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卓澜最后吃饱喝足心满意足地离开,走之前他甚至还趴在门口,无耻至极道:“要不,以后我把菜拿过来,云修做,我们一起吃……”

    回答他的是直接关上的大门,院门外李卓澜捂着自认为完美的鼻子大呼小叫,院内云修突然笑了一声。

    眉眼弯弯,清冷全褪去,一张漂亮的脸顿时生动起来,在并不明亮的灯火之下,全身沐着光,明快温柔得像团能够靠近的火。

    秋桐远远地看着他,然后瞧着贵公子样的人转身进厨房,收拾狼藉,她借着光处理打回来的猎物。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男人走出来,告诉她热水已经烧好。

    八月中下旬的金水村,夜里已经开始变冷。

    秋桐坐在院子里的石头上,听着虫鸣声,好一会儿才走了进去。

    洗漱,歇息,在热闹之后归于寂静。

    “明天一起去镇上。”睡前,秋桐突然道。

    原本背对她的男人愕然转过身,漆黑的眸子印出女子平静的样子,她本来具有攻击性的长相,看久了竟然也生出不同初见的亲和。

    “你……”他堪堪吐出一个字。

    秋桐伸手盖住那双漂亮的眼睛,浓长的睫毛轻轻刮过掌心,有些痒,她略微气急败坏,恶狠狠地威胁:“是不是想□□!”

    云修气得狠狠推了她一把。

    烛火被女人熄灭。

    视线暗了下来,其余的一切顿时不断被放大,她脱衣的簌簌声,掀开被子的动作,躺到身边……

    女人强有力的手突然伸到腰间,一下把他带到温暖的怀里。

    云修吓得呼吸近乎停止,她刚刚说的那番话,还有……之前说伤好后她要享受……云修脑子里闪过乱七八糟的念头,僵硬如木头。

    秋桐拍了拍他的后背,良久之后提醒道:“你最好离李卓澜远些。”

    云修等着她后面的话,许久后只有女子平和的呼吸声。

    第二天,李卓澜殷勤得不像话,不仅要驾牛车去镇上,连早上还准备了馒头递给他们。用他的话解释是,老母亲觉得他一天到晚麻烦秋桐,特意一大早起来准备的。

    他率先将馒头递给了云修。

    因着秋桐昨日的话,他本能地偏过头看秋桐。这个小细节明显取悦了女人,她很不在意场合地揉了一把他脑袋,接过来递给他。

    李卓澜:“……”

    秋桐的鹿很好卖,鹿茸、鹿角、鹿角胶、鹿角霜、鹿血、鹿脑、鹿尾、鹿肾、鹿筋、鹿脂、鹿肉、鹿头肉、鹿骨、鹿齿等等都可以入药,加上她之前采集药材是直接卖到医馆的。

    这次她将鹿茸、鹿角、鹿角胶等以及采的一株药材直接卖给了医馆,之前双方都合作过,仁春堂的老大夫给出的价格算是公道,他们没扯嘴皮。鹿肉直接卖给了屠户。

    云修突然明白李卓澜为什么说这个人其实是不差银子的。光是她今天卖出的银子,足以支撑起一个普通家庭略微奢侈地过大半年了。

    秋桐直接带着他去了成衣店,要了两套成年男子的衣服,一套冬衣。

    “我不用……”

    “不喜欢?”

    云修蹙眉,“不是,我已经有了衣服,不用再买。”他不想再欠她的了,已经太多了。

    秋桐没理他,要的衣服称不上华贵精致,但至少保暖,冬天快到了,金水村的冬天,并不好过。“去试试。”

    一边掌柜的自然是高兴地把人引进里间,兴奋地吹嘘他家衣服便宜好看又实惠。

    “客官真是有眼光,我们店里的衣服那都是百分百用用心,穿上又保暖又舒服。”

    “而且,都是用上好针线制的,你看,这针脚多密,我们这种做小买卖的,就是老实人,不干欺瞒客人的事情。不像有的店,偷工减料,公子您长得又俊俏,穿着这衣服肯定好看……”

    秋桐在外边等,老板娘费尽心力地想要她也买一套,噼里啪啦一大顿,听得人心烦,她凝眉冷淡回答:“不用。”

    她的长相加上气势,看起来实在是不好惹,哪怕是出手阔绰,老板娘眼神厉害,咕噜一下不敢再多话。

    云修很快换好衣服出来。

    “真是俊啊,不是老头子我夸,这衣服实在是太适合公子了,穿上就是那大户人家的公子啊,看看这气度和衣服的剪裁,着实漂亮。公子穿上这身衣服,保不齐会被人家误以为那王家的小儿子。”

