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的秋天是极为好看的。
千山万壑,皆披红装。镀了金的叶子在光与风的交织下婆娑着,似挂于树上的一首首金秋的诗。
在金、黄、红三色编织的梦中,春夏随处可见的绿竟成了稀珍之物,看见仿佛就有了福气。
最近,西南部地区倒真有了这样的“规矩”————“寻碧”竟成了一时风靡的话题。
忆春茶楼旁便栽了一棵常青树。
这树长得并不好,枝干歪歪扭扭,颜色也有些惨淡,像是病了可是仍顽强生长。
因此,它被城中居民奉为“贞丰三大怪”之一,路过的人总是要拜一拜的。
唯一只把它当棵寻常的树的,只有两种人————黄发小儿和知识分子。
一是不知,一是不信。
因这树和茶楼名字映衬,茶楼这些天开得格外红火。
………………
昨日,城中来了位贵客。
说是贵客,是对这座城,而不是对城中百姓。
当时的中国许许多多如贞丰一样的城市,都需要这些有见识有才华的留学生,这位便是其中上乘的学子之一。
而对城中百姓,他再多的学识也没多大用——因为他不参与革命嘛。
自从袁世凯复辟,革命热情高涨。老百姓是很容易受政局影响的,满腔热血的革命青年恨不得天天开宣讲会,桂系滇系蠢蠢欲动军阀们再添点油加把火,这思想宣传便格外到位了。
其实一开始,齐暮朗并不知道他这次被他爹召回来跟革命有关,他对“寻碧”也没什么热情,更不知那个特殊原因,他现在站在这家茶楼前的目的很简单————被人拉来的。
而此刻,拉他来的人正在他面前滔滔不绝,问东问西。
把近半年来的八卦、大小琐事都添油加醋地扯了一遍后,徐治终于抛出了正题。
“炳鸿兄,这次回来还回去吗?”
齐暮朗的目光停留在茶楼里冒着热气的盖碗上,语气悠然:“再看吧,那边战争正胶着,情况不明。不过最近应该是留在国内。”
徐治张了张口,他本来是想旁敲侧击一番,却又知道他这个兄弟贼精,干脆直接亮牌了:“留国内是吧?想继承你爹的帅位不?”
齐暮朗这才转头正视徐治,嘴角缓缓上扬:“哟,徐大才子演了这么久,终于演够了?”
“早看出来了是吧?”徐治叹口气,一副“果然”的神情,“谁能演得过你啊臭狐狸!”
“啧,刚才还一口一个“炳鸿兄”,现在直接原形毕露啦?”齐暮朗朝他挑挑眉,看着徐治吃瘪的表情他心情很好,“继承那帅位干嘛?管这管那,累个半死。我就想当个闲人。”
“干嘛?当然是父业子承,不然齐帅天天累死累活为了什么?”徐治瞪了一眼他那“不成器”的朋友。
“人生在世就非要为了别人吗?为了他自己不行吗?”齐暮朗问心无愧地回应了他的目光,轻笑一声,“再说他想找个继承人,不是还有个儿子吗?”
“沂鹏有你聪明?我认识的人里就数你最狡猾了。”徐治锤了齐暮朗一下,“还有以后别再在你爹面前故意提你弟气他,没事找事。”
齐暮朗耸耸肩,朝茶楼抬了抬下巴:“我看你也是没事找事,我又没有大早上喝茶的习惯,非来这里干什么?”
“另一个任务啦。”徐治又叹了口气。
“非要我配合不可吗?老头还真是会给人找事情。”齐暮朗撇撇嘴,双手环胸。
“就当你可怜可怜我,让我好歹有个成果能跟齐帅交差。”
“哎,行吧。”齐暮朗勉强情愿地点点头,徐治见他同意了,立马推他进了茶楼。
二人选了二楼围栏边的位置坐下。这位置视野开阔,可将整个茶楼内部尽收眼底。
徐治叫了壶都匀毛尖,一盘茶点,说是让齐暮朗尝尝贵州特色。后者则乘着小二准备的功夫,观察了下人声鼎沸的茶楼。
一层全是清一色的马褂长衫,上了年纪的戴一顶小毡帽,小的裹着夹棉袄,在头顶束起一个小辫儿。楼里仅有的两个小丫头倚在爹爹旁边,看那几个“小辫儿”猴一样地钻来窜去。
小二不知叫了多少遍,“小辫儿”也仍在伙计手中端的茶盘前活蹦乱跳。
人们用宠溺的目光看着“小辫儿”们嬉戏打闹,愣是无一人觉得两个小丫头的乖巧。
二楼呢,着装更体面一些。有像齐暮朗一样洋装在身的,也有如徐治一般,蓝的灰的中山装直立地坐着,谈江山,析局势。
“噢,对了,臭狐狸。有位故人托我给你带了个东西。”徐治从内衬口袋中抽出一个包装精致的小纸袋,在齐暮朗面前晃了晃,顺势递给了他,一脸坏笑地问道:“猜猜是谁?”
