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那个拥抱究竟持续了多久,因为它给人的感觉是如此牢固,永远都不会分开的力度。

    当我终于想到或许应该松手的时候,两条胳膊都已经完全麻木了。

    “我们回去吧。”赶在凯厄斯反应过来前,我抢先站起来转过身,疾步朝停车的位置走去。

    他从后面追上来,与我并行。当他的手指试图绕过我手腕的时候,我瑟缩了。

    一路无话。

    时间已经不是我们出门时的清晨,整座城市开始复苏。

    临街住户打开窗子在为新栽种下的黄玫瑰浇水,咖啡厅门前的遮阳伞下开始坐着读报的绅士,身穿套装的老妇人一手撑遮阳伞,一手牵着条腊肠犬正慢悠悠过马路。

    凯厄斯的车速很平稳,现在的街道人群川流不息,可不是我们出门时那样冷清。在这么多双眼睛的注视下,任何一点异常都会尤为明显。

    我盯着车窗,几乎移不开眼,第一次发现这个世界居然是如此清晰,仿佛过去我一直透着迷雾看它,而现在迷雾解开了。

    正是在此种状态下,我脑海里升腾起一个前所未有的话题,很奇异的话题,我的婚姻。

    空调机突然抽搐一下,发出一阵机械罢工前的呜咽。我猛然伸手捂住它,就像捂住大脑里的想法。

    不,不是这个,不应该是婚姻。那太快了,这个说法显然有失偏颇,或许我刚才更想表达的意思是我的感情。

    我的感情。

    独立于亲情、友情之外的第三种情感。我——我无法说出它的名字,但我知道我正思考着它。

    我不知道这是怎样一回事,又或者说,这应该是怎样一回事。

    十四岁时,我进入托车中学,我的同学们是一群正处于青春期的少男少女。恋爱在这里是很常见的事,比起枯燥无味的课本和明显缺乏专业素养的老师,充满活力的同龄人显然是更好的选择。放学后的小巷里的拥吻,深夜持续到天明的酒馆派对,填满了校园生活缝隙。

    我从未加入过这种活动,尽管我或许曾经有机会。在那读书的第二学年,有个带着超出他脸孔宽度方框眼镜的男孩,曾每天都来给我送一袋薯条。

    他是个木讷沉默的人,从不参与任何打架斗殴,以及我刚才所提到的那些课后活动。我对他没太多印象,只记得某节地理课上我们曾同坐课室第一排。

    现在想来他的行为大概可以被看作一种示好,尽管我不明白他的情感是如何产生。也许是受校园潮流的影响,使他觉得自己也应该做点什么;也许是同病相怜——我们都是那种尽量避免挑起争端的那种人,因此有时不免会被当成软弱,从而成为欺凌的对象。

    总之他坚持这件事坚持了几乎一个学年,尽管我从来都没有吃过他带来的食物,但他乐此不疲。直到那年暑假,他不知道从哪里获得我的家庭住址,并试图将这个上学时的习惯延续到假期。

    他顺理成章看到了我母亲发疯的一幕,于是从那以后我的桌上再也没出现过任何东西。

    我不怪他,反而觉得这才应该是正确的结局。

    正如每一口锅都应该有适配的盖子。当这口锅是摆放在精品厨具店的平底煎锅时,一顶品牌材质同样响当当的锅盖显然是必须的。而当这口锅不过是一口裹满锅灰的铁锅时,那样的锅盖显然就不适用了。

    这也正是为什么,刚才想到这个问题时,我会首先想到婚姻,而不是感情。

    想象自己以后会拥有怎样的婚姻对我来说很容易,想象自己的感情却并非如此。

    我不认为——至少在这之前不认为,婚姻和感情应当是同一回事。

    想象和幻想是不一样的,毫厘之差,就注定了前者是基于现实的理性审判,是无数个可能结局中必将到来的一环。而后者是填满梦幻轻盈的肥皂泡,哪怕不靠近也能嗅到其中馥郁芬芳,即使最终未能实现也会遍遍留恋的感性盼望。

    大概我也会找一个休伦那样的人,游手好闲,混吃等死,活着的作用除了提供一些创造下一代受害者的必须物——并且还为此自鸣得意——之外,没有任何其他作用。

    当然我很乐观,或许他能比休伦好一些,醉酒之后只打我而不打我的孩子,那这样最起码我们其中一人能够解脱。

    我会分分怨怼,时时哀叹,又日日原谅。抱着对日渐衰老的母亲的埋怨和不得不承担的赡养责任,抱着母性中对孩子的保护与期待,抱着对自我意识的打压和谴责。裹挟在生活的浪潮之下,最后成为又一个麻木不仁牺牲品。

