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暮时分,被烘烤过的土地散发出烧焦的味道,一出门,林媚珠只觉热浪篷篷扑上脸,连眼都热得像是被浆糊糊住了一样。林媚珠走了两步,感觉像踩在棉花上一般,身子轻飘飘的。
晴儿提醒她:“姑娘,门在另一头呢。”
林媚珠含糊应了声:“换身衣裳再走。”
晴儿一想也是,将人送回厢房,又出去吩咐煮解酒汤。
林媚珠起先是不想理,梳洗后醉意上涌,也真记不起有个人在门外候着了。
西窗低矮,恰见远处溪流倒映星月,泉水叮咚与草虫窸窣交织。林媚珠望着那片璀璨星河,渐渐出了神。
道观门前,月老树下。
夜色渐浓,但他还是一眼找到了当年自己在这棵树上留下的印记。
十多年了,劈斫留下的半圈刀痕长成了深褐色的马蹄瘢痕,边缘微微隆起,有些硌手。他记得当时自己明明用尽了所有力气,如今回头看看,这似乎只是隔靴挠痒的力度。
那时李婕宜搬出王府已经两年了,还在道观后边建了别院,外界都说别院常有男子出入,许是长公主的入幕之宾,又有说长公主与定北王马上就要和离了。沈长风急了,想了各种法子想讨李婕宜开心。只是不管他怎么做,李婕宜似乎都不喜欢他。有次她和沈仲达闹了矛盾,他听到她说:“我恨自己将他留了下来。”
他很清楚她说的‘他’是谁。他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听说道观前的状元树有求必应,沈长风找了一箩筐红绸,用牙口咬着提柄,爬到了树的最顶端,一道一道系上红绸,每系上一道默念一次保佑自己更乖更聪明更讨人喜欢。
然后他看到了某个树杆上的两个名字,其中一个是宋九思。
他开始疯狂地调查这个叫宋九思的男人的一切,而后发现了他们之间那些被掩埋又惊世骇俗的故事。
自此,宋九思成了沈长风素未谋面的仇人。
他质问李婕宜:“为什么你不爱沈仲达,你还要嫁给他?为什么你不想要我,却还要将我生下来!”
李婕宜没有因为他只是一个半大孩童就敷衍回答,她开诚布公道:“对我而言,不能嫁给自己想嫁的人,嫁给谁都一样的。”
“至于你,只是意外罢了。”
沈长风自此踏上了叛逆之路。学好变乖很难,但是变成纨绔草包只需要一个晚上。
只是不管他怎么闹,李婕宜也只是冷眼旁观,替他擦屁股的永远只有脾气暴躁的沈仲达。
一次醉了酒,沈长风拎着斧头冲到道观,要将这棵碍眼的状元树砍了。
他的手被磨破了皮,每次挥动斧头扯得皮肉喇喇地疼,终于在他快要力竭的时候李婕宜出现了。
她坐在马背上,穿着一身黑红色骑服,长发高高束起,腰背挺直,夹着马腹的小腿肌肉修长有力。尽管风尘仆仆,还是道不尽的利落飒爽。
李婕宜对他的举动无动于衷,继续打马往前走。
沈长风气疯了,冲她大吼:“你这么想他,你怎么不去死!”
四下的精卫齐齐变色,恨不得将他原地埋了。
他本以为李婕宜这么骄傲好强的一个人,一定会因为他说的混账话将他或者会打他一顿,至少也痛斥一顿,也好过对他不闻不问的好。可是她只是百般无奈又自嘲地笑笑:“你说得对,我早该死了。”
她像一朵迅速枯萎颓败的花,瞬间失了生机,她脊背仍旧绷得很直,像所有的白杨一样倔强地刺向天空,只她的步子沉重到让人怀疑这棵白杨下一刻会不会轰然倒下。白杨林张开手,用黑暗拥抱她的萧索和孤独,只留下一个手足无措的他。
沈长风讨厌白杨林的味道。黄沙下淡淡的铁腥味,很像当年他被绑在树杆失血过多的腥味。
知道他出言不逊后,沈仲达带着长鞭就来了。
沈长风一点不怕,他知道沈仲达舍不得将他打死,不是舍不得他死,是知道他爹舍不得斩断这唯一一点与李婕宜的联系。他要是死了,沈仲达就真的没老婆了。
也许是沈长风当时的表情太欠揍了,沈仲达打得红了眼,渐渐也收不住手了。柳姨娘看着昏厥过去的沈长风和失控的沈仲达,挺着大肚子跪在别院前跪了半宿求李婕宜出面。
她哭着说:“宋先生喜洁,别让血污了先生的地。”
而后沈长风因此有幸得以被请入别院。
那日沈仲达和他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你母亲这辈子已经够苦了,别再让她难过。”
沈仲达看起来比受刑的他还累还痛还难受,也是唯一一次在他面前流了泪。
沈长风发誓再也不踏足白杨林一步时也没想到,破戒是那么容易的事,仅仅是因为想和她回家而已。
推开厢房木门时,院前虫鸣静了一瞬。
暮色渐浓,暑热消散,取而代之的是夜晚独有的清爽的风。美人支颌侧卧于便面窗旁,略带湿意的发尾垂至黑檀小榻,拂到他的手背上。
他低头阖上眼,在她鬓角轻轻贴了贴,是淡淡的茉莉花香。
他听到她在喃喃自语,顺着她的视线望去,约莫是在数星星。
沈长风为她将一缕湿发捋到耳后,指腹从粉白的耳廓游离而过,拇指最后停在耳窝后,这是一个很方便让她仰脸的动作。
他听到心脏跳动的声音,就在他的胸膛之上,扑通扑通,像在互相应和,他就着皎洁月色打量她的睡颜,她脸上泛着粉霞,嘴角带着点笑意。
沈长风轻轻抚上她梨涡的位置,忽然很想知道她想到了什么?自己会出现在她的梦里吗?
