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的狩猎
金一点一点往前凑,它的肘部和爪垫十分柔软富有弹性,在草地上移动时响动轻微,比一只蚱蜢骤然弹起的声音大不了多少。
不一会,它便在羚羊群不知晓的情况下停下了距离羚羊不过三米的地方,这是一个合适的攻击范围。
金沉下身体,准备发动攻击。
此时,羚羊不经意抬起头,左右看了一下四周,它看起来像是发现了什么动静,又伸长了脖子到处观望了一会。
金屏住了呼吸,它有些紧张,担忧羚羊是否已经发现了它。
无事发生,羚羊安下心低头继续吃草。
小狮子暗中松了一口气,它等待了片刻,待羚羊完全放下戒心后,它绷紧后腿,蓄势待发。
羚羊虽然没有发现任何异常,但位于下风口的朱大黄却看清了在草丛间一晃而过的东西,在金身侧七八米处的位置,一头野犬趴伏在草丛中,它将自己遮掩得非常好,只留两只宽大的耳朵立在草叶上探听着附近的情况,微风吹过,野犬的双眼在叶缝中时隐时现。
它在看金,也在看那只羚羊,却没有要行动的意思。
这头野犬打的是渔翁得利的算计,它等待着这头还未成年的小狮子与羚羊搏斗力竭的瞬间,上去抢夺食物,现在是潜伏时间。
野犬没发现道朱大黄在另一处矮坡后看它,大狗舔了舔前肢上的毛发,也不为所动。
这是金的狩猎,不论是猎物还是对手都要由它来解决,朱芽要它保护金不受伤害就行,其余的事情一概不管。
朱大黄事事以主人的吩咐为准,朱芽怎么说,它便怎么做。
大狗悄悄打了个哈欠,假装自己什么也没看见。
金对这一切全然不知,它双目紧盯羚羊的长颈,后腿用力一蹬,前肢弹起,爆发出极其迅猛的速度朝羚羊飞奔而去。
狮子与猎豹这种以速度致胜的独行侠不一样,它们常以耐力取胜,在一定程度上消耗猎物的体力,然后使用不那么公平的合围绞死猎物。但是金不一样,它是一头被狗/家长养育的单身狮,想要狩猎成功,它比须趁猎物不备一击必杀,不然凭它的“短腿”怎么也追不上精灵般轻盈的羚羊。
金出现的那一刻,羚羊终于察觉到了危险,它后腿侧转,想要奔逃,却被金扑中身体摔倒在地,羚羊蹬动四肢想要起身,一片尘土飞扬中,金已经抓住机会展开利爪,深深扎进羚羊的身体中,它将自己身体牢牢固定在羚羊身上,探头去咬近在咫尺的咽喉。
四周的动物被吓得惊慌乱窜,但金无心在意,羚羊慌乱的心跳声在它的耳畔鼓动,它毫不犹豫,一口咬下。
温热的鲜血滋了满嘴。
羚羊的挣动越来越小,心跳声渐渐被粗喘声掩盖,没多久,它四肢一阵抽动,死了。
金松开了张得有些发酸的嘴,伸出舌头喘了两口粗气,仅压着羚羊不让它翻身逃走就耗费了它不少力气,更不用说做其他动作。
一头未成年的半大狮子和成年狮子的差距不仅体现在体型上,肌肉耐力也远远比不上它雄壮的养母们。
不过,它真真靠自己捕捉到了一头羚羊!温热的尸体就在它的身旁!