"你媳妇儿。”齐暮朗接过信,看见徐治那八卦模样,嘴上不饶人。
“你媳妇!我家子淮才不会给你写信!她最讨厌的就是像你一样的…………”徐治有些急躁,却又止住了话头,撇了撇嘴,对齐暮朗说:“是………”
“是舒雅。”齐暮朗没让他说完。
“你知道?你知道你还故意?朋友之妻不可欺懂不懂!你可真是……….”徐治碎碎念到。
齐暮朗往前压了压身子,一双狗狗眼弯了弯:“子淮?我记得距离我们上次通信也就两个月吧?上次信中好像还叫海棠吧?怎么,是改名了呢?还是换新人了呢……?。”
徐治听他故意拖长的话尾,顿时脸就涨得通红,结结巴巴地回斥道:“我,我是真心喜欢子淮!你别,别不信!”
“信信信,徐二公子改邪归正,我可太相信了。”齐暮朗见他急眼,语气中多了股笑意,倒也收敛了些许调侃之意。
“别光说我,谁不知道你在国外可是潇洒得很?还有,白小姐那边,你打算怎么办?”徐治回击了一句,指了指米白色的纸包,放正了神色。
齐暮朗伸出手,手指摩挲着镀金的火漆,淡淡道:“秀文兄,舒雅是我妹妹,我把她当作家人。”
徐治接过伙计手中的托盘,待伙计走远才一脸严肃地对齐暮朗说:“可她可不把你当哥哥。有些事拖了这么多年,也总该有个交代,要真没这个意思,我劝你尽早了断。”
“我会……”
“行了,东西我带到了,话也说了,这个事以后我们不提了。说点别的吧。”还没等齐暮朗回复,徐治就岔开了话题,又说起一件轶事来。
看着重新滔滔不绝的徐治,齐暮朗静静听着,一言不发。
他知道这话徐治本不该说,但他既然说了,就说明这件事已经很重要了,更何况他说的在理,自己也该做个了结了。可是————
齐暮朗看着那盘糕点,那盘糕点也“看着”他。
他早上没吃饭就被徐治拉了出来,刚才又耗费了脑力,自然是饿了。
没等糕点反抗,说声“不要啊”,就被齐暮朗无情地咬了一口。
这糕点入口即化,齐暮朗觉得很不错,便又咬了一口,他感觉整个世界都清静了。
等等,好像不是他感觉,而是整个世界真的都清静了。
他顺着徐治的目光,不解地朝楼下望了一眼。
原来只是门口来了一位身容姣好的少女,少女背对着晨曦,高高束起的马尾漫不经心地在荡在腰间,黑的不透一丝光,好似把太阳挡在门外。
齐暮朗觉得这种感觉有些熟悉,但又说不上来在哪见过。
少女歪着头看了看突然间沉默的人群,有一丝疑惑和无奈。
收到少女眼神的那一刹那,人们又吵开了,比之前更热闹,仿佛什么也没发生。
齐暮朗眼神极佳,立马觉察出这位少女受过训练,是习武之人。
联系茶楼众人刚才的表现,他心下一惊,用余光瞟了瞟仍然淡定喝茶的徐治,不动声色地扣动了腰间别着的手-枪。
他的枪是特制的,无论是扣动板机亦或是射击,都经过了消音处理,在人群喧嚣之中根本听不见。
然而正向柜台走近的少女却突然往他的方向望去,猛地对上他的目光。似是察觉了他眼中的警惕,少女略显无奈地别过了头。
齐暮朗握紧了手中的枪————他在海外三年,早已与国内隔绝,凭着一纸书信,即使是徐治这个近十年交情的老友也未必可信。三年可以改变一个人多少,他最是清楚,所以他向来习惯做最坏的打算。
他正思考着对策,少女已转身上楼,黑色皮靴踏在楼梯上,铿锵有力又显得格外轻盈。
齐暮朗感受到众人的视线跟随那个少女一阶一阶地上升,直至她坐下来,注视的浪潮才“风平浪静”。
齐暮朗看着窗外的阳光在少女身边浮动着,形成一个懒洋洋的光圈,似乎——她就是来喝茶的…….
没有了生命危险,美人倒是可以一看的。
少女的皮肤是健康的淡黄色,并非是闺阁小姐那种我见犹怜的玉白;一双杏花眼里面透出的古灵精怪,顺着长长的睫毛翘上去,在浓密而又乌黑的眉毛里藏匿;鼻头略平,一张不大不小的秀口好像总等着让人哭笑不得。
齐暮朗的记性向来很高,这姑娘的面容,他一定在哪见过。
红上衣赤如血,高腰裤与黑色长发一般颜色,这装束,不是...……?!