似乎是听到了他的心声,林媚珠忽然轻轻握上他的拇指,暖意贴着掌心荡荡漾漾地传到他的心里。
本已可以无火自焚,这下可是火上浇油。
沈长风轻一用力,将她的脸扳回些,重重吻上她的唇。
林媚珠的梦被大月退根咅阝突兀的温热打断,睁眼一看,沈长风的吻已经落了下来。
她伸手去推他,“痱子,痱子,身上有痱子。”
沈长风指腹研磨着她的耳垂,温柔地舔|开她的辰口缝,“嗯,痱子,会传染给我,不会传染给别人。”他惩罚性地轻咬着她的舌小大,才安着不让她走,“是吧?”
林媚珠早知道瞒不住,也不去争辩。她被纠缠地呼吸不畅,将唯一还算自由的月退往上顶,要将人抵开。
沈长风扯了扯嘴角,就势握住了她的月桼窝。
她的后颈被稳稳托着往上,沈长风另一手捧着她的半张脸,吻得很深,像是要将这两日对她不闻不问的不满全都发泄出来,“夫人什么时候回府?”
他心中又有些失衡,她还要怎么样?自己挣扎了这么久最后还是拉下面子来接她了,可她呢?根本没有收拾行囊,实在可恶。
“夫人怎么不说话?”
林媚珠根本没有回话的机会,她能在间隙里找到呼吸的机会已是不易,听到这样问心里窝着的火气上涌,撕咬了一口他的唇珠。
哪知沈长风下意识的反应竟不是退,他卷口中的腥味深深送入她的喉咙。这股泼辣劲反而让他更加难耐起来,他将她的手搭上自己颈,紧紧抱着她,喃喃道:“夫人……夫人……”
“夫人”二字实在缠绵悱恻至极,初嚼是敬称的酸涩规矩,待含得化开,舌尖齿缝都泛滥着甜意。
夫人,夫人,是我的夫人。
沈长风高挺的鼻梁摩挲着她下颌与颈侧交接处的肌肤,热到发烫的气 自心扑到耳郭,激得她禁不住弓起了脊北月。
他伸出手,为她理顺额间湿发,也给她平息的时间。
“世子先回去,妾再在这儿待上几日。”
沈长风想,她可真是比某些男人还无情,率不满道:“为何?”
“河南道水患严重,百姓流离失所,饿殍遍地,妾身想在这儿为她们祈福。”
“在王府一样可以祈福。”沈长风直接戳穿她的借口,“你是不是误会了什么?”
他指的是那日他与苏沁雪叙话的事,他直觉她是吃味,他本也觉得这件事没有解释的必要,但见她似乎这次确实有了脾气,也就多说了几句:“她是我兄弟的妻子,按照辈分,我该叫她一声大嫂。”
“世子多想了,没有别的原因。”
沈长风定定看着她,见她不像在开玩笑,态度也坚定得很,不由得动了小怒,用了点劲儿,咬着牙道:“过完节旁人散了去,你自个儿待着不会无聊?”
“不会。”
“就不想有人陪你吗?”
