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亏得朝暮山西边山林人迹罕至,村里的村民没事也不会特意绕远路到这里来。
等沈时越再回到遇上寻清宴跟男主的地方,两人都还原封不动的晕在原处。
再次目不斜视绕过男主,她先站离寻清宴两丈远的位置,用早上上山时捡到的棍子戳了戳他的手指,确认这人一时半会儿都没醒过来的可能性,才小心翼翼的靠近了些。
“算我倒霉,救你也不求什么恩报,以后别命不是命的跟着男女主发疯,动不动让这个那个陪葬就成。”
古人的衣服本就繁琐,再加上主人身量的颀长,光是褪去寻清宴左肩伤处那片的衣物都费了不少功夫。
这期间沈时越虽然一直在催眠自己是在救人、绝对没想过占便宜,但等实实在在看清楚他的伤势,心里还是被刺激的发紧。
这人在山间躺了少说也得有两天,肩膀上被箭矢捅穿的那个窟窿狰狞可怖,血几乎都快流干了,脉象也弱到几乎探不出来。
前天和昨天晚上都下过雨,让他本就血肉模糊的伤口沾了雨水后发脓,烂肉一直在扩散。
沈时越伸手碰了下他的额头,果不其然滚烫一片。
“命可真大,这要是在现代,都该准备办丧事了……”
先用匕首割了溃脓的烂肉,又用浊酒把伤口以及周围的皮肤都擦拭了一遍。
这期间寻清宴大概是对疼痛有反应,但因为伤得太重,只是手指动了两下。
她带来的止血草药有些是晒干过的,磨出的粉末粗粝,还有些是前两日刚采的,带着新鲜的嫩叶。
也不知道哪种药效好使,索性先用药粉扎扎实实盖住伤口,又撵了些新鲜的草药也敷了上去。
这个时候没有医用纱布可用,她就用干净的棉布条把伤口简单包扎了下。
做完这些,高悬日头才开始慢慢往下落。
天色尚早,满手的血污没地方洗,怕回村的路上再遇上什么人吓到对方,沈时越收拾完东西也没着急走,坐在枯草堆上看着眼前昏迷不醒的男人出神。
话说,寻清宴跟男主寻盛可是货真价实的亲兄弟,虽然生母不同,但容貌却也有两分相似。
即使没有机会见到真人,但她觉得十几年前在邀月宫被烧死的那位宠妃,必定是个我见犹怜的绝世美人。
寻清宴剩下的八分容貌估计都是像了她,即使这会儿昏迷狼狈,一张沾了血污的脸依旧足够吸引人。
没有男主寻盛那般看起来盛气凌人,给人的感觉好似是某种没有棱角的小动物,不自觉惹人心软。
“我能做的也就只有这些了,希望能撑到其他人来找你。”
反正寻清宴这会儿昏着也听不见声音,一想到这人书中原结局凄惨异常,她没忍住话也多了起来。
“全书就你一个正常人,好好活着别再去沾男女主的事不好吗?”
“更何况女主也不算救了你吧,如果不是她先急着救男主把人都带了回去,说不定你还能早点被人发现获救?”
“……谋逆之罪,一世孤独……啧,真惨,报恩也不是这个报法啊。”
“我这也算救了你半条命吧?以后……别再这么不惜命了……”
“……”
“?不对,你可是主角团里的一员,我干嘛要同情你???”
沈时越倏地起身,把满是血的爪子随意在杂草上蹭了蹭,深感此地不宜久留。
怎么看了会儿人脑子都不太清明了?
本来她人都已经准备离开了,但回头一看,发现寻清宴半个肩膀还露在外面,又觉得不帮人把衣服穿回去实在有碍观瞻。
不过脱衣容易穿衣难,如今他肩膀上还缠了一层棉布,要按怎么脱得、怎么穿上去是不行了。
沈时越只好解了他的腰封,又是费了一番功夫,近乎一刻钟后才让一切回归原位。
但也不知道是不是她折腾的太狠了,原先无意识昏迷的人眉头竟然蹙了蹙,哑着嗓子几不可闻的叫了一声。
“水……”
???
