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男的被警察带走了啊。”孟朝月边带程曼尔往里走,边吐苦水,“救护车来的时候,他妈妈还撒泼,让我们把儿子还给她。”

    程曼尔跟撒鱼粮一样,抱着一袋狗粮,抓一把就往护栏里洒,玩得不亦乐乎,无数狗狗扒拉着护栏摇尾,黑曜石般的圆瞳里,是最诚挚的信任。

    “看来这婚她是离定了。”

    “不离也得离吧,难不成命都不要了?”孟朝月虽没接触过这种婚姻关系,但平日上网冲浪也刷到过不少家暴难以离婚的案例,“这次算她走运,刚好警察的执法摄像头拍下来了,不用再费心收集证据。”

    她对这家子人全无好感,偷狗不说,连老人都能心安理得利用别人的同情心。

    “曼曼,你可别掺和这事,让你帮她你就帮她,而且住得还离你店那么近,小心那男的放出来后来找你麻烦。”

    程曼尔往护栏里伸伸手,有些热情的大狗已经把脑袋争相往她掌下顶。

    “我看起来有这么好心吗?”

    “还别说,你跟个菩萨似的。”孟朝月忍不住笑,“乔姃都和我讲了,说你看不得那老人可怜,连新手机都买好了。”

    程曼尔宛然一笑,倒没反驳,她确实有些多余的善心。

    可她也是承过这种善心的情的,当初如果没有那位阿姨,她的元宝极有可能死在那个冬天里。

    但是,若从结果往前推导,她总是会想,元宝如果真的死在那个冬天里,会不会也是一件幸事。

    这样,她后来就不会放弃。

    这样,做孟昭延眼中那个骄纵任性、不服管教的人时,也不用伪装得那么辛苦。

    沉思时,无数双圆溜溜的热情小狗眼中,她瞟到一条白棕色的尾巴,蜷在角落一动不动。

    白是底色,棕是泥色。

    “那是?”程曼尔驻步,抓狗粮的手也停下来。

    孟朝月扫了眼,一时不知她说哪条。

    程曼尔抬了抬下颌,“白色那只,萨摩。”

    “从那男的家里带回来的,检查过了,没传染病,但有点皮肤病,没洗澡呢。”

    那是一只看上去不过四五个月大的萨摩,体型偏小,裹着层毛也看得出很瘦,不像其他狗那么热情,它脑袋搭在爪子上,怯生生地看着经过的两个人类。

    “说真的,这么喜欢的话,”孟朝月见她视线定住,“你有考虑再养一只狗吗?”

    “没考虑过。”程曼尔敛眸,把手上那把狗粮撒了出去,“我是开殡葬馆的,养只狗这不戳家长心窝吗?不合适。”

    “也不一定吧,我觉得能体体面面送宠物离开的,都是很温柔的人,可能还会被你养的小狗治愈呢。”

    孟朝月胳膊搭上她肩膀,“再试试?”

    “我不适合养。”程曼尔先她一步往里走,“养宠物那一刻,就代表要接受未来有一天会生死相隔。”

    “对我来说,相处十几年的快乐,都会加重分开那瞬间的痛苦。”

    孟朝月渐渐落后于她,神色饶有所思。

    作为一个把无数家长从死亡的悲拗中带出来的引路人,原来才是最接受不了死亡的。

    -

    程曼尔在毛团记玩了一下午。

    确实是玩。

    彭慵也叹了一下午茶,尽管只是粗涩得难以入口的用茶沫泡的茶,隔窗望去时,见从前长在锦簇中,矜贵无比的三小姐踩着雨鞋,环着围裙给狗洗澡,倒别有一番粗糙的意趣。

    而那位从一开始的拘谨怯生,到后面被惯出来点任性脾气的小姑娘,来来回回撸猫撸狗,一下午,她身边的猫狗就没少于过十只。

    深色衣服快糟蹋成一件毛毛裙不止,连头发上都落了好几束不知是猫毛还是狗毛。

    但彭慵觉得,她比从前都要自在、快乐。

    “啊——!”程曼尔翘起一只脚往后瞟鞋底,“你家的狗随地大小便!没有狗德!”

    “哈哈哈哈哈!忘了、忘了……”孟朝月笑得直不起腰,“忘了给你准备双雨鞋了,我中奖都中习惯了。”

    她小脸皱起,单脚蹦到沙地上,来回蹭鞋底。

    这可怎么办,一会还要坐彭叔开的车回去,给她吃一百八十个熊心豹子胆也不敢穿着一只中了奖的鞋,踩到里头毛茸茸的脚垫上。

    临近傍晚,孟朝月把那只萨摩牵了出来洗澡,邀程曼尔一起。

    这些小猫小狗最后都是要找领养的,打理得干净点,也好“骗”回领养人。

    小白狗似乎怕生又怕水,不断闷声闷气地叫唤,但没怎么挣扎。

    她有些恍惚。

    其实元宝也不爱洗澡,那时蹲在河涌边,它不敢冲撞到小主人,便哼哼唧唧地抗议,又乖乖坐着不动。

    恍然间,泡沫冲一半,小白狗猛然甩起身子,溅得程曼尔浑身上下都是水和泡沫,因她靠得近,躲闪不及,眼睛里也溅到了。

    “哎呀,我带你去冲下眼睛。”孟朝月招来别人先接手,扶着程曼尔往洗手池走,“你别揉啊,揉了更难受。”

    程曼尔双眼控制不住地紧闭,泪如雨下,睫毛泪盈盈的,细眉拧起,有些委屈状,“有点疼。”

    “疼是正常的,我都试过好几回……”

    身旁人忽然声止步停,程曼尔茫然地转了转头,“走啊,怎么停下了?”