“不想。”
沈长风微微退开,往下看了眼。
“说谎,明明很想。”
林媚珠气得脸红,来来去去折磨,偏生这人不让她走,她心里也憋着一股劲儿,硬是咬紧牙关不肯说一句服软的话。
子夜时分,天气又闷热起来。
沈长风也是满身的汗,决定换一种策略:“有人给你捎了信。”
他感觉到身前人似乎愣了一下,抬眼向他望来。
沈长风顺理成章将她往自己的方向带了带,语气轻挑:“是你的旧相好。”
晴儿提醒她:“姑娘,门在另一头呢。”
林媚珠含糊应了声:“换身衣裳再走。”
晴儿一想也是,将人送回厢房,又出去吩咐煮解酒汤。
林媚珠起先是不想理,梳洗后醉意上涌,也真记不起有个人在门外候着了。
西窗低矮,恰见远处溪流倒映星月,泉水叮咚与草虫窸窣交织。林媚珠望着那片璀璨星河,渐渐出了神。
道观门前,月老树下。
夜色渐浓,但他还是一眼找到了当年自己在这棵树上留下的印记。
十多年了,劈斫留下的半圈刀痕长成了深褐色的马蹄瘢痕,边缘微微隆起,有些硌手。他记得当时自己明明用尽了所有力气,如今回头看看,这似乎只是隔靴挠痒的力度。
那时李婕宜搬出王府已经两年了,还在道观后边建了别院,外界都说别院常有男子出入,许是长公主的入幕之宾,又有说长公主与定北王马上就要和离了。沈长风急了,想了各种法子想讨李婕宜开心。只是不管他怎么做,李婕宜似乎都不喜欢他。有次她和沈仲达闹了矛盾,他听到她说:“我恨自己将他留了下来。”
他很清楚她说的‘他’是谁。他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听说道观前的状元树有求必应,沈长风找了一箩筐红绸,用牙口咬着提柄,爬到了树的最顶端,一道一道系上红绸,每系上一道默念一次保佑自己更乖更聪明更讨人喜欢。
然后他看到了某个树杆上的两个名字,其中一个是宋九思。
他开始疯狂地调查这个叫宋九思的男人的一切,而后发现了他们之间那些被掩埋又惊世骇俗的故事。
自此,宋九思成了沈长风素未谋面的仇人。
他质问李婕宜:“为什么你不爱沈仲达,你还要嫁给他?为什么你不想要我,却还要将我生下来!”
李婕宜没有因为他只是一个半大孩童就敷衍回答,她开诚布公道:“对我而言,不能嫁给自己想嫁的人,嫁给谁都一样的。”
“至于你,只是意外罢了。”
沈长风自此踏上了叛逆之路。学好变乖很难,但是变成纨绔草包只需要一个晚上。
只是不管他怎么闹,李婕宜也只是冷眼旁观,替他擦屁股的永远只有脾气暴躁的沈仲达。
一次醉了酒,沈长风拎着斧头冲到道观,要将这棵碍眼的状元树砍了。
他的手被磨破了皮,每次挥动斧头扯得皮肉喇喇地疼,终于在他快要力竭的时候李婕宜出现了。
她坐在马背上,穿着一身黑红色骑服,长发高高束起,腰背挺直,夹着马腹的小腿肌肉修长有力。尽管风尘仆仆,还是道不尽的利落飒爽。
李婕宜对他的举动无动于衷,继续打马往前走。
沈长风气疯了,冲她大吼:“你这么想他,你怎么不去死!”
四下的精卫齐齐变色,恨不得将他原地埋了。
他本以为李婕宜这么骄傲好强的一个人,一定会因为他说的混账话将他或者会打他一顿,至少也痛斥一顿,也好过对他不闻不问的好。可是她只是百般无奈又自嘲地笑笑:“你说得对,我早该死了。”
她像一朵迅速枯萎颓败的花,瞬间失了生机,她脊背仍旧绷得很直,像所有的白杨一样倔强地刺向天空,只她的步子沉重到让人怀疑这棵白杨下一刻会不会轰然倒下。白杨林张开手,用黑暗拥抱她的萧索和孤独,只留下一个手足无措的他。
沈长风讨厌白杨林的味道。黄沙下淡淡的铁腥味,很像当年他被绑在树杆失血过多的腥味。
知道他出言不逊后,沈仲达带着长鞭就来了。
沈长风一点不怕,他知道沈仲达舍不得将他打死,不是舍不得他死,是知道他爹舍不得斩断这唯一一点与李婕宜的联系。他要是死了,沈仲达就真的没老婆了。
也许是沈长风当时的表情太欠揍了,沈仲达打得红了眼,渐渐也收不住手了。柳姨娘看着昏厥过去的沈长风和失控的沈仲达,挺着大肚子跪在别院前跪了半宿求李婕宜出面。
她哭着说:“宋先生喜洁,别让血污了先生的地。”
而后沈长风因此有幸得以被请入别院。
那日沈仲达和他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你母亲这辈子已经够苦了,别再让她难过。”
沈仲达看起来比受刑的他还累还痛还难受,也是唯一一次在他面前流了泪。
沈长风发誓再也不踏足白杨林一步时也没想到,破戒是那么容易的事,仅仅是因为想和她回家而已。
推开厢房木门时,院前虫鸣静了一瞬。
暮色渐浓,暑热消散,取而代之的是夜晚独有的清爽的风。美人支颌侧卧于便面窗旁,略带湿意的发尾垂至黑檀小榻,拂到他的手背上。
他低头阖上眼,在她鬓角轻轻贴了贴,是淡淡的茉莉花香。
他听到她在喃喃自语,顺着她的视线望去,约莫是在数星星。
沈长风为她将一缕湿发捋到耳后,指腹从粉白的耳廓游离而过,拇指最后停在耳窝后,这是一个很方便让她仰脸的动作。
他听到心脏跳动的声音,就在他的胸膛之上,扑通扑通,像在互相应和,他就着皎洁月色打量她的睡颜,她脸上泛着粉霞,嘴角带着点笑意。
沈长风轻轻抚上她梨涡的位置,忽然很想知道她想到了什么?自己会出现在她的梦里吗?