    店家说的倒也不算错,的确好看。

    秋桐站起来盯着云修,平民的衣服没有那么多华丽装饰,大多是为了方便追求保暖,加上颜色单一,没有王孙贵族的飘逸风流,优雅端庄。

    浅青色的交领长孺,穿在他身上,那股子文气更加明显,完全不像是在村里干农活的,就该是在高堂之上,手执书笔画卷。

    再加上那张披着块破布也依旧引人注目的脸,不让人惊艳都不行。

    不愧是她一眼就相中的人。

    “嗯,就它。”

    走出店门,秋桐把包好的衣服扔给云修,“自己拿着。”

    云修快步跟上她,“太多了……”

    秋桐停下脚步瞧着男人,这些日子被她养的气色好了不少,之前瘦的跟皮包骨头一样,如今抱在怀里还是有二两肉,但是骨子里的倔劲儿改不了。

    云修被她看得浑身不自在,“怎么了?”

    秋桐抬手勾了勾他的下巴,大约真的是这些日子她时不时地有这些小动作,男人非但没躲开,还莫名地靠近了些。

    她向来凶狠的眉宇温和许多,“我要去办点事情。你去找李卓澜,他在那边的来悦茶馆里。”

    说完,大步流星地离开。

    秋桐走得很快,混入人群,刹那瞧不见背影。

    云修被留在了原地。

    他怔怔地站在原地。

    “快走啊!不要挡路。”

    “爹爹,我要吃糖葫芦,你悄悄给我买,不要让娘亲知道好不好?”

    “你放心,我明天就准备聘礼,到时候一定风风光光把你娶回家!”

    周围很热闹。

    镇上,人群,自由,这是他可以逃离的机会。

    云修抓着包裹的手微微泛白,他在街头,仰起头看着天上的太阳,日光明亮到刺眼,温暖到有些不适应,他转过身,和秋桐相反的方向跑。

    ……

    秋桐买了一些日用品,午饭直接在面馆解决,看了看天色,找到李卓澜打算回去。

    他在酒馆里喝得有点多,走出酒馆时大胆地拍着秋桐的肩膀说他谈成一笔生意,如果成功的话,到时候他决定在镇上买两间房子,比较方便。

    秋桐没应他。

    那样子也不能驾车,秋桐把他扔在后边,自己驾车跑。

    走出一大半路,李卓澜总觉得少了点什么,隔了好半天才想起来,“停车停车,那个……嗝,云修呢?你家那位呢?”

    秋桐看着他。

    李卓澜眼睛鼻子皱在一起,“你不会把人家给忘了吧?”他指着秋桐,活像是看一个负心汉,“快回去找他啊!快快快!你怎么能这样呢!”

    一个用力,把人从车上推了下去。

    秋桐踉跄了一下,她很想说如果真的要快的话,让她上车不是更快。但她懒得跟一个醉鬼说什么。

    好在没有离开多久,小镇没隔多远。

    她步伐并不算快,这个时间,已经散场,小镇上的人少了大半,街道上人很少,偶尔一两个小朋友手里拿着纸做的灯笼到处跑,嬉笑声传遍整个街道。

    卖东西的小贩有的已经开始收拾准备撤摊位了。秋桐站在原地,看着一家人拾掇着,年仅四五岁的小女孩在一边晃悠,奶声奶气地问晚上吃什么。

    她偏过头,嗤笑一声,缓慢地在街道上转悠,秋风起,似乎有点冷了。

    在镇上转了半圈,刚从成衣店的街道出来,迎面和人碰了个面。

    日光大盛。

    可并不灼热。

    男人雪白的脸还有些发红,鼻尖冒汗,漆黑的眼瞳怔怔地盯着面前的女人。

    秋桐叹了口气,这个人运气不太好。

    她伸手抹了抹男人的鼻尖,“不认路?”

    云修摇摇头。

    秋桐还是感叹了一下他这倒霉的运气,估计这人是打算趁着她走的时候,再安全地跑,结果愣是直接撞到自己手里了。

    怎么会有这么蠢的男人,要是前两年她脾气爆的时候,这个愚蠢的人能被她在大庭广众之下骂得狗血淋头。

    不长脑子,浪费粮食。

    可惜了,她也不是一直都这么好心的,机会用完了,也就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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