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冯特一行人中途又倒换了三次车,在环海路上兜了两个圈子才到达这一处庄园,爬山虎和野蔷薇顺着铁栅栏猛长,将这里装点得像荒芜落败的囚庄,反正不像富商精雕细琢的安乐乡。

    “兄长,好久不见。”熊冯特从车上下来,看到门口站着一袭长衫的炎凤。

    不管是什么时候,看到人从车上下来,都会有一种风尘仆仆的感觉,尤其落地时遇到接应的亲友,仿佛舟车劳顿都是为了等待有那么人从手中接过行李,而后天南海北又熟络聚集起来,像从没分开过一样。

    “是啊,好久不见,你倒是没怎么变,和以前一样。”阴毒狡诈。炎凤这话没说出口,面上还是笑着的,笑意直达眼底,看不出丝毫不悦。

    炎凤之前不屑于巧言令色,他性情冷淡偏激,外放的时候多是发火,发火就会拔枪砍人,所以笑的时候本也不多,且多是皮笑肉不笑,让他精通这些的人正是熊冯特,这的确比发火好用,比发火精明,除了略微让自己有些不爽之外没别的毛病。

    熊冯特之所以攀升得这么快,有一半的功劳要归功于他会投其所好,会察言观色,会想方设法哄人开心。这世上最能让人放下心防的莫过于至交好友,但熊冯特可没提醒过他最危险的也是。

    “怎么着,我还住老地方?”熊冯特问。

    “对,早收拾好了。”炎凤揽过熊冯特的肩,攀得同多年前一样紧,像他之前对熊冯特的信任一样毫无间隙。

    不仅收拾好了,还附带了一些意想不到的礼物,希望黄雀你啊,能够好好享用。

    唐景珏抱着白池从车上走出,并没有理会炎凤和熊冯特,自顾自地向庄园内的小径上走,他的确不知道去哪里,但总归炎凤也不会让他们去别的地方。

    “对了,”熊冯特一抬下巴,“枫林市局唐景珏,抱着的是‘蜂鸟’他女儿。”

    炎凤双眼微微一眯,稀疏的睫毛不动声色地颤了颤,他有很多年没听过“蜂鸟”这个名字了。

    熊冯特料到炎凤会惊讶于白池的身份,所以并没注意到唐景珏轻点了一下头,就冲着炎凤的方向。但唐景珏怀里安睡的白池却在那一刻睁开了眼,她没有躲,反而稳稳接住了唐景珏回过头来的那一瞬。白池就是这样清清楚楚地让他明白,她知道了。

    “对,还有一位,现在恐怕不方便,等会劳烦老兄帮我把她抬下来,送到哪里都行,你看着办。”熊冯特指的是杨冰,他将她带过来,就没想再将她带回去,作为玩物,杨冰的价值他已经索取得差不多了,至于炎凤是让她自生自灭还是再送给其他什么人,都随他去吧。炎凤在封港处理起来只会比他更干净,更得心应手。

    炎凤却拦住了熊冯特踏入庄园的脚步,携他一起打开了后面那辆车的侧门,杨冰□□地躺在后座上,身上布满了□□的淤痕。炎凤看到杨冰那张熟悉的脸,一时也有些愕然。

    “对待佳人还是那么粗鲁,这不合适。”

    炎凤拍手唤来几位手下,只吩咐好生照顾,没说具体送到哪里。

    这些事情熊冯特本来不会放在心上,但炎凤刚刚说的……“还是”……熊冯特从未暴露过私密之事,对炎凤更是千提万防,他这个“还是”究竟是从何而来呢?

    炎凤倒是不遮掩,大方解惑:“你有一个好儿子。”

    “他是你的人?”

    “严格来说……不算,小伍那孩子,只是比较好套话。”尤其是在这个时候。

    炎凤并没有说谎,这的确是从小伍嘴里挖掘出来的信息,而且是他主动奉上的,就是场面没那么好看而已,但很快熊冯特就能明白了。

    熊冯特思忖,小伍的确比较好套话,尤其是在他和季风勾结之后越发不稳定,投奔炎凤并非不可能,但小伍究竟把话透到了什么地步,炎凤对于他收敛财富和势力的实情究竟掌握到什么程度,这些都还不是最要紧的。高达坤当年落网供出“金鹏”,十几年前风海市那场腥风血雨,炎凤又掌握了多少?

    那他的身份?小伍难道一直在跟他扮猪吃老虎?

    可是这些变故绝不能在炎凤的面前表现出来,否则他半生筹谋都将白费,他只能按兵不动,等待房谷和诺汀的到来。熊师的力量一到,炎凤即使知道了一切又能怎么样呢?不过是做个明白鬼罢了。

    人鬼殊途,鼓点一停,这条兄友弟恭的闹剧就该闭幕圆场了。

    鼓点停躁,头顶青苍对双耳的寂寥生了几分嫌,唤来神兵嵌在云层之上,雷鸣击电,金山寺犹在,法度森严的罗汉虎视大殿,看得不爽快,不如续上江南白氏娘娘的神通,一举就湮了罢。

    熊冯特脑中活络,噗嚓闪回的阵仗不比天工次,炎凤却是暗流不显的深渊,表皮依旧是无风无浪的兄弟深情,碾压似的,荡平了所有波澜。

    封港这个地方总是多雨,地势嵌南,有教科书一样死板规范的雨季,淅淅淋淋,橙色暴雨预警叠起来堪比昏色,昏天肚量紧张得如同中年人绷炸的膀胱,急而不尽,但容积实在不小,一场半场便足以浇透整岛,雨点子生成硕大的玉珠,听动静只怕把伞砸穿,除了和伞骨紧靠的头外通身凉透,因此总给人一种大厦将倾的错觉。且此时雨沉风斜,若是一路向北怕是要砸冰溜子,可惜这里靠南沿海,轰隆声急鞭赶着,雨从来不等凝成圆块就砸下来,像女性的初潮一样令人猝不及防,慌张沾湿洁净的屿。