    她又揉了揉眼睛,“朝月?我——”

    程曼尔只惊了半瞬。

    毕竟那股温淡的,带些木质调的茶香太过特别,今日还似掺了些别的香感,有点檀香调的醇厚。

    她衣服上都是狗毛和泡沫水,和向来手感舒适柔软,又带些挺括感的西服紧紧贴合在一起。

    人也是。

    后脑勺被一只温热的手包住,源源不断往她身体里渡入奇怪的感觉,颊侧蹭到了领结,硬硬的。

    程曼尔被拥入怀中的第一反应是,把都是湿狗毛的手半摆出个投降姿势,万万不敢再碰他身上了。

    “孟先生?”她动了动脑袋,又被摁住,细声提醒,“我身上都是狗毛,很脏。”

    而且她眼睛还很疼,想去冲水。

    “哭什么?”

    “啊?”程曼尔怔住,反应过来,“没哭,是小狗的洗澡水溅到眼睛里了。”

    她分明听见,男人舒了口气,身上环抱的力道也松了几许。

    孟昭延松开她,凉凉眼风扫过在一旁垂头装看不见的妹妹身上,声色冷峻,“带路。”

    听见水流声后,程曼尔本想弯下腰自己冲洗,却被拦住。

    下一秒,半边脸连同耳朵也嵌入一掌里,抵在下颌的大拇指微微用力,使她抬头。

    眼皮一凉,水覆上眼睛,冲淡了刺涩感。

    他没做过这种事,动作温吞,指腹沾了水,从眼头划到眼角,长睫在指下被压住,略过后又根根分明地翘起,来回一遍又一遍,细致得像在描摹她的眼型。

    程曼尔安静仰着头,有水流自她面颊滑落,渐渐聚在圆弧形的下巴上,似下完雨后的屋檐。

    天空如泼了金墨,身后的山林也渡上了一层昏浓暮光,光线把女孩深色衣服上的白色狗毛照得分明,有些凌乱狼狈,偏偏面前垂首的男人衣冠济楚,天生矜贵。

    一个仰着头,一个低垂首,从特定的角度看,像要在夕阳下亲吻。

    孟朝月悄悄把这幕拍下来了。

    “三小姐。”彭慵悄然出现在她身后,眼神深凝。

    “吓我一跳彭叔。”孟朝月忙把手机藏起来,怕彭叔让她删掉照片,“我、我刚刚什么都没干啊……”

    彭慵缓缓抬起一笑,眼角堆起褶。

    “发我一份。”

    孟朝月舒了口气,“好说好说,大哥也真是的,让曼曼自己冲一冲不就好了,搞这么麻烦,玩什么小情侣的把戏……”

    彭慵依然笑,遥视不远处两人的笑容里,多了份了然。

    “你大哥在程小姐身上,可从没怕过麻烦。”

    -

    睁开眼睛时,还蒙着层水雾,一时看不清眼前人。程曼尔下意识拿手揉,又被逮了下来。

    “别揉了,眼睛都红了。”

    孟昭延的声音出现在此起彼伏的狗叫声中,有点诡异。

    她垂下手臂,不停眨眼,“孟先生,你怎么来了?”

    他这么明目张胆出现在孟朝月的地方,尽管社交媒体上找不出他的照片,但那台车还是有些指向性的。

    “带你回家。”

    眨眼时,视野如一扇被擦掉水雾的玻璃,逐渐清晰。

    男人身形高大,几乎挡住她眼前大部分光线,将她笼在阴影下。

    逆光中,他轮廓覆着一片昏暗浓影,原本就带些深邃的五官,更是意味难明。

    他眉头有蹙意,眸色沉沉,如月色下风平浪静的海面,隐有些风浪。

    程曼尔被那句话恍了半瞬,后又扬唇一笑,“不是让彭叔送我上去吗?”

    “不是。”孟昭延的手又抚上她的脸。

    掌下,沾有晶莹水珠的肌肤如一块经过打磨与抛光的玉,成色极好,净度高,天生适合被人放在手心盘玩与爱护。

    他很早很早就知道,这块玉其实伤痕累累,那些看得见的外伤,铸就了她的内胆与血肉。

    可直到今天他才知道,这块玉也曾从里崩裂,血肉仍在,但灵魂破碎。

    且缝补的那人,不是他。

    程曼尔总觉得今天的孟昭延有些奇怪。

    她被重新圈进怀里,双手迟疑着,还是环上了他腰身,任这股木质感茶香调撺掇她的鼻息。

    男人声线向来温和低沉,耳语时,会带上些沙砾般的磁哑。

    “不是的,尔尔。”

    “我来带你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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