齐暮朗的目光定格在少女右眼角下的泪痣上,整个人石化一般僵在那儿。
徐治”终于”发现了同伴的不对劲,问道:“炳鸿兄这目不转睛的,是又看上哪个美人啦?”
他顺着齐暮朗的目光望去,只见一个少女正微笑着接下伙计茶盘上的盖碗和瓷碟,又往茶盘上放了一枚银元,拿走了旁边为她准备好的零钱。
看来是这里的熟客,齐暮朗心说。
徐治看了看自己格外专注的朋友,笑着调侃道:“嗯,炳鸿兄,眼光不错嘛——这前突后翘的,挺……等等,她腰间的匕首莫非是………!”
“是什么?你知道?”齐暮朗语意掩不住内心的焦急。
少女似是听到了他们的对话,往这边瞟了一眼,又看了看自己腰间别着的匕首,默默地把它往裤腰里塞了塞,但那里已经有了一块令牌,上面刻着“暗尘”二字,古朴典雅。
因为实在硌得难受,少女干脆抽出匕首放在桌上,随后又立即后悔了————旁边几桌人眼里流露出了那种她习以为常的惶恐与厌恶。
徐治一见那匕首全貌,眼神更不对劲了,还没等齐暮朗再度开口就用手掩着嘴,小声而又迅疾地对齐暮朗说:“她是那个人。白匕首,朱砂痣;齐腰发,茉莉别……符合所有描述,应该不是巧合,是她。”
“她?”
“炳鸿兄,我奉劝你一句:美人常有,命就一条。这位爷近几年来的名声可是响当当的————“民国第一杀手”,我劝你最好别去招惹她。”徐治郑重地拍了拍齐暮朗的肩,但他刻意加重的“杀手”二字却是在故意勾起齐暮朗的好奇心。
齐暮朗顺了他的意,眯了眯眼:“杀手?那我更要去会会了。”
话音未落,人就已经起身,徐治想了想那人的叮嘱,没有拉住昔日好友,但也做不到不关心。于是他目送着“壮士”远去的背影,喝口茶水压压惊。
齐暮朗在桌沿边站定,左手搭在木桌边,修长的影子遮住了杯中茶光水色,毫无平时搭讪姑娘时的绅士语气:“可否请问姑娘芳名?”
少女自是听出了来者不善,仰头看望齐暮朗掩不住仇意的双眼,却是微微一笑:“何不问你同伴?我猜他知道。”
“在下想听姑娘亲口说。”齐暮朗话说的彬彬有礼,语气却是刺骨的冰冷。
他想听这个凶手亲自说出她的名字,他苦苦寻觅了她将近三年。
纵使报纸上都说遯初叔是被枪杀的,但他不信这世上有如此恰好的巧合。
每每梦中见到宋叔的脸庞,就会有一把满是血的白色七首横空出现,向那拥有慈祥面孔的男人刺去。
然后,是伴随着梦魇袭来的彻夜失眠。
少女闻言,不解地眨了眨眼,问道:“为何?”
莫不是爱上我了?她一贯喜欢打趣自己。
“姑娘是否于1913年3月11日晚上八时的上海火车站,见过在下的一位故人?”齐暮朗不再拐弯抹角,直奔主题。
少女听他这么一说,立刻明白了是怎么回事。时间记得这么清晰,那真是太好了,小帅哥是来寻仇的……她在心中嘟嘟囔囔。
记得吗?那是她第一次参入真正的大事,她当然记得。宋教仁就死在自己面前,血液汩汩流出,格外的刺眼。
小时候接触的人多,记人这方面她也得心应手,特别是长的好看的。怪不得她刚才还觉得这位帅哥眼熟呢!呃,既然见过自己,那么应该是……她眼前浮现出一幅画面。
“你是青衣巷里的那个小男孩?”少女试探性地问了一句。
见少女“供认不讳”,齐暮朗倒也冷静,继续追问:“所以姑娘你与那件事……”
“你是哪一派系的?”少女果断地打断了齐暮朗的话。
“籍贯云南。”齐暮朗毫不避讳,眉眼中更添几分审视,“我回答了姑娘的问题,可姑娘还没回答我的问题。”
少女闻言,侧头打量着他,似乎是在思索着什么。几秒过后,她略带深意地回道:“七零一,陆依依。”
她不给对方任何反应的机会,一手撑窗棂一手携匕首利索地一跃而下,随后不紧不慢地朝对面乌烟瘴气的街道走去。
她笃定他追不上她,故意给对方展示自己镇定自若的态度,而且她有种预感,这个男人会亲自来找她,所以此刻也没必要多说。
齐暮朗不准备追上去,他看了一眼少女桌上没用完的茶和点心,随后利落地回到自己桌边,把自己的物件放入内口袋。
“你带我来这儿就是为了让我接触她对吧?”齐暮朗瞥了徐治一眼,“你的目的达成了,你可以安心去向父亲报备了。”
语毕,他头也不回地走下了楼梯。
他的父亲成功地引起了他的兴趣,他可以帮他,但他这次有条件。
……………………
陆依依将匕首插回腰间,把刚才的零钱握在手心,向一条窄窄的巷子里行进。
巷子到头,是一大片空地,但有各色各样的人。
七八个妇女坐在楼梯上,用满是老茧的双手缝着他们称作衣服的破布;
十几个老人围作一团,用手在生苔的棋盘上指指点点,活像枯骨,脸上的皱纹却因笑意而堆在了一起;
一个拿着一支只剩三片车叶的破旧风车的孩子朝后笑着,后面有十几个孩子追着他跑。
显而易见,他是这里的孩子王。
小男孩只顾着往后看,没注意前面有人,一下子撞到陆依依身上。
“对不起,对不起!”鹿豆头也没来得及抬,第一反应便是道歉,然而在看清来人的瞬间立刻变得笑靥如花,“小鸡姐,你来啦!”
