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孟殊知道此刻最要紧的事应该是给鱼头怪找件衣服穿上,但是这儿怎么会突然多了这么多人。
男的女的老的小的,一个个站在岸边将他和鱼头怪围起来。
“伤风败俗!”
清静崖的璧山老头率先打破沉默。
伏孟殊不太认识他,但看他飘飘悠悠的长眉毛,飘飘荡荡的长胡子,行走间胡子眉毛齐飞扬,伏孟殊就知道他绝对不是个简单的角色。
面前还有几个举止妖娆的少年,娇娇地笑:“这碧水阁的灵犀仙尊果然不是一般人....和男人在镜湖厮混,竟把秘境都搞塌了,真让我甘拜下风。”
“那看来我们还要找灵犀仙尊讨教御夫之术啊!”
“哎呀说得这么露骨奴家好害羞呀...”
“吾辈楷模,吾辈楷模!”
伏孟殊简直一个头两个大:
“你们搞错了,这位只是我的朋友,他才刚刚化....”
一声尖利的哭嚎打断了他——
“冤枉啊!奴家真的没有和这位公子行苟且之事!只不过他才刚刚化形,碰巧没穿衣服而已啊!”
人群之外还有人群,从影影绰绰的缝隙里伏孟殊看到一个打扮艳丽的少年,额间一粒朱砂痣红得妖冶。他正坐在地上哭,身旁的男子顶着一身腱子肉拍着肩膀安慰他。
“冤枉啊,我与他真的只是朋友!我们什么都没发生!”
当然了,如果你旁边那位有穿衣服的话。
“撒谎!”
原本站在伏孟殊旁边的合欢宫大弟子突然冲过去,扒开那男子身上松散潦草的衣服,义正词严道,
“你眉目含春,眼角泛红,肩膀上还有爱痕,我们合欢宫弟子做了就是做了,从来没有说谎的道理!师父平日里都是怎么教我们的?行得正,坐得直!”
一旁的仙门弟子们也随声附和。
“就是!这做派竟还不如碧水阁的灵犀仙尊,真是枉为合欢宫弟子!”
“合欢宫之耻!这样的弟子还不如让灵犀仙尊去当呢!”
伏孟殊:我谢谢你啊。
“好了,总之没有人员伤亡就是了。就这样吧,灵犀仙尊,唉,你、你唉.....”
又是一位主持大局的同道中人开始瞎放狗屁。
伏孟殊忍无可忍。
“首先,睁大各位的铜铃眼好好看看,我,灵犀仙尊,会和这个丑...额,帅气但一无是处的男人在一起吗?”
“其次,我的心中装的都是咱们社会.....修真界的伟大复兴征程啊,对于这种低端的情情爱爱,我,灵犀仙尊,不屑一顾。”
“最后,我都有两位可爱的小徒弟了,多一个大家不介意吧?正所谓为人师表、一日为师终身为父。从现在开始,这位——”
“鱼方方....”
鱼头怪委委屈屈地小声道。
“对!鱼方方!他就是我的第三位徒弟了。我作为他的新爸爸,问各位道友要件衣服给我儿子遮遮羞,不过分吧?”
“综上!这件事呢就到此为止,不要再提了。”
伏孟殊紧张得咽下口水,面前的一众人马,尽管之前有多莫不关己得看好戏,现在都是一副呆滞的表情,甚至有人合不上自己的嘴巴。
于是伏孟殊又好心地提醒一句:“借个衣服。”
他们才大梦初醒。
“哦,哦衣服。”
温热的丝质材料传到手里,伏孟殊下意识摩挲起它光滑的表面,而后递给身后不太体面的鱼方方。
“快穿上。”
他说。
其实伏孟殊未说完的话是:快遮住你壮硕得碍眼的躯体!
要说这修真界和凡界一样,都有条颠扑不破的铁律: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灵犀仙尊为衣不蔽体的青年男子借衣服遮羞这样的事无人在意,但是说他老不羞的又收了个断袖徒弟这种事却广为流传。
这八卦之风在小小的修真界四处流窜。
现在伏孟殊都不敢出门,因为——
“灵犀仙尊,你最近与那姓鱼的徒儿,进展如何了?”
