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陈涵,我闺蜜老公的好兄弟朝我表白了。
在我失恋的第一天,在我们认识的第十年。
莫名其妙,突如其来地表白了。
不知道是不是那天晚上,我那些仅闺蜜可听的污言秽语给他吓傻了。
我当场拒绝了,因为我刚为情所伤,因为他表白表的突然,还因为我雷配平文学,男主兄弟配女主闺蜜什么的,更是暴雷。
但他也没生气,跟什么事情都没发生似的要带我去吃早餐。
哦不,午餐。
这我倒没拒绝,因为我很饿。昨晚和姓徐的一伙人吃饭,为了形象都没吃饱。然后又折腾了一晚上,早就饿的前胸贴后背了。
天大地大,吃饭最大。
他帮我拉开副驾驶车门,我轻车熟路地坐上去。
这些年,少不得跟着闺蜜夫妻一块出去玩。还未成年时,便打两辆车,闺蜜他们一辆,我和他一辆。
后来成年了,大家各奔东西,每年短暂的相聚,为了给闺蜜那一对天南地北好不容易相聚的苦命鸳鸯留出足够相处的时间,我便时常坐傅言的车。
在认识之初的几次出租车尬聊之后,我两便安安静静地当个车搭子。
我遵守闺蜜守则,他遵守兄弟守则。
没有越线一步。
而且我觉得他高冷,聊不到一块去。
其实说高冷也不准确,毕竟没有哪个高冷的人热衷给别人的朋友圈点赞的。
他出国的那几年,更是交流甚少,本就因为闺蜜兄弟的缘故而相识的两人,在少了他们两个在中间作为链接,更是生分。
所以他说喜欢我,对我而言完全地莫名其妙。
我坐上副驾驶后,他弯腰和我说了句等下,便转到车后,打开后备箱,拿了样东西,塞到我怀里。
是一捧多巴胺风格的花束,满满当当地挤在副驾驶上。
和我的头像一模一样。
我的头像时常跟随着我当下的爱好,心情的变化而变化。
几乎是一星期一换,抽象的,唯美的,文艺的,招财的,风格天上地下,内容包罗万象。
前段时间,在网上看到这束多巴胺风格的花束,爱的不得了,便保存下来,当了头像。
这么一想,他送我的生日礼物,好像也次次送到的我心坎上。
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我咋没发现呢?
~
傅言并没有带我去很高级的餐厅,而是兜兜转转绕到一家新开的港式餐厅,是我前阵子一直想去打卡的,仅在网络社交软件上和网友唠了几句。
好家伙,感情他一直在视奸我。
在等餐之余,我偷偷看了眼对面的傅言,发现他也望着我时,我连忙慌乱低头。
我突然前所未有地感到不自在,手脚眼睛都不知道放哪里,看哪里?后面干脆盯着一旁忙碌的服务员,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暗中认真思索还没想明白的那个问题,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身边这么大一个雷,我咋不知道呢?
我正努力思考者,就听见傅言说道:“我是不是比他帅。”
我震惊地转头望着傅言,不敢相信沉默内敛的傅言居然能说出这句话。难不成出个国被外国鬼夺舍了。
傅言口中的他是谁不言而喻,我也明白傅言为什么会说出这句话。
因为昨晚的那通电话。
等等,说起电话,我差点忘了跟他生气了,发现我打错了居然也不提醒我一下,让我出了这么大一个囧。
算了算了,看在他喜欢我的份上,大度些,大度些。
我看着对面西装革履,闪闪发光的傅言,凭心而论,确实在我审美线上又往上好几个水平。
但是吧,人这种生物,多么美好的事物看的多了,也会变得习以为常。之后忽然出现一个不如它的新鲜物,仅仅因为新鲜,所以觉得它更好。
我和傅言认识的太早了,他白衣少年的形象,西装革履的形象早已见怪不怪。
说实话,在最初相识的时候,也确实被他惊艳到了,也曾芳心暗动。但见的多了,新鲜感退去,便也麻木了。
再者,我三分钟热度的性格,注定了我对人对物都不会有太长久的感情。
高中时,闺蜜曾问过我喜不喜欢她班上的学习委员。
我说不喜欢,但我似乎是喜欢过的,在一次那个学习委员夺得年纪第一,穿着校服从窗台走过时。
但这种喜欢,在下一次月考,他的名次落到第五名后戛然而止。
对于惊艳我的事物,我一天能动八百回心。但我知道那仅仅只是昙花一现,激素波动影响的结果。因此,直到大学毕业,我都从未谈过恋爱。
直到徐浩然的出现,他坚持不懈地追了我三个月,在每一次激素回落,我对他的新鲜感退却后,他又凑到我跟前,来来回回。
于是我答应了他。
这到底算不算爱,我也不明白。
但现在,我只想狠狠地抽姓徐的一巴掌。
我认真看着傅言,才发现这几年他变了许多,从高三青涩的少年,变成一个富有魅力的成熟大人。背更挺,肩更阔,眉眼深邃,目光深情。
一整套西装穿在身上,坐在喧闹的餐厅中,比高三成年礼的那一天更让人惊艳。
我的心跳突然加速了,脸颊也慢慢烧起来。
死色胚,你也是一个成熟的大人了,不要再见色起意了好吗?