小狮子高兴地想要发出两声嚎叫。
未曾预料的不速之客却在这时发起袭击。
一头野犬从草丛里跳了出来,在金的怒视下犹豫了一下,金撑起身体发出低吼,警告野犬不要靠近。
野犬的体型比金大了一圈,从头至尾近一米半长,骨骼粗壮,附着其上的肌肉紧实有力,长嘴、尖齿、利爪一概不缺,看起来很是凶恶。
野犬并没有因金的咆哮声而退却,它根本不怕金,反而认为它在虚张声势,野犬吠叫两声,然后张开布满利齿的长嘴冲了上去。
两头野兽缠斗在一起。
周围的食草动物早就跑得老远,停驻在安全的位置往这边瞧,好奇地围观着这一场“狮犬大战”。
独自捕猎的未成年狮子,稀奇。
抢狮子猎物的野犬,真稀奇。
这一场烟尘滚滚的战斗精彩纷呈。
野犬仗着自己身量大,将金压倒在地撕咬,金不甘示弱,粗壮的前爪将野犬的脸扇得鲜血淋漓,野犬伸嘴去咬,和朱大黄玩闹出经验的小狮子一扭身,从野犬身下钻出来,回身像个小炮弹一样用力顶撞野犬的腹部,将野犬撞得一个趔趄,然后扑身上去又撕又咬。
野犬以为金狩猎羚羊再无后继之力,却不晓得这家伙被朱芽养得极为结实,又饮了热血,凶性正炽,对于野犬这种想要半路偷食的家伙,那是拼尽全力也要将它打得满脸开花。
一阵你来我往的较量后,这场争斗变成了单方面殴打,小狮子金身上挂了不少彩,野犬身上更是皮开肉绽,只能尾巴一夹,带着满身泥尘跑了。
羚羊没抢到,反而挨了一身伤。
小狮子朝着野犬逃走的背影发出两声像模像样的狮吼,也不管身上的伤口,拖着羚羊的尸体一瘸一拐地转身去找朱大黄。
金色的巨兽从矮坡后现身,抖了抖璀璨的毛发,低头看着身前矮墩墩的小狮子,金将羚羊尸体放在朱大黄脚边,仰着一张灰扑扑的脸,发出得意的咕噜声。
朱大黄舔了舔它的脸,将小家伙舔了个仰倒,然后帮它叼起羚羊,一大一小离开了这处狩猎场。
一个鬼鬼祟祟的身影缀在它们身后,草叶刮擦着野犬身上的伤口,它疼得直发颤,但想到一瞥而过的巨兽,它忍住了痛苦,小心地远远跟随着。
那头巨兽和野犬家族记忆中的祖辈太过相似,它想跟上去看看清楚。
朱大黄闻到了野犬的气味,没有理会,它们很快就能和朱芽回合,野犬跟不了多久。
果不其然,野犬发现远处的人类后,下意识瑟缩了身体,在原地徘徊犹豫了一会,还是转身消失在了漫漫草甸中。
“那是谁?你们新认识的“朋友”吗?”朱芽见金顶着一身斑纹样的血痕,还昂着头一副打了胜仗的傲娇模样,笑着将它抱起,轻轻捡开它毛发上的枯草,揶揄道。
朱大黄呜呜叫唤着将金和野犬打架的事情说了,窝在朱芽怀中的金听到一半就直起身体,挺着小胸脯,骄傲得不得了。
燕也上前来凑趣:“你可真是个勇士!”
小狮子咧了咧嘴,发出吠吠的笑声。
狩猎队将蛮牛尸体搬上板车,一行人顶着日头回程,他们在草甸边缘遇见了等待良久的沙,小狮子连忙从朱芽怀抱中跃下,接过燕手中的羚羊尸体,艰难拖拽着猎物奔向沙。
祖孙俩亲亲热热地分食了这头差点被半路夺走的美食。金吃了个肚圆,回驻地的路上就心满意足地躺在板车上,四仰八叉的睡着了。
半路上,狩猎队还意外发现了一头摔断腿的独蹄马,它被狩猎者追逐着摔进了坑洞里,朱芽发现时它已是气若游丝,没有了生还的可能。
狩猎队一口气带回了两头大猎物,即使在不缺肉的丰族,也引起了一些轰动,燕还趁机讲起了金第一次就狩猎就捕捉到了一头羚羊,还驱走了野犬的事迹,绘声绘色的,好似自己亲眼见到了一般,惊叹声夸奖声此起彼伏,比现代的相声社团还要热闹。
燕将金高高举起,赞个不停,就差喊出那一声:“hakunamatata![1]”
