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起来那个铁块像是重力重置装置。白胡子老头是四维生物,他在我们不能理解的空间中教了芬妮两年知识,然后折叠时间轴,所以芬妮从井里出来的时候才会说她已经九岁了。”

    这是小粟对于芬妮童年神奇经历的评价。

    芬妮的故事我是坐在小粟电动车后座上讲给他的。

    他负责送我上下学。

    高中离家远,同学们很多都买了电动车,唯独我没有。

    云(我的妈妈)不会骑电动车,以己度人,觉得对我来说电动车也很危险,让我每天骑自行车上下学。

    向云提要求没有用,转天我就跟小粟抱怨起这件事,“明明大家都骑电动车,凭什么只有我骑自行车。”

    “其实很多人都没有的。”小粟回我。

    我立马伸出自己的双手,指着关节处发红的皮肤,“你看看风把我的手都吹成什么样子了,都春天了,为什么风还是那么大?还是那么凉?毛线手套根本就不管用。”

    那天放学后,我在课桌抽兜中摸自己的针织手套时,额外拽出一副皮手套,这款式,一看就是小粟的。

    可我想说的根本不是这个意思,小粟怎么笨笨的。

    于是第二天,我早早出门,在学校车棚堵小粟。见他来,我立马从靠墙姿势起身,两步迈到他身边。

    地上有水坑,昨夜天空偷偷下了雨,树叶被冲洗,嫩绿色还带点鹅黄,看起来生机勃勃,却扰得我心烦意乱,都怪小粟,一见到他我就有点不自在,不理他吧,又会有点失落。

    小粟见我后快走两步,他先是低头检查我的手,看我戴着他的手套一直没摘,才满意地把我的书包拽下来拎在手里,跟我一左一右并肩朝教室走。

    我说,“听天气预报说下周就要升温。”

    小粟点点头,我接着说,“有三十度那么高!博物馆街那一段路两边绿化带里没有种树,骑车肯定会很晒很晒!”

    小粟嗯了一声,我只好把话说得更明白一些,“下周那么热,真怕中午骑车的时候中暑!电动车比自行车快,如果有人能骑电动车带我就好了!”

    说完,我微微侧头去看小粟藏在围巾后的表情,他的卧蚕挤弯了眼睛,这事儿稳了。当晚我就坐上了小粟牌专车回家,从此那辆自行车一直被我丢在学校车棚中。

    小粟家和我家在学校的两个方向上,距离并不近,他每天要绕20分钟的弯路接送我上下学。在路上我们通常先聊学校的事情,但学校不是每天都有新鲜事可聊,因为他曾经见识过云(我的妈妈)的厉害,小粟对我们家女人的历史实在好奇,加上我有意炫耀,所以我便从最厉害的芬妮讲起。

    这也导致我对他又爱又恨,爱是因为他身上有着实可爱的点,他会耐心地听我将芬妮七岁的经历从头讲到尾,全程不打哈欠,不走神,并不会像其他招人厌的男生一样,上来就是一句,你真会编故事,仿佛只要他们没听过没见过的事情就一定不会发生在这个世界上,对世界的认知以自我为中心到了极点。

    可小粟也确实招人恨,我和他有点像两个极端,我致力于用神秘学来解释所有的事情,而小粟喜欢用科学来解释我归咎于神秘学的事情,虽然他并不要求我一定认同他,但他每次听完芬妮的故事之后,总会将芬妮的神秘色彩变成科幻小品。

    很多次我都想问他,为什么在他的世界中外星人能够存在,神啊妖啊鬼啊之类的却不能,这两者有本质上的区别吗,反正在我看来是没有。

    或许神就是外星人,外星人就是神呢?

    而且!!!

    我对他说芬妮的故事不是为了让他在里面找什么科学依据,我们两个都还在读高中,他能懂些什么,在前座绞尽脑汁给我的解释最多算是大量吸收了地摊儿文学中伪科学杂志,得出的民科结论。

    看不出我这么不爱说话的人敞开了话匣子是为了谁!

    他真是块石头,冷冰冰的,我恨他恨得牙痒痒,想使劲咬他一口,又想把他一脚踢飞沉到河底,让他长满绿毛,没人看见,也没人喜欢。

    省得他给芬妮的经历做完科学解读发现我不说话,一直扭头问我,“后来呢,后来芬妮怎么样了?”差点撞马路牙子上不说,竟然一点也不好奇我为什么不说话,只关心故事的后续发展。

    真不知道我究竟是喜欢上了他哪一点!

    说实话,我竟有点分不清自己究竟是先喜欢上小粟才见到的他,还是先见到小粟才喜欢上他。

    至于为什么这样说,那是因为我们家的女人生下来就有自己的能力,是天生的巫师。

    关于我的能力,我打算卖一个大大的关子!!!

    一切得从芬妮的故事讲起。

    我对芬妮的了解十分有限,一是因为和她相处时我还太年幼,记忆多是碎片化,零零散散的,另一个是上了一定年纪之后,人对于自己的从前多风多雨的生活不再心驰。

    年轻的时候总在过苦日子,衰老的肌体所带来的病痛也好过回忆年轻时候贫苦与他人的搓磨,所以在芬妮照看我的那些年中,她很少对我提起年轻时候的日子。

    因此关于芬妮的多数故事我是从旁人口中听来的。

    这传奇女人一生的故事中或许有口口相传导致夸大的成分,都已无从考究验证,因为当事人芬妮在我十余岁的时候结束了自己的一生,究竟是因为病痛还是听到了召唤,无人知晓。

    她是个神秘的女人。

    之所以会说芬妮是听到了召唤,与她的绰号有分不开的关系。

    大家很少喊芬妮的名字,在镇里所有人都管她叫二巫,以至于你提起芬妮这个名字,很多人都会一脸茫然,但说到二巫,无人不知。

    听见有陌生人打听二巫,围凑在一圈下象棋的老人会心一笑,伸手指向镇子东北角,用方言对你说那是二巫的家,可以到那里去寻找她。

    二巫也是一种方言表达,说的是这个人会点巫术但有其他的主要的营生,可是这个副业又实在出众,从此代替了主业用来称呼她这个人。

    巫就是字面意思,指的是这个女人会魔法。这种叫法十分有趣,就像乡下算命的一般都是男人,大家叫他们先生,而会用一些奇术帮人平难消灾的大多是女子,用巫来指代,神秘又危险。

    但其实,二巫这个外号并不十分好听,因为在北方的方言中,二带着些许贬义,用来形容这个人不入流,比如说二傻子,二流子,二是用来骂人的词,从这个字上隐隐能看出最初给芬妮起这个外号的人对她的不服气。

    不过一个外号具体的情感色彩是要经过众口铄金,在喊它的人的嘴里滚上一千一万遍,才能将这个外号的褒贬喊出来的。

    二这个不好的前缀最终的好坏具体也要看这个名号落在谁身上,二巫落在芬妮头上,最终被传成了一种夸奖。这是因为芬妮有真正的本事,甚至还帮许多大人物排忧解难。

    平日里附近相邻的几个村镇有谁平时遇到了什么解决不了的难题,总会有人上门来问她,芬妮都会耐心地一一解答。

    在老家,会看事情的人有两种,一种是祖上传承的,另一种是生了病后开悟的,后者没有祖师爷的庇护,要用肉身承担自己的口业,说破了天机这一生难免五弊三缺。

    芬妮与这两者都不同,她会看事的本领不是家里遗传的,也不是来自于大病,而是七岁那年一个白胡子老头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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