沈时越被吓了一跳,看他眼睛都没睁开,才发现这人喊渴只是下意识的本能。
“好险好险,你要是真醒了我还得把你打晕过去。”
她来时带了一瓦罐的水,本是给寻清宴洗伤口用的,最后还剩下了一些。
直接让人对着罐口喝水不太方便,她就把人扶靠在自己肩膀上,卷了大一些的野草叶一点点喂。
直至日薄西山。
把又昏过去的人摆回原来的位置,她才终于得以脱身回家。
路过昏迷的男主时,她这次脚步顿了顿,怀着好奇的目的也在他额头上探了下。
很好,不愧是男主,身体素质强悍如斯,连起热都没起热,也不知道昏得哪门子迷。
……
自那日一别,沈时越连着三四天都没再去西边山林。
一来,是怕碰见来找男主的女主,二来,怕昏着的那两个人万一有醒过来的一个,自己都得玩儿完。
这日李婶子去田间摘青菜,路过老沈家门口,看沈时越在院子里捣鼓她前些天采回来的那些草药,顺手把筐里的菜塞了一把给她。
“越丫头,我过两天要去集市,你要不要一起去,买些米面什么的?”
李婶子家里养的母鸡多,攒够了鸡蛋就会到镇里的集市上卖。
这事儿沈时越不仅知道,先前还跟着一起去过不少次,正巧前几天挖到的那两棵灵芝也该换些银两了。
天气渐暖,家里两个老人的新春衣要早些安排上。
想到这她接菜的手没客气,回屋包了几块糕点又塞回了李婶子的篮子里。
“糕点您带回去给小浩尝尝,到时候去集市要劳烦婶子帮忙找牛车了。”
“嗐!这有什么的,到时候婶子肯定会提前通知你。”
说实话,古人的集市相较现世的集市都还要热闹一些。
各种吆喝的叫卖声此起彼伏,街边热食店水雾朦胧。
大家买卖得物品都很生活化,因为商贩之间互相认识价格也不会虚高,有些甚至可以以物换物。
东西的种类肯定是比不上现代,难得的是这几分烟火气。
两日一晃而过,到了约定那天,沈时越跟李婶子一进城就先去了趟药铺。
灵芝这东西品种有好有坏。
来这里这么久,她只卖过一些寻常草药,像灵芝这种药材还是第一次卖,需要李婶子帮忙把把关。
“品相勉强算得中上等,个头也不是很大……”
她们找的这家药铺掌柜是镇里一位很出名的良医,据说实际年龄已六十有余,但精气神比一些青年还足,留着一把花白的长须,看起来很有仙风道骨的意味。
品观两棵灵芝良久,掌柜最后给出了一个十分公道的价格。
“这两棵灵芝老夫十五两可收,姑娘日后若有其他药材也可放心送到老夫这儿来卖,老夫敢跟姑娘打包票都是最良心的收价,绝不会坑蒙诈卖。”
“陈大夫这是说的哪里话,如果不是信任您,我们也不会大老远特地跑到镇里来卖这两棵灵芝。”
沈时越当即就笑着同意了下来,没再还价。
这位陈大夫确实没藏私心,十两银子已是寻常农户家大半年的开支了。
卖完灵芝,两人又返回集市吃早饭。
皮薄馅大的猪肉馄饨冒着腾腾热气被端上桌,一口咬下去满口都是馅料的鲜香。
市集上这会儿正是热闹的时候,沿边商贩的叫卖声络络不绝。
李婶子她们选的馄饨铺生意不错,自坐下来客人就没断过。
古人平日除了劳作几乎没什么娱乐项目,邻里乡亲碰上了,最大的乐趣就是互相聊聊村里的新鲜事儿。
这不,坐沈时越身后的某位大娘估计是遇上了许久未见的老姐们儿,嘴巴就跟开闸泄洪似的,俨然一副要把自己村里所有老底儿都倒出来翻上一翻的架势。
“我们镇里许家那户的闺女前段时间回来了,哎呦你是不知道,那阵仗大的呦~不知道还以为是哪家的高官儿衣锦还乡了呢!唯恐怕人不知道他们几代贫民的老许家发达了……”
“诶我可听说许家那女婿在京城可是大有来头啊,就算不是当官儿,京城来人在我们这儿小地方也是稀罕事儿吧。”
“什么大有来头?不过也是个做生意的,就是冠得那什么商……什么商家的名头,还不是跟咱们一样是平民老百姓!”