陆依依揉了揉满脸兴奋的孩子的额头,小小的额头刚才撞得有些泛红,但这种颜色跟他面黄肌瘦的小脸比还算好看。
依照惯例,她是要考考他们的:“别高兴得太早了,我上次教你们的那句话还记得嘛?”
“我来我来!”刘三耳挤到陆依依面前,正了正辞色:“天下兴亡,匹猪有责。”
孩子们一下子笑开了,这也使人们的目光都看了过去。这里的人们都认识她,于是林林总总地朝她打了声招呼。
陆依依简单回应了他们的善意,转身弹了一下三耳的脑门,虽然没用力但还是触到了骨头,这个看着很虎的小男孩忍受不了伙伴们的嘲笑,大叫起来:“猪,猪怎么了!你们见过猪吗?吃过吗?嗯?上次去要饭,有位老爷好心施舍了我一块猪肉,那叫一个香!”
刚才还捧腹大笑的孩子们突然间就不说话了。
他们哪个家里都养不起猪,从小到大连猪长什么样都没见过,更别说吃猪肉了。
在一片沉默中,鹿豆看了一眼陆依依,小声说了句:“那天有位老爷扔了一块肉在地上,让我去舔,我不愿意他就打我,说我的命还没这块肉值钱,说我就是个垃圾,是个贱骨头……硬逼我吃,我还不肯…………他用鞋狠狠地踩了几下,又扇了我几巴掌才走……小鸡姐,他们说得…………对吗?”
陆依依并不诧异,但依然久久说不出话。
她知道城东城西,一是醉金陵,一是“穷酸命”。城里的人们对这些孩子赖以生存的这个地方就是这么称呼的。
可这些称呼,不该被这群不谙世事的孩子们知道。
陆依依舒了口气,神秘地笑了笑:“当然不对!你们知道他们为什么这么说吗?”
“为什么?”孩子们的好奇心一下勾起来了。
“哼哼哼,因为啊………”陆依依故意顿了一下,扫视了一圈小孩子们天真的脸庞,“因为他们都是猪妖修炼成精哒!”
“啊?”
“真的?”
“那是自然!猪精的肉太多了,所以他想骗你吃!你吃了,就会变小猪崽子,再也见不到妈妈嘞!”陆依依吓唬他们,”以后啊,千万要注意,不然………嘿嘿。”
“扑哧”北边的角落里微微传来一声非常轻柔的笑。
孩子们当然听不到,但看到陆依依的目光停留在一个娇小瘦弱、被灰色斗篷覆盖的身躯上时,鹿豆解释道:“那个姐姐是最近几天才来的。她不怎么说话,也要不到饭。娘怕她被拐了,就把她带了过来。”
“住你家吗?”