朱芽失笑,摇摇头,叫上几人去处理猎物。
今天意外得了一头独蹄马,朱芽便计划用它来制作今天的肉菜。
众人将马尸抬至水潭边分割取肉,首领指定的部分带回院子切成大肉片,其余的马肉则和蛮牛肉放在一起,一半留在部落熏制成肉干肉肠之类的食物保存起来,另一半则分给族人自行取用。
猎今天负责监管后勤,他手握铜刀站在灶台的一边切马腱子肉,金色的铜刀在他手中翻飞,厚薄一致的肉片整齐堆叠。男人身姿挺拔,英挺的面容淡然沉静,一身气质将原始土气的灶台都衬成了田园米其林后厨。
朱芽忍不住多看了两眼,将人盯得耳廓发红,才偷笑着转过身去做菜。
在现代,马肉并不是一种常见的食物,其昂贵的价格和稍显粗糙的肉质都让人们望而却步,但朱芽还是知晓一些烹制马肉的方法,最简单的莫过于一道沙姜马肉,手中没有沙姜,也只好用生姜代替,虽失了沙姜的风味。
但她并不担忧,因为原始人们根本吃不出来差别。
河发现的矿山是一个多金属矿区,丰族人从中还挖出了少量的铁矿石,从矿石中提取出为数不多的铁后,朱芽做的第一件事,就是铸了一口大锅。
武器可以用产量丰富的铜锡合金锻造,重量不过几公斤的铁能做什么?
自然是炒菜的锅最贴合朱芽的需求,天知道她到底炸坏了多少个陶釜了!
黄白色的马油滑入深黑的铸铁锅内,将粗糙的锅底润得发亮,朱芽探头去看火势,猎立马领会,往火塘里填了一把柴,火势熊熊,肥腻的脂肪块滋滋啦啦被逼出油脂,焦香扑鼻,趁机下入马肉、姜丝和干香料爆炒,将马肉炒得干香四溢,又撒入一把鲜嫩的花椒叶,用盐点缀,瞬间又添了几分好滋味。
这道菜要是配上米饭,一次能下好几碗。
朱芽嘴里嚼着弹爽好味的马肉,心中却计较着如何能在部落中驯养一群马匹,若论冷兵器时代的战力,骑兵绝对是其中翘楚。
不一会,它便在羚羊群不知晓的情况下停下了距离羚羊不过三米的地方,这是一个合适的攻击范围。
金沉下身体,准备发动攻击。
此时,羚羊不经意抬起头,左右看了一下四周,它看起来像是发现了什么动静,又伸长了脖子到处观望了一会。
金屏住了呼吸,它有些紧张,担忧羚羊是否已经发现了它。
无事发生,羚羊安下心低头继续吃草。
小狮子暗中松了一口气,它等待了片刻,待羚羊完全放下戒心后,它绷紧后腿,蓄势待发。
羚羊虽然没有发现任何异常,但位于下风口的朱大黄却看清了在草丛间一晃而过的东西,在金身侧七八米处的位置,一头野犬趴伏在草丛中,它将自己遮掩得非常好,只留两只宽大的耳朵立在草叶上探听着附近的情况,微风吹过,野犬的双眼在叶缝中时隐时现。
它在看金,也在看那只羚羊,却没有要行动的意思。
这头野犬打的是渔翁得利的算计,它等待着这头还未成年的小狮子与羚羊搏斗力竭的瞬间,上去抢夺食物,现在是潜伏时间。
野犬没发现道朱大黄在另一处矮坡后看它,大狗舔了舔前肢上的毛发,也不为所动。
这是金的狩猎,不论是猎物还是对手都要由它来解决,朱芽要它保护金不受伤害就行,其余的事情一概不管。
朱大黄事事以主人的吩咐为准,朱芽怎么说,它便怎么做。
大狗悄悄打了个哈欠,假装自己什么也没看见。
金对这一切全然不知,它双目紧盯羚羊的长颈,后腿用力一蹬,前肢弹起,爆发出极其迅猛的速度朝羚羊飞奔而去。
狮子与猎豹这种以速度致胜的独行侠不一样,它们常以耐力取胜,在一定程度上消耗猎物的体力,然后使用不那么公平的合围绞死猎物。但是金不一样,它是一头被狗/家长养育的单身狮,想要狩猎成功,它比须趁猎物不备一击必杀,不然凭它的“短腿”怎么也追不上精灵般轻盈的羚羊。