“真的假的,眼见着许家那两个老的越过越好,我还以为他家女婿在京城是攀上什么大人物了,原来就是个做买卖的啊……”
“哎呦……还真是,做生意的东奔西走能挣几个钱?还累得很,日日不着家!小心媳妇儿跟人跑咯都不知道!”
“是啊是啊……”
他们口中所说的许家原先在周边镇子里是一再寻常不过的民户,但因为有个貌美贤惠的小女儿,十几年前被路过的顾姓富商儿子看上,日子就渐渐好了起来。
大家都是一样的出身,许家两口子借着女婿的势几乎一夜鸡犬升天,难免遭人嫉妒。
可众人待听闻那所谓的乘龙快婿只不过是一商贾人家,心里的一口气像是找到了微妙的平衡点,一下子群起而攻之。
但明事理的显然也大有人在。
“婶子,你这话说的不对吧,人许家女婿在京城可是皇商,做的是做天家买卖,跟咱们这些小商贩可不一样。”
插话的是个年轻小伙子,肩上还背着书袋,似乎对京城的商贾地位之分有些了解,好意劝慰几个大娘不要再把这种事当玩笑讲出来。
“如今当朝国君并非像前朝那般轻商,皇商一定程度上其实也代表着皇家的颜面,婶子们今后可千万不要再妄言许家的事了。”
“……晓得了晓得了,我这……这不是也没说什么……”
先提及这件事的婶子显然还有些不服气,但那年轻人却也没再说什么,只轻叹了声摇摇头便离开了。
沈时越离得近,把事情听了个全须全尾,心下其实挺好奇她们嘴里的那个许家。
平岁镇虽是个依山乡下之地,但也勉强可以称之地处天子脚下,相较其他地方,镇里的百姓生活要好上的多。
但这个许家既然能被镇民如此堂而皇之带着艳羡提及,可见如今家底确实丰厚。
皇商啊……
等沈时越再回到遇上寻清宴跟男主的地方,两人都还原封不动的晕在原处。
再次目不斜视绕过男主,她先站离寻清宴两丈远的位置,用早上上山时捡到的棍子戳了戳他的手指,确认这人一时半会儿都没醒过来的可能性,才小心翼翼的靠近了些。
“算我倒霉,救你也不求什么恩报,以后别命不是命的跟着男女主发疯,动不动让这个那个陪葬就成。”
古人的衣服本就繁琐,再加上主人身量的颀长,光是褪去寻清宴左肩伤处那片的衣物都费了不少功夫。
这期间沈时越虽然一直在催眠自己是在救人、绝对没想过占便宜,但等实实在在看清楚他的伤势,心里还是被刺激的发紧。
这人在山间躺了少说也得有两天,肩膀上被箭矢捅穿的那个窟窿狰狞可怖,血几乎都快流干了,脉象也弱到几乎探不出来。
前天和昨天晚上都下过雨,让他本就血肉模糊的伤口沾了雨水后发脓,烂肉一直在扩散。
沈时越伸手碰了下他的额头,果不其然滚烫一片。
“命可真大,这要是在现代,都该准备办丧事了……”
先用匕首割了溃脓的烂肉,又用浊酒把伤口以及周围的皮肤都擦拭了一遍。
这期间寻清宴大概是对疼痛有反应,但因为伤得太重,只是手指动了两下。
她带来的止血草药有些是晒干过的,磨出的粉末粗粝,还有些是前两日刚采的,带着新鲜的嫩叶。
也不知道哪种药效好使,索性先用药粉扎扎实实盖住伤口,又撵了些新鲜的草药也敷了上去。
这个时候没有医用纱布可用,她就用干净的棉布条把伤口简单包扎了下。
做完这些,高悬日头才开始慢慢往下落。
天色尚早,满手的血污没地方洗,怕回村的路上再遇上什么人吓到对方,沈时越收拾完东西也没着急走,坐在枯草堆上看着眼前昏迷不醒的男人出神。
话说,寻清宴跟男主寻盛可是货真价实的亲兄弟,虽然生母不同,但容貌却也有两分相似。
即使没有机会见到真人,但她觉得十几年前在邀月宫被烧死的那位宠妃,必定是个我见犹怜的绝世美人。
寻清宴剩下的八分容貌估计都是像了她,即使这会儿昏迷狼狈,一张沾了血污的脸依旧足够吸引人。
没有男主寻盛那般看起来盛气凌人,给人的感觉好似是某种没有棱角的小动物,不自觉惹人心软。
“我能做的也就只有这些了,希望能撑到其他人来找你。”
反正寻清宴这会儿昏着也听不见声音,一想到这人书中原结局凄惨异常,她没忍住话也多了起来。
“全书就你一个正常人,好好活着别再去沾男女主的事不好吗?”