“不,她死活不愿意,就一个人蜷在那里,不找人说话,别人问她,她才小声嘀咕几句,声音倒很好听。”鹿豆努了努嘴,然后欣喜地接过陆依依放在他掌心的硬币,与孩子们分去了。
陆依依向那个角落走去,一个破旧的灰斗蓬窝在那里,一对漂亮的眉眼里写满了害羞。
陆依依蹲了下去,兜帽下面一张灰灰的小脸,既警惕、害怕,却又我见犹怜,活现的一只脏兮兮的小白兔。
看起来也不过刚及金钗的年纪。
“小妹妹,你叫什么名字啊?”陆依依用她最温柔的语气微笑着问到。
千山万壑,皆披红装。镀了金的叶子在光与风的交织下婆娑着,似挂于树上的一首首金秋的诗。
在金、黄、红三色编织的梦中,春夏随处可见的绿竟成了稀珍之物,看见仿佛就有了福气。
最近,西南部地区倒真有了这样的“规矩”————“寻碧”竟成了一时风靡的话题。
忆春茶楼旁便栽了一棵常青树。
这树长得并不好,枝干歪歪扭扭,颜色也有些惨淡,像是病了可是仍顽强生长。
因此,它被城中居民奉为“贞丰三大怪”之一,路过的人总是要拜一拜的。
唯一只把它当棵寻常的树的,只有两种人————黄发小儿和知识分子。
一是不知,一是不信。
因这树和茶楼名字映衬,茶楼这些天开得格外红火。
………………
昨日,城中来了位贵客。
说是贵客,是对这座城,而不是对城中百姓。
当时的中国许许多多如贞丰一样的城市,都需要这些有见识有才华的留学生,这位便是其中上乘的学子之一。
而对城中百姓,他再多的学识也没多大用——因为他不参与革命嘛。
自从袁世凯复辟,革命热情高涨。老百姓是很容易受政局影响的,满腔热血的革命青年恨不得天天开宣讲会,桂系滇系蠢蠢欲动军阀们再添点油加把火,这思想宣传便格外到位了。
其实一开始,齐暮朗并不知道他这次被他爹召回来跟革命有关,他对“寻碧”也没什么热情,更不知那个特殊原因,他现在站在这家茶楼前的目的很简单————被人拉来的。
而此刻,拉他来的人正在他面前滔滔不绝,问东问西。
把近半年来的八卦、大小琐事都添油加醋地扯了一遍后,徐治终于抛出了正题。
“炳鸿兄,这次回来还回去吗?”
齐暮朗的目光停留在茶楼里冒着热气的盖碗上,语气悠然:“再看吧,那边战争正胶着,情况不明。不过最近应该是留在国内。”
徐治张了张口,他本来是想旁敲侧击一番,却又知道他这个兄弟贼精,干脆直接亮牌了:“留国内是吧?想继承你爹的帅位不?”
齐暮朗这才转头正视徐治,嘴角缓缓上扬:“哟,徐大才子演了这么久,终于演够了?”
“早看出来了是吧?”徐治叹口气,一副“果然”的神情,“谁能演得过你啊臭狐狸!”
“啧,刚才还一口一个“炳鸿兄”,现在直接原形毕露啦?”齐暮朗朝他挑挑眉,看着徐治吃瘪的表情他心情很好,“继承那帅位干嘛?管这管那,累个半死。我就想当个闲人。”
“干嘛?当然是父业子承,不然齐帅天天累死累活为了什么?”徐治瞪了一眼他那“不成器”的朋友。
“人生在世就非要为了别人吗?为了他自己不行吗?”齐暮朗问心无愧地回应了他的目光,轻笑一声,“再说他想找个继承人,不是还有个儿子吗?”
“沂鹏有你聪明?我认识的人里就数你最狡猾了。”徐治锤了齐暮朗一下,“还有以后别再在你爹面前故意提你弟气他,没事找事。”
齐暮朗耸耸肩,朝茶楼抬了抬下巴:“我看你也是没事找事,我又没有大早上喝茶的习惯,非来这里干什么?”
“另一个任务啦。”徐治又叹了口气。
“非要我配合不可吗?老头还真是会给人找事情。”齐暮朗撇撇嘴,双手环胸。
“就当你可怜可怜我,让我好歹有个成果能跟齐帅交差。”
“哎,行吧。”齐暮朗勉强情愿地点点头,徐治见他同意了,立马推他进了茶楼。
二人选了二楼围栏边的位置坐下。这位置视野开阔,可将整个茶楼内部尽收眼底。
徐治叫了壶都匀毛尖,一盘茶点,说是让齐暮朗尝尝贵州特色。后者则乘着小二准备的功夫,观察了下人声鼎沸的茶楼。
一层全是清一色的马褂长衫,上了年纪的戴一顶小毡帽,小的裹着夹棉袄,在头顶束起一个小辫儿。楼里仅有的两个小丫头倚在爹爹旁边,看那几个“小辫儿”猴一样地钻来窜去。
小二不知叫了多少遍,“小辫儿”也仍在伙计手中端的茶盘前活蹦乱跳。
人们用宠溺的目光看着“小辫儿”们嬉戏打闹,愣是无一人觉得两个小丫头的乖巧。
二楼呢,着装更体面一些。有像齐暮朗一样洋装在身的,也有如徐治一般,蓝的灰的中山装直立地坐着,谈江山,析局势。
“噢,对了,臭狐狸。有位故人托我给你带了个东西。”徐治从内衬口袋中抽出一个包装精致的小纸袋,在齐暮朗面前晃了晃,顺势递给了他,一脸坏笑地问道:“猜猜是谁?”