金出现的那一刻,羚羊终于察觉到了危险,它后腿侧转,想要奔逃,却被金扑中身体摔倒在地,羚羊蹬动四肢想要起身,一片尘土飞扬中,金已经抓住机会展开利爪,深深扎进羚羊的身体中,它将自己身体牢牢固定在羚羊身上,探头去咬近在咫尺的咽喉。
四周的动物被吓得惊慌乱窜,但金无心在意,羚羊慌乱的心跳声在它的耳畔鼓动,它毫不犹豫,一口咬下。
温热的鲜血滋了满嘴。
羚羊的挣动越来越小,心跳声渐渐被粗喘声掩盖,没多久,它四肢一阵抽动,死了。
金松开了张得有些发酸的嘴,伸出舌头喘了两口粗气,仅压着羚羊不让它翻身逃走就耗费了它不少力气,更不用说做其他动作。
一头未成年的半大狮子和成年狮子的差距不仅体现在体型上,肌肉耐力也远远比不上它雄壮的养母们。
不过,它真真靠自己捕捉到了一头羚羊!温热的尸体就在它的身旁!
小狮子高兴地想要发出两声嚎叫。
未曾预料的不速之客却在这时发起袭击。
一头野犬从草丛里跳了出来,在金的怒视下犹豫了一下,金撑起身体发出低吼,警告野犬不要靠近。
野犬的体型比金大了一圈,从头至尾近一米半长,骨骼粗壮,附着其上的肌肉紧实有力,长嘴、尖齿、利爪一概不缺,看起来很是凶恶。
野犬并没有因金的咆哮声而退却,它根本不怕金,反而认为它在虚张声势,野犬吠叫两声,然后张开布满利齿的长嘴冲了上去。
两头野兽缠斗在一起。
周围的食草动物早就跑得老远,停驻在安全的位置往这边瞧,好奇地围观着这一场“狮犬大战”。
独自捕猎的未成年狮子,稀奇。
抢狮子猎物的野犬,真稀奇。
这一场烟尘滚滚的战斗精彩纷呈。
野犬仗着自己身量大,将金压倒在地撕咬,金不甘示弱,粗壮的前爪将野犬的脸扇得鲜血淋漓,野犬伸嘴去咬,和朱大黄玩闹出经验的小狮子一扭身,从野犬身下钻出来,回身像个小炮弹一样用力顶撞野犬的腹部,将野犬撞得一个趔趄,然后扑身上去又撕又咬。
野犬以为金狩猎羚羊再无后继之力,却不晓得这家伙被朱芽养得极为结实,又饮了热血,凶性正炽,对于野犬这种想要半路偷食的家伙,那是拼尽全力也要将它打得满脸开花。
一阵你来我往的较量后,这场争斗变成了单方面殴打,小狮子金身上挂了不少彩,野犬身上更是皮开肉绽,只能尾巴一夹,带着满身泥尘跑了。
羚羊没抢到,反而挨了一身伤。
小狮子朝着野犬逃走的背影发出两声像模像样的狮吼,也不管身上的伤口,拖着羚羊的尸体一瘸一拐地转身去找朱大黄。
金色的巨兽从矮坡后现身,抖了抖璀璨的毛发,低头看着身前矮墩墩的小狮子,金将羚羊尸体放在朱大黄脚边,仰着一张灰扑扑的脸,发出得意的咕噜声。
朱大黄舔了舔它的脸,将小家伙舔了个仰倒,然后帮它叼起羚羊,一大一小离开了这处狩猎场。
一个鬼鬼祟祟的身影缀在它们身后,草叶刮擦着野犬身上的伤口,它疼得直发颤,但想到一瞥而过的巨兽,它忍住了痛苦,小心地远远跟随着。
那头巨兽和野犬家族记忆中的祖辈太过相似,它想跟上去看看清楚。
朱大黄闻到了野犬的气味,没有理会,它们很快就能和朱芽回合,野犬跟不了多久。
果不其然,野犬发现远处的人类后,下意识瑟缩了身体,在原地徘徊犹豫了一会,还是转身消失在了漫漫草甸中。
“那是谁?你们新认识的“朋友”吗?”朱芽见金顶着一身斑纹样的血痕,还昂着头一副打了胜仗的傲娇模样,笑着将它抱起,轻轻捡开它毛发上的枯草,揶揄道。
朱大黄呜呜叫唤着将金和野犬打架的事情说了,窝在朱芽怀中的金听到一半就直起身体,挺着小胸脯,骄傲得不得了。
燕也上前来凑趣:“你可真是个勇士!”