    它不脏、不淫、不乱,只是新陈代谢、万象更迭,是自然和清理,行中必然之事。

    只是有人盼望,有人畏惧。

    天色晕着酒色向屋内压下,心有旁骛的人想得个浅眠也难,雨天、夜晚、异地、旧友,最适合忆往昔,有无峥嵘岁月暂且可以按下不表,但总归很适合翻旧帐。

    熊冯特不是不记得有一个莫逆之交的日子有多痛快,恰恰相反,他的记忆向来很好,可就是记得越清晰,他现在就有多恐惧,面对炎凤就有多心虚。

    金鹏不算什么,熊冯特只是将他当成上级,当成他要晋升必须要借足的一方土地,即便不是金鹏,换成另外一个别的什么大鹏和飞鸟,他也会用同样的态度去对待,成为金鹏的下属是他算计中的一环,不过是他追求权欲的一条路。

    但炎凤不同,炎凤是这个世界上仅有的他能引为知己的那类人,他们的雄心几乎是同卵而生,从最初的频率上他们就是无比契合的。

    “这天气,我倒是想起来第一次注意到你的时候了。”炎凤松开几粒扣方便落座,毕竟不是少年人,再精于保养还是免不了发福,那些经年的脂肪沙尘一样牢牢地黏附在皮下,日累的重量把飞在云端的少年逐渐牵向地面,再引向地底。鬓已星星,身处歌楼画台也似深林僧庐,红烛和残灯无甚差别,至于当年和熊冯特空许的凌云志……早就是过眼烟云了。

    “我也记得,那时候我不过二十出头,你向金鹏讨几个有眼力见的马仔随你向北挺险,不知道从谁那里走漏了风声,说是你要过去的人还没几个能安全回来的,泼天富贵没命享,全都不干。”熊冯特也落座,不远不近,刚刚好拿捏了个叙旧的距离。

    炎凤轻笑了几声,笑得干脆豪气:“不过你小子是真有种,知道了还能来。”

    熊冯特的确有种,但也不是莽夫之勇,他谨慎多疑的性格不至于等到中年才养成,他知道炎凤一定是故意散出之前的行动无人生还的消息,所以当年他才表现得很有种。

    桌上的酒杯在投影下显得影影绰绰,色泽近乎浓艳的液体勾得嗓子生津,二人都自然而然地拿起,碎瓷般的清音对碰,不错的酒。

    事实上,炎凤早已知晓熊冯特看出他当时是故意散布消息,也早就明白那次他招不到真正有种的人,但这么多年,炎凤并没有拆穿,熊冯特也从不挑明,这至少能证明熊冯特是一个不可多得的聪明人。那次行动正是和熊师第一次联手,熊冯特的表现也证明他没选错人,熊师那个老不死的中国话很一般,却送了几个恰如其分的字给熊冯特,不可多得。

    确实是不可多得,要是忠心不二就更好了,不,熊冯特也确实忠心不二,只对他自己的野心忠心不二。

    他们心有灵犀地相处了这么久,炎凤从没有一刻不赞赏这种聪明,也从没有一刻不珍视和熊冯特的心有灵犀,但是炎凤最近才明白,聪明或许还有一个近义词,那就是狡诈。

    褒贬不取决于词性,它的摇摆只存在于人心的尺寸,差殊毫厘便是天壤之别。

    手下给杯中续酒,熊冯特手指轻点桌边,示意已足量,这杯他不想再添:“我还一直奇怪,又不缺钱,你一个老老实实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怎么会回来倒腾这个?”

    “你又不是不知道,咱们这层皮跑到英国人那边不吃香,但没开始严打的时候从外边夹带点货到封港是很容易的事,不知道没碰过还好,赚了几手容易的没几个人刹得住。你还用问我,这道理你不是比我懂得多?”

    炎凤出身这事基地里没人知道,所以也没人跟他聊。炎凤名字是他祖父亲自定的,端端正正两个大字裱在这处别院凤栖楼的正堂一层。炎凤出身梨园世家,祖父那辈战乱,唱的是杨门忠义,彪炳的是良臣将相,卖国这事做不来,给囚了几年。后来战乱停了,炎凤父亲也争气,甚至比祖父还叫座,谁见了都尊一声炎老板。战乱撑过去了,没撑过本帮梨园行内斗,炎凤的父亲颇清高,脏的乱的手段忍不了,又不屑以同样的下三滥手段还了去,一气之下举家赴英。

    炎凤并不是个会向友人抱怨的性格,所以关于他在异国他乡过得不愉快的事情,是熊冯特揣测的。显然,他的揣测是正确的,因为正是他的这些揣测使他走到了如今的位置。

    “哎呀,到了这个年纪,心气也是会变的,金鹏临死的时候,你后悔过吗?你和我不一样,你远有无数条更光明的路可以走,最后走上这条路,你后悔过吗?”

    要不怎么说熊冯特是炎凤的知音呢,连他现在想什么、安排什么都在试探。

    但同是知己,炎凤怎么会不清楚熊冯特的心思呢?

    炎凤痛饮一口酒,然后长叹了一口气:“当然后悔,毕竟是我儿子。”

    怎么不后悔,后悔识人不明,错信了不该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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