"你媳妇儿。”齐暮朗接过信,看见徐治那八卦模样,嘴上不饶人。
“你媳妇!我家子淮才不会给你写信!她最讨厌的就是像你一样的…………”徐治有些急躁,却又止住了话头,撇了撇嘴,对齐暮朗说:“是………”
“是舒雅。”齐暮朗没让他说完。
“你知道?你知道你还故意?朋友之妻不可欺懂不懂!你可真是……….”徐治碎碎念到。
齐暮朗往前压了压身子,一双狗狗眼弯了弯:“子淮?我记得距离我们上次通信也就两个月吧?上次信中好像还叫海棠吧?怎么,是改名了呢?还是换新人了呢……?。”
徐治听他故意拖长的话尾,顿时脸就涨得通红,结结巴巴地回斥道:“我,我是真心喜欢子淮!你别,别不信!”
“信信信,徐二公子改邪归正,我可太相信了。”齐暮朗见他急眼,语气中多了股笑意,倒也收敛了些许调侃之意。
“别光说我,谁不知道你在国外可是潇洒得很?还有,白小姐那边,你打算怎么办?”徐治回击了一句,指了指米白色的纸包,放正了神色。
齐暮朗伸出手,手指摩挲着镀金的火漆,淡淡道:“秀文兄,舒雅是我妹妹,我把她当作家人。”
徐治接过伙计手中的托盘,待伙计走远才一脸严肃地对齐暮朗说:“可她可不把你当哥哥。有些事拖了这么多年,也总该有个交代,要真没这个意思,我劝你尽早了断。”
“我会……”
“行了,东西我带到了,话也说了,这个事以后我们不提了。说点别的吧。”还没等齐暮朗回复,徐治就岔开了话题,又说起一件轶事来。
看着重新滔滔不绝的徐治,齐暮朗静静听着,一言不发。
他知道这话徐治本不该说,但他既然说了,就说明这件事已经很重要了,更何况他说的在理,自己也该做个了结了。可是————
齐暮朗看着那盘糕点,那盘糕点也“看着”他。
他早上没吃饭就被徐治拉了出来,刚才又耗费了脑力,自然是饿了。
没等糕点反抗,说声“不要啊”,就被齐暮朗无情地咬了一口。
这糕点入口即化,齐暮朗觉得很不错,便又咬了一口,他感觉整个世界都清静了。
等等,好像不是他感觉,而是整个世界真的都清静了。
他顺着徐治的目光,不解地朝楼下望了一眼。
原来只是门口来了一位身容姣好的少女,少女背对着晨曦,高高束起的马尾漫不经心地在荡在腰间,黑的不透一丝光,好似把太阳挡在门外。
齐暮朗觉得这种感觉有些熟悉,但又说不上来在哪见过。
少女歪着头看了看突然间沉默的人群,有一丝疑惑和无奈。
收到少女眼神的那一刹那,人们又吵开了,比之前更热闹,仿佛什么也没发生。
齐暮朗眼神极佳,立马觉察出这位少女受过训练,是习武之人。
联系茶楼众人刚才的表现,他心下一惊,用余光瞟了瞟仍然淡定喝茶的徐治,不动声色地扣动了腰间别着的手-枪。
他的枪是特制的,无论是扣动板机亦或是射击,都经过了消音处理,在人群喧嚣之中根本听不见。
然而正向柜台走近的少女却突然往他的方向望去,猛地对上他的目光。似是察觉了他眼中的警惕,少女略显无奈地别过了头。
齐暮朗握紧了手中的枪————他在海外三年,早已与国内隔绝,凭着一纸书信,即使是徐治这个近十年交情的老友也未必可信。三年可以改变一个人多少,他最是清楚,所以他向来习惯做最坏的打算。
他正思考着对策,少女已转身上楼,黑色皮靴踏在楼梯上,铿锵有力又显得格外轻盈。
齐暮朗感受到众人的视线跟随那个少女一阶一阶地上升,直至她坐下来,注视的浪潮才“风平浪静”。
齐暮朗看着窗外的阳光在少女身边浮动着,形成一个懒洋洋的光圈,似乎——她就是来喝茶的…….
没有了生命危险,美人倒是可以一看的。
少女的皮肤是健康的淡黄色,并非是闺阁小姐那种我见犹怜的玉白;一双杏花眼里面透出的古灵精怪,顺着长长的睫毛翘上去,在浓密而又乌黑的眉毛里藏匿;鼻头略平,一张不大不小的秀口好像总等着让人哭笑不得。
齐暮朗的记性向来很高,这姑娘的面容,他一定在哪见过。
红上衣赤如血,高腰裤与黑色长发一般颜色,这装束,不是...……?!