“更何况女主也不算救了你吧,如果不是她先急着救男主把人都带了回去,说不定你还能早点被人发现获救?”
“……谋逆之罪,一世孤独……啧,真惨,报恩也不是这个报法啊。”
“我这也算救了你半条命吧?以后……别再这么不惜命了……”
“……”
“?不对,你可是主角团里的一员,我干嘛要同情你???”
沈时越倏地起身,把满是血的爪子随意在杂草上蹭了蹭,深感此地不宜久留。
怎么看了会儿人脑子都不太清明了?
本来她人都已经准备离开了,但回头一看,发现寻清宴半个肩膀还露在外面,又觉得不帮人把衣服穿回去实在有碍观瞻。
不过脱衣容易穿衣难,如今他肩膀上还缠了一层棉布,要按怎么脱得、怎么穿上去是不行了。
沈时越只好解了他的腰封,又是费了一番功夫,近乎一刻钟后才让一切回归原位。
但也不知道是不是她折腾的太狠了,原先无意识昏迷的人眉头竟然蹙了蹙,哑着嗓子几不可闻的叫了一声。
“水……”
???
沈时越被吓了一跳,看他眼睛都没睁开,才发现这人喊渴只是下意识的本能。
“好险好险,你要是真醒了我还得把你打晕过去。”
她来时带了一瓦罐的水,本是给寻清宴洗伤口用的,最后还剩下了一些。
直接让人对着罐口喝水不太方便,她就把人扶靠在自己肩膀上,卷了大一些的野草叶一点点喂。
直至日薄西山。
把又昏过去的人摆回原来的位置,她才终于得以脱身回家。
路过昏迷的男主时,她这次脚步顿了顿,怀着好奇的目的也在他额头上探了下。
很好,不愧是男主,身体素质强悍如斯,连起热都没起热,也不知道昏得哪门子迷。
……
自那日一别,沈时越连着三四天都没再去西边山林。
一来,是怕碰见来找男主的女主,二来,怕昏着的那两个人万一有醒过来的一个,自己都得玩儿完。
这日李婶子去田间摘青菜,路过老沈家门口,看沈时越在院子里捣鼓她前些天采回来的那些草药,顺手把筐里的菜塞了一把给她。
“越丫头,我过两天要去集市,你要不要一起去,买些米面什么的?”
