧,隐隐约约还能瞧见底下金色一片。

    薛谌,是真有钱啊。

    云晓无意识地摩挲着银子,她还记得她当时问薛谌怎么这么多钱,薛谌的回答是家里有铺子有屋宅还有良田,不愁没钱。云晓自此没理他,自个儿走。家破人亡的人,话能不能再假点。

    其实薛谌的钱确实是家里的,他只是杀了那些觊觎家中财产的人,变卖方宅良田,从此一心经商,现下京城小半铺子都是薛谌的。

    “啪。”

    一个响指一下子把云晓打回了神,她抬头看着眼前的人,他背后黑夜与各色灯笼交织,灯笼单薄温暖的光无法驱散所有的黑暗,人群霎那间全部安静下来,她只能看得见他被映红的脸庞,眼尾被照得通红,暖光一扫而空脸上常有的冷意,换上了少有的嫌弃表情。

    “再不买就挡着别人做生意了。”

    他随意在摊子上挑了支蝴蝶簪子,随后往云晓脑袋上扫了一眼,顺手一插。从袖口中拂出一块银子,稳稳当当落在原先蝴蝶簪子的位置。

    云晓便被提溜走了。

    要不是林竹让他看着云晓别迟了庆功宴,他哪里至于来看这傻子想买不敢买一副无法割舍的样子。

    他看起来像是很抠门不会付钱的人吗?再不济,她不是看上了那陈珂,陈珂貌似也不是要拒绝的样子,最重要的是,陈珂也不是缺钱的主。

    堂堂第一世家接班人,有的是人送钱。

    云晓一路被提到酒楼门口,她尚且来不及思考,就被迫站直,还没说句话,眼前已是笑眯眯前来迎接的酒楼小厮。

    一路跟着小厮,云晓和薛谌却心思各异。

    云晓一想到刚刚被薛谌迷了眼傻了半天的事就觉得丢脸,头上间接清脆的撞击声更提醒了她今晚的花痴。

    薛谌闲来无事,看着云晓在前面跟着小厮走,她头上的银色蝴蝶不时碰撞,那蝴蝶部分由四片银制蝴蝶翅膀共同穿成,无论从哪面看都是有整只蝴蝶形状的,底下还坠了颗银铃铛,煞是好看,铃铛叮当的声音也清脆悦耳。

    我眼光真好,便宜云晓了。

    小厮领着他们穿过层层的人群,来到函娘早早定的顶楼的包间。

    函娘和吴城早早到了,此时也已点完菜回到包间与众人闲谈。

    一张较大的长桌位于包间正中间,一侧三个座位,函娘和林竹坐在同一侧,她们正对面是吴城和陈珂。

    云晓一进门看到这座位排的,内心可谓是万分满意,陈珂啊陈珂,虽然你下午犯傻了,但现在你智商回归了,再加上我的操作,保管你早日拿下美人。

    薛谌一进门,只是挑了挑眉,没说话,坐在陈珂右侧,与云晓相对。

    吴城看众人都落座了,便起身,举起酒杯,朝在座深深鞠了一躬,然后将酒杯内的酒一饮而尽。

    “我料定自己此生永无出头之日,可是却迎来各位的救济和帮衬,我如今才能好好的站在这里,敬各位一杯。”

    酒杯已空,复添满,一昂首,再空。

    “我吴城今生没有别无所求,我再过一月便要到京城去,不查到当年的真相我死也无法安生。”

    “这么快!”先有反应的是函娘。

    吴城如今在她店里才呆了一旬不到,虽然她知道这一天总会到来,但她没想到这么快。

    其余人即使有些反应也被函娘的举动迅速吸引走了视线。

    林竹的眼神在吴城和函娘之间徘徊,意识到了什么不得了的事情但十分不解。

    吴城和函娘?

    怎么想都不明白。

    陈珂和薛谌也有些小惊讶,但接受程度良好,笑了笑,就没搭话。

    云晓作为唯一的知情人,没放过这个开麦的机会。

    “看函娘这急的,吴城,给函娘一个准话,何时能回。”

    “这......”吴城眼神悄悄爬上函娘的脸,看到后者面色如常,这才放心说,“说不准,最快五年,最坏就是不回了罢。”

    函娘闷头吃菜,没有理会吴城。

    林竹总算看懂局势,她顺势靠近函娘,附身在函娘耳旁,轻轻说些什么。

    “我认识许多好儿郎,通通给你相看。”

    云晓也挪到函娘身边,一手搭在函娘肩上,一手拿着手帕轻轻在眼下拭了拭,做出一副伤心模样,“咱们函娘好生可怜,怕是单相思呢。”

    “不是,我......我也是爱慕函娘的,但我......”吴城憋红了脸,酒意也稍稍有些上来,“函娘,我不奢求你等我,我,你,你要是......也是行的,我,我过三月后再回去!”

    过几月再回去都一样,十年前的痕迹现在早已被清洗干净,哪里还会给人留下线索呢。只是吴城先前着急了些,他把当年之事压在心里,久而久之成了一块无法轻易挪动的巨石,就这么堵在心头,压得人喘不过气来。

    吴城实际上还是只有十几岁,做事还是不全妥当,不如多留些时日,给函娘一点安慰,也给自己一些梳理的时间。

    函娘抬起头来,依旧没说话,只轻轻点了点头。

    桌子底下的手却松开了一块衣角,只留下皱褶的痕迹。

    云晓见状,回到座位上,没有坐下,直接举起酒杯,在众人面前掠过一圈,一饮而尽。

    “今日宴席乃是函娘和吴城所办,说是庆功宴,我们都心领了,看着函娘和吴城如今平安模样,便是我们最大的欢喜。”

    接着,她坐下来,重新斟了一杯酒,直直面向陈珂。

    “我看在场功劳最大的怕是以血作墨唤醒吴城的陈珂,陈公子,云晓敬你一杯。”

    陈珂微微一笑,端起酒杯没有犹豫便一饮而尽,“若不是林竹姑娘与你们在先前调查出双煞的事,我也是无法单独做成这事的。”

    其实陈珂几天前便来到了瑞庄。他已是弱冠之年,家族便派他外出游历。为了省时间也为了多斩杀些妖兽,陈珂在赶路时不坐马车,他向来是独自翻山越岭,夜间便在山洞里过夜,养成了一身野外生活技能,也是游历的一部分收获。

    那天,他再一次在山间穿梭时,忽闻一阵悦耳笛声,他停下脚步,最终找到声音的来源,是山谷对侧的一位妙龄女子,一袭紫色长裙,谷风轻吹起她的发丝、裙摆。

    悠扬笛声如丝如缕,陈珂站在山的一侧静静伫立,目光落在那紫衣女子身上。

    世上难再遇如此佳人,他们的相见一定是上天的旨意。

    待到天光大亮,陈珂才意识到时间过了多久,这次他不想再追求速度,不追求结果,游历之事暂且搁置,因为他遇到了他的真命天女。

    林竹看天亮了,便回客栈了,还纳闷今日倒是一只妖兽也没碰到,下山之路异常顺畅。

    她不知道的是,身后的男子每每想向前几步,就被她身边出现的妖兽耽搁了脚步。

    之后陈珂总找不到合适的时机出现在林竹面前,直到发现她们要上山。

    当然,这中间的过程他是不会跟他们说明的,还是保持神秘最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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