齐暮朗的目光定格在少女右眼角下的泪痣上,整个人石化一般僵在那儿。
徐治”终于”发现了同伴的不对劲,问道:“炳鸿兄这目不转睛的,是又看上哪个美人啦?”
他顺着齐暮朗的目光望去,只见一个少女正微笑着接下伙计茶盘上的盖碗和瓷碟,又往茶盘上放了一枚银元,拿走了旁边为她准备好的零钱。
看来是这里的熟客,齐暮朗心说。
徐治看了看自己格外专注的朋友,笑着调侃道:“嗯,炳鸿兄,眼光不错嘛——这前突后翘的,挺……等等,她腰间的匕首莫非是………!”
“是什么?你知道?”齐暮朗语意掩不住内心的焦急。
少女似是听到了他们的对话,往这边瞟了一眼,又看了看自己腰间别着的匕首,默默地把它往裤腰里塞了塞,但那里已经有了一块令牌,上面刻着“暗尘”二字,古朴典雅。
因为实在硌得难受,少女干脆抽出匕首放在桌上,随后又立即后悔了————旁边几桌人眼里流露出了那种她习以为常的惶恐与厌恶。
徐治一见那匕首全貌,眼神更不对劲了,还没等齐暮朗再度开口就用手掩着嘴,小声而又迅疾地对齐暮朗说:“她是那个人。白匕首,朱砂痣;齐腰发,茉莉别……符合所有描述,应该不是巧合,是她。”
“她?”
“炳鸿兄,我奉劝你一句:美人常有,命就一条。这位爷近几年来的名声可是响当当的————“民国第一杀手”,我劝你最好别去招惹她。”徐治郑重地拍了拍齐暮朗的肩,但他刻意加重的“杀手”二字却是在故意勾起齐暮朗的好奇心。
齐暮朗顺了他的意,眯了眯眼:“杀手?那我更要去会会了。”
话音未落,人就已经起身,徐治想了想那人的叮嘱,没有拉住昔日好友,但也做不到不关心。于是他目送着“壮士”远去的背影,喝口茶水压压惊。
齐暮朗在桌沿边站定,左手搭在木桌边,修长的影子遮住了杯中茶光水色,毫无平时搭讪姑娘时的绅士语气:“可否请问姑娘芳名?”
少女自是听出了来者不善,仰头看望齐暮朗掩不住仇意的双眼,却是微微一笑:“何不问你同伴?我猜他知道。”
“在下想听姑娘亲口说。”齐暮朗话说的彬彬有礼,语气却是刺骨的冰冷。
他想听这个凶手亲自说出她的名字,他苦苦寻觅了她将近三年。
纵使报纸上都说遯初叔是被枪杀的,但他不信这世上有如此恰好的巧合。
每每梦中见到宋叔的脸庞,就会有一把满是血的白色七首横空出现,向那拥有慈祥面孔的男人刺去。
然后,是伴随着梦魇袭来的彻夜失眠。
少女闻言,不解地眨了眨眼,问道:“为何?”
莫不是爱上我了?她一贯喜欢打趣自己。
“姑娘是否于1913年3月11日晚上八时的上海火车站,见过在下的一位故人?”齐暮朗不再拐弯抹角,直奔主题。
少女听他这么一说,立刻明白了是怎么回事。时间记得这么清晰,那真是太好了,小帅哥是来寻仇的……她在心中嘟嘟囔囔。
记得吗?那是她第一次参入真正的大事,她当然记得。宋教仁就死在自己面前,血液汩汩流出,格外的刺眼。
小时候接触的人多,记人这方面她也得心应手,特别是长的好看的。怪不得她刚才还觉得这位帅哥眼熟呢!呃,既然见过自己,那么应该是……她眼前浮现出一幅画面。
“你是青衣巷里的那个小男孩?”少女试探性地问了一句。
见少女“供认不讳”,齐暮朗倒也冷静,继续追问:“所以姑娘你与那件事……”
“你是哪一派系的?”少女果断地打断了齐暮朗的话。
“籍贯云南。”齐暮朗毫不避讳,眉眼中更添几分审视,“我回答了姑娘的问题,可姑娘还没回答我的问题。”
少女闻言,侧头打量着他,似乎是在思索着什么。几秒过后,她略带深意地回道:“七零一,陆依依。”
她不给对方任何反应的机会,一手撑窗棂一手携匕首利索地一跃而下,随后不紧不慢地朝对面乌烟瘴气的街道走去。
她笃定他追不上她,故意给对方展示自己镇定自若的态度,而且她有种预感,这个男人会亲自来找她,所以此刻也没必要多说。
齐暮朗不准备追上去,他看了一眼少女桌上没用完的茶和点心,随后利落地回到自己桌边,把自己的物件放入内口袋。
“你带我来这儿就是为了让我接触她对吧?”齐暮朗瞥了徐治一眼,“你的目的达成了,你可以安心去向父亲报备了。”
语毕,他头也不回地走下了楼梯。
他的父亲成功地引起了他的兴趣,他可以帮他,但他这次有条件。
……………………
陆依依将匕首插回腰间,把刚才的零钱握在手心,向一条窄窄的巷子里行进。
巷子到头,是一大片空地,但有各色各样的人。
七八个妇女坐在楼梯上,用满是老茧的双手缝着他们称作衣服的破布;
十几个老人围作一团,用手在生苔的棋盘上指指点点,活像枯骨,脸上的皱纹却因笑意而堆在了一起;
一个拿着一支只剩三片车叶的破旧风车的孩子朝后笑着,后面有十几个孩子追着他跑。
显而易见,他是这里的孩子王。
小男孩只顾着往后看,没注意前面有人,一下子撞到陆依依身上。
“对不起,对不起!”鹿豆头也没来得及抬,第一反应便是道歉,然而在看清来人的瞬间立刻变得笑靥如花,“小鸡姐,你来啦!”