这里是云巅试炼,一群吃饱了撑的没事干的前辈平日里就爱搞些时不时的抽练折磨手下弟子们,美名其曰:锻炼。
而眼前这个挤眉弄眼的老头,就是云巅试炼的首席CEO也就是执行人——万剑宗玄真老头。
万剑宗乃是全修真界最不像话的宗派,看这名字就知道,里面一伙人都是暴力怪,使得一手好武力,讲究的就是一个弱肉强食,他们不看你的品性,不看你的爱好,只要你是强者,就被奉为至尊。
因而,不要看这老头一副仙风道骨的样,实则他的故事说起来还真是晚节不保、老当益壮。
只见他偷偷靠近伏孟殊,面上一脸赞叹之色,嵌在褶皱皮肤里的绿豆小眼射出精光。
“小孟啊,你这方法真是妙!”
伏孟殊不解:“什么?”
“收徒啊!呵呵呵呵,你都不知道自从我收了几个绝色小娘子,哦呵呵....”
“师徒情?”
“非也非也,”他一捋胡子,面露得意,“老夫还是有把握的,我收的都是正经厨娘,看看你都想哪去了,真是心怀不轨!小孟啊,我看你还得多修修心啊!”
眼前老头这变脸速度当真让伏孟殊叹为观止、暗暗咋舌。他方才还是一副酒色之徒的流氓样,转瞬就挺得板板正正,立即参悟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了。
伏孟殊被他这个转折搞得手足无措。
原本两人讲的是悄悄话,也不知道哪个踩了玄真的猫尾巴,他一下子跳将起来,声音足足高了八度。
“小孟!这就是你的不对了,收徒之事岂能儿戏?”
一道尖利的女声紧随其后,那女声的主人带来巨大的威压,周围的空气都凝结了。
“好啊你,半天找不着人影,原来在这教训小辈来了!”
只见一道茜色的残影以极快速度飞来,再反应过来的时候,玄真老头的耳朵正被一只手以极其刁钻的角度拎将起来。
那耳朵,从圆的变成尖的,从肤白变成苍白,从苍白变成通红、血红、紫红、黑红,黑里透黑,紫里透紫,红里透红。
玄真老头的脸也是红得又白,白得又青,青得发黑。肌肉都扭曲了,偏偏面上还要装出“我没事,我很好”式自在。
男的女的老的小的,一个个站在岸边将他和鱼头怪围起来。
“伤风败俗!”
清静崖的璧山老头率先打破沉默。
伏孟殊不太认识他,但看他飘飘悠悠的长眉毛,飘飘荡荡的长胡子,行走间胡子眉毛齐飞扬,伏孟殊就知道他绝对不是个简单的角色。
面前还有几个举止妖娆的少年,娇娇地笑:“这碧水阁的灵犀仙尊果然不是一般人....和男人在镜湖厮混,竟把秘境都搞塌了,真让我甘拜下风。”
“那看来我们还要找灵犀仙尊讨教御夫之术啊!”
“哎呀说得这么露骨奴家好害羞呀...”
“吾辈楷模,吾辈楷模!”
伏孟殊简直一个头两个大:
“你们搞错了,这位只是我的朋友,他才刚刚化....”
一声尖利的哭嚎打断了他——
“冤枉啊!奴家真的没有和这位公子行苟且之事!只不过他才刚刚化形,碰巧没穿衣服而已啊!”
人群之外还有人群,从影影绰绰的缝隙里伏孟殊看到一个打扮艳丽的少年,额间一粒朱砂痣红得妖冶。他正坐在地上哭,身旁的男子顶着一身腱子肉拍着肩膀安慰他。
“冤枉啊,我与他真的只是朋友!我们什么都没发生!”
当然了,如果你旁边那位有穿衣服的话。
“撒谎!”
原本站在伏孟殊旁边的合欢宫大弟子突然冲过去,扒开那男子身上松散潦草的衣服,义正词严道,
“你眉目含春,眼角泛红,肩膀上还有爱痕,我们合欢宫弟子做了就是做了,从来没有说谎的道理!师父平日里都是怎么教我们的?行得正,坐得直!”
一旁的仙门弟子们也随声附和。
“就是!这做派竟还不如碧水阁的灵犀仙尊,真是枉为合欢宫弟子!”
“合欢宫之耻!这样的弟子还不如让灵犀仙尊去当呢!”
