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1.

    在离开商店的时候两位同行者手上多了很多包裹。

    都是布料、图纸和衣服。

    没想到,最后扔出最多金币的地方是服装店,当我们都以为会在珠宝商店一掷千金的时候,拿下一枚发卡就戛然而止。

    漂亮珠宝固然很好,但我是魔法石派的。

    ——仍然记得学生时代搭档送我宝石胸针的原因是嫌弃在我身上的无意识灌注魔力的魔法石过于刺眼。

    在交换过后虽然见过那枚鄙人精心雕琢魔法石饰品,但明显没有在我身上的时候那么嫌弃,这明显是对我有意见。

    我只是普普通通的兼容了自身魔力丰沛和喜欢闪闪发光的东西这两件事而已!

    哼!

    552.

    喜欢漂亮衣服是我逃不过的事情。

    比如,刚买的有特色编织手法的不规则花朵下摆短斗篷,已经穿在身上像花蝴蝶一般开始展示了。

    青少年别过了视线。

    毕竟有的人就算展开了手臂(和斗篷)也飞不起来。

    购物结束,游览算是告一段落,欢迎来到忏悔时间。

    虽然这么说有点早,但脱离了商店的影响范围又不想提包,不得不为之,也就到了分类时为自己的一时草率而后悔懊恼环节。

    就像你在睡前突然想起今天白天做的一件傻事,无法更改既定现实,黑历史反复循环拷打。

    我是傻*.jpg

    常用常新。

    与此同时,我也被动加入了鸟类审美。

    杰罗姆对我花里胡哨的品味表示认可,但比起他还是还是略逊一筹。

    不是,你那用于伪装的羽毛耳朵配色怎么好意思说的出口?就算是花里胡哨也有洛可可碎花和花开富贵这种区别啊!!!

    553.

    下午的行程是花园和葡萄园。

    我认为这种安排是不合理的,什么正常人会在最热最晒的午后顶着大太阳去露天花园看花?而且现在还是初秋,热得莫名其妙。

    事物不因个人意志而转移,但可以戴帽子。

    “我就说服装店热销为什么是草帽!真是……!”

    穿过林荫,阳光倾泻的那一瞬屏住了呼吸——

    百万朵玫瑰的黄金热浪!

    远处是金玫瑰的花丛,在日光之下闪耀着黄金般的金属光泽,颇有几分竞争之意,闪耀的金色重瓣像是油画晕染的微小太阳,不知其数的汇聚、织成一片波澜。

    与麦田不同、精致的、不掺杂意象思考、绝对直观的美丽。

    日光随花海流入心中。

    554.

    值回票价。

    我被这一瞬间的美丽晃花了眼,毕竟具像化的美这种东西是直观的,哪怕只是数以万计的玫瑰只是说出来就足够想象。

    法师们的浪漫是法术层面的光彩夺目、幻想至极的,但现实的美也是足以打动神明的。

    不得不说,我想起来了关于金玫瑰的传说故事。

    虽然说是不在意,但记得当地的传说也是不可缺少的一环,这可以给行程带来一点神秘色彩,增加代入氛围。

    无论是什么物品,前面带上了黄金的词缀,就仿佛走进了神秘国度,带着浓烈到极端的感情,无论是金苹果、金羊毛、黄金之龙还是金玫瑰。

    555.

    以前金玫瑰平原不叫这个名字,确切来说甚至不是个平原。

    山地地区对农业种植的影响众所周知,也就是在帝国建立前这里饱受粮食短缺影响,而且那时也没有先进的技术,山民们的生活可想而知。

    但这次故事的主人公并不是魔法师、剑士还是异族,他只是个最普通的人,经受饥饿、贫困和孤单的人类。

    唯一让他和魔法有关系的事物是他所居住的山林有一位不再能使用法术的魔法师。

    山民偷走了魔法师的花。

    魔法师并没有发现少了一朵花苞。

    说起来那只是对“城里的贵族”最平平无奇的装饰,只配摆在角落的花,品种不高贵、颜色不纯粹还有着发育不良的残缺。

    但那仍然是一朵玫瑰。

    在夜晚,山民躺在草席上,透过草席传来大地的冰冷气息,枕边是那只有花苞不一定会开的玫瑰。

    他在幻想玫瑰的气味。

    在幻想的过程中,坠入梦乡,意识模糊之际,他想不出玫瑰究竟有着怎样甜美的芳香,回想起喜欢的姑娘头发的味道,如果一定要选一个,他认为这就是正确答案。

    其实如果一定要说的话,他喜欢的姑娘头发没什么味道,大多数时候只是人类分泌的油脂的味道,发酵一段时间并不美妙,但姑娘只会在洗过头发后才让他触摸。

    山民在触碰前还会把那双粗糙的手在自己也没有多干净的衣服上反复擦拭,以免污染。

    他会给姑娘编发辫。

    姑娘洗过的头发带着皮肤的温暖,没有什么气味,残留在山民手上的气味暖融融的。

    那是摆脱孤独的感觉。

    山民是附近村庄的怪胎,如果一定要归属村子的话,毕竟他一个人住在山林里,从小到大,在不知几岁的童年开始就一直这样。

    只有姑娘是会来找他的人。

    他们在一起聊天、采集、在山林里奔跑,木讷的山民被姑娘从山林的孤寂中拉出,他也因此喜欢上有着对方存在的人烟,还有姑娘本身。

    556.