小狮子咧了咧嘴,发出吠吠的笑声。
狩猎队将蛮牛尸体搬上板车,一行人顶着日头回程,他们在草甸边缘遇见了等待良久的沙,小狮子连忙从朱芽怀抱中跃下,接过燕手中的羚羊尸体,艰难拖拽着猎物奔向沙。
祖孙俩亲亲热热地分食了这头差点被半路夺走的美食。金吃了个肚圆,回驻地的路上就心满意足地躺在板车上,四仰八叉的睡着了。
半路上,狩猎队还意外发现了一头摔断腿的独蹄马,它被狩猎者追逐着摔进了坑洞里,朱芽发现时它已是气若游丝,没有了生还的可能。
狩猎队一口气带回了两头大猎物,即使在不缺肉的丰族,也引起了一些轰动,燕还趁机讲起了金第一次就狩猎就捕捉到了一头羚羊,还驱走了野犬的事迹,绘声绘色的,好似自己亲眼见到了一般,惊叹声夸奖声此起彼伏,比现代的相声社团还要热闹。
燕将金高高举起,赞个不停,就差喊出那一声:“hakunamatata![1]”
朱芽失笑,摇摇头,叫上几人去处理猎物。
今天意外得了一头独蹄马,朱芽便计划用它来制作今天的肉菜。
众人将马尸抬至水潭边分割取肉,首领指定的部分带回院子切成大肉片,其余的马肉则和蛮牛肉放在一起,一半留在部落熏制成肉干肉肠之类的食物保存起来,另一半则分给族人自行取用。
猎今天负责监管后勤,他手握铜刀站在灶台的一边切马腱子肉,金色的铜刀在他手中翻飞,厚薄一致的肉片整齐堆叠。男人身姿挺拔,英挺的面容淡然沉静,一身气质将原始土气的灶台都衬成了田园米其林后厨。
朱芽忍不住多看了两眼,将人盯得耳廓发红,才偷笑着转过身去做菜。
在现代,马肉并不是一种常见的食物,其昂贵的价格和稍显粗糙的肉质都让人们望而却步,但朱芽还是知晓一些烹制马肉的方法,最简单的莫过于一道沙姜马肉,手中没有沙姜,也只好用生姜代替,虽失了沙姜的风味。
但她并不担忧,因为原始人们根本吃不出来差别。
河发现的矿山是一个多金属矿区,丰族人从中还挖出了少量的铁矿石,从矿石中提取出为数不多的铁后,朱芽做的第一件事,就是铸了一口大锅。
武器可以用产量丰富的铜锡合金锻造,重量不过几公斤的铁能做什么?
自然是炒菜的锅最贴合朱芽的需求,天知道她到底炸坏了多少个陶釜了!
黄白色的马油滑入深黑的铸铁锅内,将粗糙的锅底润得发亮,朱芽探头去看火势,猎立马领会,往火塘里填了一把柴,火势熊熊,肥腻的脂肪块滋滋啦啦被逼出油脂,焦香扑鼻,趁机下入马肉、姜丝和干香料爆炒,将马肉炒得干香四溢,又撒入一把鲜嫩的花椒叶,用盐点缀,瞬间又添了几分好滋味。
这道菜要是配上米饭,一次能下好几碗。
朱芽嘴里嚼着弹爽好味的马肉,心中却计较着如何能在部落中驯养一群马匹,若论冷兵器时代的战力,骑兵绝对是其中翘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