关注点内涵吧!陈涵!
内涵内涵内涵,腹肌有几块来着?
住脑,快住脑!
好在来上菜的服务员,止住了我奔腾不息的思维。
我们一边吃着饭,一边东一块西一块地瞎扯着,毕竟认识十年了,面上再不熟,也有许多可以聊的。
但就是没聊感情,似乎回到五个月前,我还没谈恋爱,他也还未对我表白,就跟个普通朋友一样。
但也还是有变化的,比如他会将剥好的虾放到我面前。
我也注重起了形象,吃的比往常更克制,文雅。
吃完饭,傅言将我送回家。
在家门口,他问我要了一个机会,一个让他追我的机会。
我抱着花,无言地望着他,一时间不知道怎么回答。
少顷,他撸了撸我的头,道:“没关系,但我不会放弃的。”
傅言走了。
我坐在地上,望着手边那束与我头像一模一样的花,出了神。
这两天过的着实有些梦幻,别看我外表看着可能风平浪静的,实则大脑运载早已超负荷。
急需寻求外援,我掏出手机,点进与闺蜜的聊天框,再三确认无误后,拨通了通话。
在我失恋的第一天,在我们认识的第十年。
莫名其妙,突如其来地表白了。
不知道是不是那天晚上,我那些仅闺蜜可听的污言秽语给他吓傻了。
我当场拒绝了,因为我刚为情所伤,因为他表白表的突然,还因为我雷配平文学,男主兄弟配女主闺蜜什么的,更是暴雷。
但他也没生气,跟什么事情都没发生似的要带我去吃早餐。
哦不,午餐。
这我倒没拒绝,因为我很饿。昨晚和姓徐的一伙人吃饭,为了形象都没吃饱。然后又折腾了一晚上,早就饿的前胸贴后背了。
天大地大,吃饭最大。
他帮我拉开副驾驶车门,我轻车熟路地坐上去。
这些年,少不得跟着闺蜜夫妻一块出去玩。还未成年时,便打两辆车,闺蜜他们一辆,我和他一辆。
后来成年了,大家各奔东西,每年短暂的相聚,为了给闺蜜那一对天南地北好不容易相聚的苦命鸳鸯留出足够相处的时间,我便时常坐傅言的车。
在认识之初的几次出租车尬聊之后,我两便安安静静地当个车搭子。
我遵守闺蜜守则,他遵守兄弟守则。
没有越线一步。
而且我觉得他高冷,聊不到一块去。
其实说高冷也不准确,毕竟没有哪个高冷的人热衷给别人的朋友圈点赞的。
他出国的那几年,更是交流甚少,本就因为闺蜜兄弟的缘故而相识的两人,在少了他们两个在中间作为链接,更是生分。
所以他说喜欢我,对我而言完全地莫名其妙。
我坐上副驾驶后,他弯腰和我说了句等下,便转到车后,打开后备箱,拿了样东西,塞到我怀里。
是一捧多巴胺风格的花束,满满当当地挤在副驾驶上。
和我的头像一模一样。
我的头像时常跟随着我当下的爱好,心情的变化而变化。
几乎是一星期一换,抽象的,唯美的,文艺的,招财的,风格天上地下,内容包罗万象。
前段时间,在网上看到这束多巴胺风格的花束,爱的不得了,便保存下来,当了头像。
这么一想,他送我的生日礼物,好像也次次送到的我心坎上。
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我咋没发现呢?