李婶子家里养的母鸡多,攒够了鸡蛋就会到镇里的集市上卖。
这事儿沈时越不仅知道,先前还跟着一起去过不少次,正巧前几天挖到的那两棵灵芝也该换些银两了。
天气渐暖,家里两个老人的新春衣要早些安排上。
想到这她接菜的手没客气,回屋包了几块糕点又塞回了李婶子的篮子里。
“糕点您带回去给小浩尝尝,到时候去集市要劳烦婶子帮忙找牛车了。”
“嗐!这有什么的,到时候婶子肯定会提前通知你。”
说实话,古人的集市相较现世的集市都还要热闹一些。
各种吆喝的叫卖声此起彼伏,街边热食店水雾朦胧。
大家买卖得物品都很生活化,因为商贩之间互相认识价格也不会虚高,有些甚至可以以物换物。
东西的种类肯定是比不上现代,难得的是这几分烟火气。
两日一晃而过,到了约定那天,沈时越跟李婶子一进城就先去了趟药铺。
灵芝这东西品种有好有坏。
来这里这么久,她只卖过一些寻常草药,像灵芝这种药材还是第一次卖,需要李婶子帮忙把把关。
“品相勉强算得中上等,个头也不是很大……”
她们找的这家药铺掌柜是镇里一位很出名的良医,据说实际年龄已六十有余,但精气神比一些青年还足,留着一把花白的长须,看起来很有仙风道骨的意味。
品观两棵灵芝良久,掌柜最后给出了一个十分公道的价格。
“这两棵灵芝老夫十五两可收,姑娘日后若有其他药材也可放心送到老夫这儿来卖,老夫敢跟姑娘打包票都是最良心的收价,绝不会坑蒙诈卖。”
“陈大夫这是说的哪里话,如果不是信任您,我们也不会大老远特地跑到镇里来卖这两棵灵芝。”
沈时越当即就笑着同意了下来,没再还价。
这位陈大夫确实没藏私心,十两银子已是寻常农户家大半年的开支了。
卖完灵芝,两人又返回集市吃早饭。
皮薄馅大的猪肉馄饨冒着腾腾热气被端上桌,一口咬下去满口都是馅料的鲜香。
市集上这会儿正是热闹的时候,沿边商贩的叫卖声络络不绝。
李婶子她们选的馄饨铺生意不错,自坐下来客人就没断过。
古人平日除了劳作几乎没什么娱乐项目,邻里乡亲碰上了,最大的乐趣就是互相聊聊村里的新鲜事儿。
这不,坐沈时越身后的某位大娘估计是遇上了许久未见的老姐们儿,嘴巴就跟开闸泄洪似的,俨然一副要把自己村里所有老底儿都倒出来翻上一翻的架势。
“我们镇里许家那户的闺女前段时间回来了,哎呦你是不知道,那阵仗大的呦~不知道还以为是哪家的高官儿衣锦还乡了呢!唯恐怕人不知道他们几代贫民的老许家发达了……”
“诶我可听说许家那女婿在京城可是大有来头啊,就算不是当官儿,京城来人在我们这儿小地方也是稀罕事儿吧。”
“什么大有来头?不过也是个做生意的,就是冠得那什么商……什么商家的名头,还不是跟咱们一样是平民老百姓!”
“真的假的,眼见着许家那两个老的越过越好,我还以为他家女婿在京城是攀上什么大人物了,原来就是个做买卖的啊……”
“哎呦……还真是,做生意的东奔西走能挣几个钱?还累得很,日日不着家!小心媳妇儿跟人跑咯都不知道!”
“是啊是啊……”
他们口中所说的许家原先在周边镇子里是一再寻常不过的民户,但因为有个貌美贤惠的小女儿,十几年前被路过的顾姓富商儿子看上,日子就渐渐好了起来。
大家都是一样的出身,许家两口子借着女婿的势几乎一夜鸡犬升天,难免遭人嫉妒。
可众人待听闻那所谓的乘龙快婿只不过是一商贾人家,心里的一口气像是找到了微妙的平衡点,一下子群起而攻之。
但明事理的显然也大有人在。
“婶子,你这话说的不对吧,人许家女婿在京城可是皇商,做的是做天家买卖,跟咱们这些小商贩可不一样。”
插话的是个年轻小伙子,肩上还背着书袋,似乎对京城的商贾地位之分有些了解,好意劝慰几个大娘不要再把这种事当玩笑讲出来。
“如今当朝国君并非像前朝那般轻商,皇商一定程度上其实也代表着皇家的颜面,婶子们今后可千万不要再妄言许家的事了。”
“……晓得了晓得了,我这……这不是也没说什么……”
先提及这件事的婶子显然还有些不服气,但那年轻人却也没再说什么,只轻叹了声摇摇头便离开了。
沈时越离得近,把事情听了个全须全尾,心下其实挺好奇她们嘴里的那个许家。
平岁镇虽是个依山乡下之地,但也勉强可以称之地处天子脚下,相较其他地方,镇里的百姓生活要好上的多。
但这个许家既然能被镇民如此堂而皇之带着艳羡提及,可见如今家底确实丰厚。
皇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