似乎是听到了他的心声,林媚珠忽然轻轻握上他的拇指,暖意贴着掌心荡荡漾漾地传到他的心里。
本已可以无火自焚,这下可是火上浇油。
沈长风轻一用力,将她的脸扳回些,重重吻上她的唇。
林媚珠的梦被大月退根咅阝突兀的温热打断,睁眼一看,沈长风的吻已经落了下来。
她伸手去推他,“痱子,痱子,身上有痱子。”
沈长风指腹研磨着她的耳垂,温柔地舔|开她的辰口缝,“嗯,痱子,会传染给我,不会传染给别人。”他惩罚性地轻咬着她的舌小大,才安着不让她走,“是吧?”
林媚珠早知道瞒不住,也不去争辩。她被纠缠地呼吸不畅,将唯一还算自由的月退往上顶,要将人抵开。
沈长风扯了扯嘴角,就势握住了她的月桼窝。
她的后颈被稳稳托着往上,沈长风另一手捧着她的半张脸,吻得很深,像是要将这两日对她不闻不问的不满全都发泄出来,“夫人什么时候回府?”
他心中又有些失衡,她还要怎么样?自己挣扎了这么久最后还是拉下面子来接她了,可她呢?根本没有收拾行囊,实在可恶。
“夫人怎么不说话?”
林媚珠根本没有回话的机会,她能在间隙里找到呼吸的机会已是不易,听到这样问心里窝着的火气上涌,撕咬了一口他的唇珠。
哪知沈长风下意识的反应竟不是退,他卷口中的腥味深深送入她的喉咙。这股泼辣劲反而让他更加难耐起来,他将她的手搭上自己颈,紧紧抱着她,喃喃道:“夫人……夫人……”
“夫人”二字实在缠绵悱恻至极,初嚼是敬称的酸涩规矩,待含得化开,舌尖齿缝都泛滥着甜意。
夫人,夫人,是我的夫人。
沈长风高挺的鼻梁摩挲着她下颌与颈侧交接处的肌肤,热到发烫的气 自心扑到耳郭,激得她禁不住弓起了脊北月。
他伸出手,为她理顺额间湿发,也给她平息的时间。
“世子先回去,妾再在这儿待上几日。”
沈长风想,她可真是比某些男人还无情,率不满道:“为何?”
“河南道水患严重,百姓流离失所,饿殍遍地,妾身想在这儿为她们祈福。”
“在王府一样可以祈福。”沈长风直接戳穿她的借口,“你是不是误会了什么?”
他指的是那日他与苏沁雪叙话的事,他直觉她是吃味,他本也觉得这件事没有解释的必要,但见她似乎这次确实有了脾气,也就多说了几句:“她是我兄弟的妻子,按照辈分,我该叫她一声大嫂。”
“世子多想了,没有别的原因。”
沈长风定定看着她,见她不像在开玩笑,态度也坚定得很,不由得动了小怒,用了点劲儿,咬着牙道:“过完节旁人散了去,你自个儿待着不会无聊?”
“不会。”
“就不想有人陪你吗?”
“不想。”
沈长风微微退开,往下看了眼。
“说谎,明明很想。”
林媚珠气得脸红,来来去去折磨,偏生这人不让她走,她心里也憋着一股劲儿,硬是咬紧牙关不肯说一句服软的话。
子夜时分,天气又闷热起来。
沈长风也是满身的汗,决定换一种策略:“有人给你捎了信。”
他感觉到身前人似乎愣了一下,抬眼向他望来。
沈长风顺理成章将她往自己的方向带了带,语气轻挑:“是你的旧相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