    有那么一天,姑娘知道了什么是玫瑰。

    和她木讷的朋友诉说了这份向往,那是和山林凌厉风吹雨打无关、娇生惯养的花,这就足以唤起偏远地区村姑的幻想。

    世事难料。

    说者无心,听着有意。

    也就是这样吧,悲剧殿下了基调。

    山民偷走了花。

    山民试图让这花苞成为真正的玫瑰、想作为一个惊喜送给姑娘,就像有了小秘密哪般一时忽略了朋友的状况。

    在花开的前一天,山民找到了姑娘,说出了他的秘密——

    明天他想请姑娘看一朵盛开的玫瑰花。

    没有明天了。

    姑娘死在逃婚途中的山林。

    山民因为盗窃成为魔法师的奴隶。

    再也无法抵达明天了。

    金玫瑰第一次被培育出生长在山民的心口,是由山民偷走的花的后代而来,期间已是奴隶的山民担任着魔法师的花匠,以自己的骨血养育着这些花。

    最后的花种被山民藏于心口伤疤中。

    失去利用价值的山民最终死在他早已破败的家中,这是魔法师最后、为数不多的仁慈,也可能他不想把废物丢在自己家附近。

    第一株具有魔法属性金玫瑰长在骨血之上。

    实际上没有骨血作为养料,自然生长的金玫瑰也可以活得很好。

    人们发现自然生长的金玫瑰的时候,惊叹于这一片荒凉中的鎏金、也是一种未曾被发现的魔药、还有起安抚精神的效果,直至后来研究发现这是人类培育种。

    至于金玫瑰平原为什么会叫这个名字,还有这份古代传说故事为什么会这般细致,得益于大地之神的降临。

    祂的眷属从大地、山林与金玫瑰读出了故事、空无一人的寂静和沉默的爱。

    从姑娘过去向往拥有的金色长发读到山民最后的花,这里从饥荒的山林变成合适耕作的平原,这里是金玫瑰的故乡——

    金玫瑰平原。

    557.

    “在古代的一段时间,金玫瑰平原的女孩出嫁前一天会收到恋人送出待放的花苞,别在发间,晚上将其放在枕边,第二天的婚礼时花朵绽放。”

    “后来金玫瑰普及开来,婚花也就固定成它,变成固定不变的传统。”

    “也是这里更喜欢金发的原因。”

    我分享完这个古老的故事,有些唏嘘。

    “这传说确实是个爱情故事,但爱情也并不是说爱情本身,这更像是眷恋,人们总有着那么一瞬永生难忘的瞬间,这可能就是黄金为此停留的原因,就像另一个永恒之金的诞生。”

    传说挚爱之人百年的戒指会变成永恒之金,一种优秀的精神法术媒介。

    “为这份真挚不变而感动。”

    558.

    我的旅伴是很感慨这个传说,但还是夹杂着对我的不信任。

    顺带一提,还有旅客刚才也凑过来听我讲传说。

    “快千年前的古代传说能到这么细致你不会是瞎编的吧?虽然金玫瑰的故事确实有广泛传闻,但也没到这程度,还有很多不同版本!”

    青少年的疑问我曾经也有,但我已不复从前。

    “因为这个故事的原版记录在丰收神殿供奉着,名字叫做《金玫瑰圣文》,我在复苏神殿藏书库看过原版魔法拓印本的魔法拓印本。”

    看的有来头的三手书。

    然后在得到授权下,我也拓了一本,这辈子第一次使用出魔法拓印术。

    主要是因为这只是本的内容属于“古代传说童话集”范畴,并没有法术秘传,所以才能让人看到,但还是要说这童话集细思过后和恐怖故事很像了,对儿童更是邪门。

    杰罗姆信服了,虽然在座各位也没看原版书,但还是听过这个名字。

    559.

    不提传说故事还好,这搞得之后本就在故事之后变得没什么趣味的活动……身后跟了些许还想听什么传说的旅者。

    有一说一,没什么好讲的了,我也不知道多的了。

    让人有些烦躁。

    下午又是以采买收尾,收获了之后可以去看看的蔷薇苹果采购商信息。

    还有葡萄园特色点心葡萄派,我喜欢这个。

    560.

    回归旅馆杰罗姆的第一件事就是去问西蒙关于丰收神殿藏书的事情,尤其是今天听到的故事。

    拉瓦西祝青少年的求知好学精神可以延续更久。

    我,我是摊平在浴室的废物小点心。

    今日行程大功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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