~
傅言并没有带我去很高级的餐厅,而是兜兜转转绕到一家新开的港式餐厅,是我前阵子一直想去打卡的,仅在网络社交软件上和网友唠了几句。
好家伙,感情他一直在视奸我。
在等餐之余,我偷偷看了眼对面的傅言,发现他也望着我时,我连忙慌乱低头。
我突然前所未有地感到不自在,手脚眼睛都不知道放哪里,看哪里?后面干脆盯着一旁忙碌的服务员,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暗中认真思索还没想明白的那个问题,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身边这么大一个雷,我咋不知道呢?
我正努力思考者,就听见傅言说道:“我是不是比他帅。”
我震惊地转头望着傅言,不敢相信沉默内敛的傅言居然能说出这句话。难不成出个国被外国鬼夺舍了。
傅言口中的他是谁不言而喻,我也明白傅言为什么会说出这句话。
因为昨晚的那通电话。
等等,说起电话,我差点忘了跟他生气了,发现我打错了居然也不提醒我一下,让我出了这么大一个囧。
算了算了,看在他喜欢我的份上,大度些,大度些。
我看着对面西装革履,闪闪发光的傅言,凭心而论,确实在我审美线上又往上好几个水平。
但是吧,人这种生物,多么美好的事物看的多了,也会变得习以为常。之后忽然出现一个不如它的新鲜物,仅仅因为新鲜,所以觉得它更好。
我和傅言认识的太早了,他白衣少年的形象,西装革履的形象早已见怪不怪。
说实话,在最初相识的时候,也确实被他惊艳到了,也曾芳心暗动。但见的多了,新鲜感退去,便也麻木了。
再者,我三分钟热度的性格,注定了我对人对物都不会有太长久的感情。
高中时,闺蜜曾问过我喜不喜欢她班上的学习委员。
我说不喜欢,但我似乎是喜欢过的,在一次那个学习委员夺得年纪第一,穿着校服从窗台走过时。
但这种喜欢,在下一次月考,他的名次落到第五名后戛然而止。
对于惊艳我的事物,我一天能动八百回心。但我知道那仅仅只是昙花一现,激素波动影响的结果。因此,直到大学毕业,我都从未谈过恋爱。
直到徐浩然的出现,他坚持不懈地追了我三个月,在每一次激素回落,我对他的新鲜感退却后,他又凑到我跟前,来来回回。
于是我答应了他。
这到底算不算爱,我也不明白。
但现在,我只想狠狠地抽姓徐的一巴掌。
我认真看着傅言,才发现这几年他变了许多,从高三青涩的少年,变成一个富有魅力的成熟大人。背更挺,肩更阔,眉眼深邃,目光深情。
一整套西装穿在身上,坐在喧闹的餐厅中,比高三成年礼的那一天更让人惊艳。
我的心跳突然加速了,脸颊也慢慢烧起来。
死色胚,你也是一个成熟的大人了,不要再见色起意了好吗?
关注点内涵吧!陈涵!
内涵内涵内涵,腹肌有几块来着?
住脑,快住脑!
好在来上菜的服务员,止住了我奔腾不息的思维。
我们一边吃着饭,一边东一块西一块地瞎扯着,毕竟认识十年了,面上再不熟,也有许多可以聊的。
但就是没聊感情,似乎回到五个月前,我还没谈恋爱,他也还未对我表白,就跟个普通朋友一样。
但也还是有变化的,比如他会将剥好的虾放到我面前。
我也注重起了形象,吃的比往常更克制,文雅。
吃完饭,傅言将我送回家。
在家门口,他问我要了一个机会,一个让他追我的机会。
我抱着花,无言地望着他,一时间不知道怎么回答。
少顷,他撸了撸我的头,道:“没关系,但我不会放弃的。”
傅言走了。
我坐在地上,望着手边那束与我头像一模一样的花,出了神。
这两天过的着实有些梦幻,别看我外表看着可能风平浪静的,实则大脑运载早已超负荷。
急需寻求外援,我掏出手机,点进与闺蜜的聊天框,再三确认无误后,拨通了通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