    我已经充分准备好了面对这一切。

    而现在生活告诉我,你还有另一种选择。

    这绝不是种惊喜,而是种难以忍受的惊吓。

    那意味着习惯的生活被打破,又要开始跳出舒适圈,去过所谓的新生活。毕竟生活它并不只是为了爱情而存在,观念,习惯,思维模式,行为方式也将成为幸福与否的决定性因素。

    过大的差距导致的鸿沟,强行融入只会带来另一种形式的忍耐,那是披着貂皮的腐朽,裹着炮弹的糖衣,那是岌岌可危的城堡,风雨飘摇的幸福。

    我不确定,我能不能——可不可以——我知道我向来缺乏幸运,而没有任何迹象表明这一回耶稣愿意驱逐撒旦,站在我这一边。

    爱丽丝活泼小巧的脸孔无端端出现在眼前,我想到天使港的饮料店,爱丽丝和我、贝拉以及罗莎莉一起坐在宽大的遮阳伞下。

    彼时我问出了那个问题——那个看上去毫无理智可言的问题,我不知道自己当时听的有那么认真,以至于她们回答里的每一个字都如在眼前。

    趋近永远、胜过生命、美妙奇迹。

    我抚摸着这些词,心脏瑟缩而滚烫。

    在福克斯生活的那段日子是我记忆当中最快乐的日子,甚至没有之一。

    那些默默无闻的观察与注视,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全都是羡慕与盼望。

    我审视着自己的内心,卡伦一家的感情——不论是哪个方面来说——都令我羡慕,但我从未想过,有一天或许我也能够成为他们。

    红灯转绿。

    平稳的车速急转直下,我控制不住身体前倾的速度,额头差点没撞到车玻璃上。一抬头,是一辆不守交通规则的摩托车扰乱掉车速。

    “该死····”

    我听到凯厄斯低声咒骂,他神情恼怒,眉宇间焦躁的皱褶压都压不住。我注意到他的脸面向前方,可我也知道,镜子是不会骗人的。透过车前反光镜,他余光里倒映的分明是我的影子。

    就好像我第一时间看向他。

    我突然很想笑,为我所了解到的一切。我们在一起时他似乎总是这样,愤怒、焦躁而不安。在此之前我从未理解过他,但不知为何这个问题现在变得如此柔软易懂。

    一直以来,我自诩为一个敏锐的人,照顾安娜,察觉危险,小心谋生。但或许我忽视了,这种能力是把双刃剑,我用它抵御了世界,同时也抵御了自己的内心。

    这种敏锐的确存在,但也的确从来没有照耀到一些地方,比如我自己,以及身边真正重要的人身上。

    我又突然想到,其实刚才这个问题钻进我心里并非毫无理由。正如某些东西由来并非毫无根据,只不过,我一直像忽略我在安娜身上得到的痛苦一般,将它也刻意忽略。

    “你没事吧?”凯厄斯甚至将车速减慢,分出视线到我身上。他的目光怀疑又凶恶,现在满大街的人都变成他眼底的犯罪者。

    “我没事。”我低头,回答他,用力憋住笑。

    是的。他是个吸血鬼。他活了三千年。他清楚知道我们坚不可摧。而现在他害怕我被车玻璃撞伤。

    我的恐惧、我的怀疑、我的悲观它们依然都在,蠢蠢欲动的姿态,企图扑上来将我压垮。

    我想象自己怯懦退缩,我想象自己缴械投降,像往常一样对他们屈服。我想象自己拿着一把大铲子,把所有我已经获知但不敢面对的想法以及感情全部都埋进去,然后假装无事发生。这一切我都已经想好了,只待执行。

    但当我看到他的时候,这些问题消失了。

    “我知道了。”我抬起头,正视前方,就好像这么多年来第一次正视我的内心。

    他猛然刹车,车子几乎是被甩到路边停下来,我该庆幸这段路没有人,不然我们就变成交通肇事犯。

    “你想说什么?”他的语气是被冒犯似的凶狠,但眼睛里却狂热与怀疑并存。所以他这样的人也会害怕吗。

    “我都知道了。”

    低下头,我侧过身,轻轻抓住他的手放到嘴唇边,唇瓣感受着僵硬的指骨骤然抽出软化的骨骼,悄悄喃喃,“我全都知道了。”

    我移开近乎发烫的嘴唇,将额头紧紧贴在那只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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