陆依依揉了揉满脸兴奋的孩子的额头,小小的额头刚才撞得有些泛红,但这种颜色跟他面黄肌瘦的小脸比还算好看。
依照惯例,她是要考考他们的:“别高兴得太早了,我上次教你们的那句话还记得嘛?”
“我来我来!”刘三耳挤到陆依依面前,正了正辞色:“天下兴亡,匹猪有责。”
孩子们一下子笑开了,这也使人们的目光都看了过去。这里的人们都认识她,于是林林总总地朝她打了声招呼。
陆依依简单回应了他们的善意,转身弹了一下三耳的脑门,虽然没用力但还是触到了骨头,这个看着很虎的小男孩忍受不了伙伴们的嘲笑,大叫起来:“猪,猪怎么了!你们见过猪吗?吃过吗?嗯?上次去要饭,有位老爷好心施舍了我一块猪肉,那叫一个香!”
刚才还捧腹大笑的孩子们突然间就不说话了。
他们哪个家里都养不起猪,从小到大连猪长什么样都没见过,更别说吃猪肉了。
在一片沉默中,鹿豆看了一眼陆依依,小声说了句:“那天有位老爷扔了一块肉在地上,让我去舔,我不愿意他就打我,说我的命还没这块肉值钱,说我就是个垃圾,是个贱骨头……硬逼我吃,我还不肯…………他用鞋狠狠地踩了几下,又扇了我几巴掌才走……小鸡姐,他们说得…………对吗?”
陆依依并不诧异,但依然久久说不出话。
她知道城东城西,一是醉金陵,一是“穷酸命”。城里的人们对这些孩子赖以生存的这个地方就是这么称呼的。
可这些称呼,不该被这群不谙世事的孩子们知道。
陆依依舒了口气,神秘地笑了笑:“当然不对!你们知道他们为什么这么说吗?”
“为什么?”孩子们的好奇心一下勾起来了。
“哼哼哼,因为啊………”陆依依故意顿了一下,扫视了一圈小孩子们天真的脸庞,“因为他们都是猪妖修炼成精哒!”
“啊?”
“真的?”
“那是自然!猪精的肉太多了,所以他想骗你吃!你吃了,就会变小猪崽子,再也见不到妈妈嘞!”陆依依吓唬他们,”以后啊,千万要注意,不然………嘿嘿。”
“扑哧”北边的角落里微微传来一声非常轻柔的笑。
孩子们当然听不到,但看到陆依依的目光停留在一个娇小瘦弱、被灰色斗篷覆盖的身躯上时,鹿豆解释道:“那个姐姐是最近几天才来的。她不怎么说话,也要不到饭。娘怕她被拐了,就把她带了过来。”
“住你家吗?”
“不,她死活不愿意,就一个人蜷在那里,不找人说话,别人问她,她才小声嘀咕几句,声音倒很好听。”鹿豆努了努嘴,然后欣喜地接过陆依依放在他掌心的硬币,与孩子们分去了。
陆依依向那个角落走去,一个破旧的灰斗蓬窝在那里,一对漂亮的眉眼里写满了害羞。
陆依依蹲了下去,兜帽下面一张灰灰的小脸,既警惕、害怕,却又我见犹怜,活现的一只脏兮兮的小白兔。
看起来也不过刚及金钗的年纪。
“小妹妹,你叫什么名字啊?”陆依依用她最温柔的语气微笑着问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