伏孟殊:我谢谢你啊。
“好了,总之没有人员伤亡就是了。就这样吧,灵犀仙尊,唉,你、你唉.....”
又是一位主持大局的同道中人开始瞎放狗屁。
伏孟殊忍无可忍。
“首先,睁大各位的铜铃眼好好看看,我,灵犀仙尊,会和这个丑...额,帅气但一无是处的男人在一起吗?”
“其次,我的心中装的都是咱们社会.....修真界的伟大复兴征程啊,对于这种低端的情情爱爱,我,灵犀仙尊,不屑一顾。”
“最后,我都有两位可爱的小徒弟了,多一个大家不介意吧?正所谓为人师表、一日为师终身为父。从现在开始,这位——”
“鱼方方....”
鱼头怪委委屈屈地小声道。
“对!鱼方方!他就是我的第三位徒弟了。我作为他的新爸爸,问各位道友要件衣服给我儿子遮遮羞,不过分吧?”
“综上!这件事呢就到此为止,不要再提了。”
伏孟殊紧张得咽下口水,面前的一众人马,尽管之前有多莫不关己得看好戏,现在都是一副呆滞的表情,甚至有人合不上自己的嘴巴。
于是伏孟殊又好心地提醒一句:“借个衣服。”
他们才大梦初醒。
“哦,哦衣服。”
温热的丝质材料传到手里,伏孟殊下意识摩挲起它光滑的表面,而后递给身后不太体面的鱼方方。
“快穿上。”
他说。
其实伏孟殊未说完的话是:快遮住你壮硕得碍眼的躯体!
要说这修真界和凡界一样,都有条颠扑不破的铁律: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灵犀仙尊为衣不蔽体的青年男子借衣服遮羞这样的事无人在意,但是说他老不羞的又收了个断袖徒弟这种事却广为流传。
这八卦之风在小小的修真界四处流窜。
现在伏孟殊都不敢出门,因为——
“灵犀仙尊,你最近与那姓鱼的徒儿,进展如何了?”
这里是云巅试炼,一群吃饱了撑的没事干的前辈平日里就爱搞些时不时的抽练折磨手下弟子们,美名其曰:锻炼。
而眼前这个挤眉弄眼的老头,就是云巅试炼的首席CEO也就是执行人——万剑宗玄真老头。
万剑宗乃是全修真界最不像话的宗派,看这名字就知道,里面一伙人都是暴力怪,使得一手好武力,讲究的就是一个弱肉强食,他们不看你的品性,不看你的爱好,只要你是强者,就被奉为至尊。
因而,不要看这老头一副仙风道骨的样,实则他的故事说起来还真是晚节不保、老当益壮。
只见他偷偷靠近伏孟殊,面上一脸赞叹之色,嵌在褶皱皮肤里的绿豆小眼射出精光。
“小孟啊,你这方法真是妙!”
伏孟殊不解:“什么?”
“收徒啊!呵呵呵呵,你都不知道自从我收了几个绝色小娘子,哦呵呵....”
“师徒情?”
“非也非也,”他一捋胡子,面露得意,“老夫还是有把握的,我收的都是正经厨娘,看看你都想哪去了,真是心怀不轨!小孟啊,我看你还得多修修心啊!”
眼前老头这变脸速度当真让伏孟殊叹为观止、暗暗咋舌。他方才还是一副酒色之徒的流氓样,转瞬就挺得板板正正,立即参悟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了。
伏孟殊被他这个转折搞得手足无措。
原本两人讲的是悄悄话,也不知道哪个踩了玄真的猫尾巴,他一下子跳将起来,声音足足高了八度。
“小孟!这就是你的不对了,收徒之事岂能儿戏?”
一道尖利的女声紧随其后,那女声的主人带来巨大的威压,周围的空气都凝结了。
“好啊你,半天找不着人影,原来在这教训小辈来了!”
只见一道茜色的残影以极快速度飞来,再反应过来的时候,玄真老头的耳朵正被一只手以极其刁钻的角度拎将起来。
那耳朵,从圆的变成尖的,从肤白变成苍白,从苍白变成通红、血红、紫红、黑红,黑里透黑,紫里透紫,红里透红。
玄真老头的脸也是红得又白,白得又青,青得发黑。肌肉都扭曲了,偏偏面上还要装出“我没事,我很好”式自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