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病重,太子监国,除了龙椅空置,虞国和换主无异。虞慎倚在椅子上,右手臂屈起撑着脑袋,闭目细细听着满朝文武的争执,吵来吵去也没个结论,终于舍得闭嘴,问起他的意见来。
“孤想来有一事未挑明。”虞慎从椅子上站起来,眼神淡漠地从几位老臣脸上一一扫过,“与胡国的这一仗,孤不仅要打,还要打得漂亮,打得他们从此不敢东进半寸,打得他们只有摇尾乞怜的份。”
“今日与诸卿商量,不对,通知,是希望诸卿给孤一个底,比如,户部能拨多少银钱来支撑这场仗,工部赶制武器盔甲要多久,而不是让你们在这里争吵不休!”虞慎随手打掉身边一人的笏板,温润的玉撞上强硬的青石板,碎了一地。
崔远在心里长叹,往前一步,说:“太子殿下息怒,根据去年底各部呈上来的折子……”
其他世家老臣见崔家对太子的态度,一时拿不准,到底是因为崔家知道什么个中隐情,还是仅仅是因为崔家已经是太子姻亲,可明明太子与太子妃不睦众人皆知,就凭这么一个坐冷板凳的女儿,又能吹到什么枕边风?
崔远这么多年丞相也不是白当的,不然虞国早就乱成一把散沙了,是以他报上来的数字,虞慎信了八分,在心里估算了一下,再加之他之前已将虎符托宁琅带去……
先假意和谈,再吞并胡国,万无一失。
“很好。”虞慎心满意足地坐了回去,“擢升夏清珩为宁远将军,即日起从中州,北满,南域三地调兵驰援雍凉。”
他这么一说,老夏将军顿时面如菜色,正欲踱步上前,元隆知伸手在暗处拦住,虞慎将这点小动作尽收眼底,面上全当没看见,大手一挥散朝。
等虞慎一走,老夏将军急得直冲元隆知跺脚:“老元,你拦我作甚?战场刀剑无眼,你难道不知我就夏清珩一个独苗苗,他当初在陛下面前胡闹也就罢了,雍凉可是实打实的前线,他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哪里去得!”
“老夏,人沈大人的亲闺女都已经去打头阵了,你这个时候不肯让儿子上,这像话吗?”
“闺女和儿子能一样吗!”老夏将军不肯罢休,“今日大不了这官我不当了,我也不能让我儿子去!”
“闺女和儿子哪里不一样了?”沈至青和之前的一众武官关系一般,本来是不愿插嘴的,听见这话,说什么也不乐意了,“老话说得好,巾帼不让须眉,我沈家的女儿可不比男儿差。”
“你当然能在这儿说了,谁不知道你家沈柏娶了公主,我儿子要是有什么三长两短,我这几代香火传承可怎么办!”
“就算我儿没娶公主,我亦不会拦着他和他妹妹保家卫国,这就是做人之高低,你懂吗?”
“愚忠!”
“短视!”
两位正二品的将军骂得有来有往,崔远和元隆知对视一眼,他们倒要多谢沈至青此刻插了一脚,有这么些时间,按照太子殿下的风格,诏书已经送到夏清珩手上了。
半月后,夏清珩顶着被他老子打出来的鞭伤走马上任,虞慎又加派元浩随军巡查地方官员,崔竹生纸糊一样的身子才将将养好。
偌大的长安,怎么只剩下他一个人?
自从胡国上次来犯,边境就陷入了诡异的安静,沈松忙于练兵,崔竹生再不好写些风花雪月的酸话影响她,他的性子比之前更加沉静了,只是几大世家皆蠢蠢欲动,他却如日中天,一路升到中书侍郎。
于是,那位原本如高岭之花般的崔家大公子也开始出没于长安各大酒楼,或与朝中同僚,或与上京举人,推杯换盏,常常坐镇清然居,偶尔去青云观祈福。
给沈松的婚服只绣了不到一半,崔竹生只有在深夜拿起绣线时,才会感觉幸福。
……
当将军的日子和沈松想象中不同。
好在宁琅这个副将当得十分称职,军中粮草调配,编队调整,与朝中机要往来,皆是他一手包揽,再细细汇报给沈松。
沈松曾派沈青云去暗中查过一切数据,无一造假。后来再谈及此事,宁琅还是那副痞痞的样子,笑道:“我怕你把王爷的兵全调走还差不多,给崔竹生个皇帝当,他应该会挺高兴的。”
每日过了午时,沈松便和士兵们一起训练。因山地地形特殊,沈松特地点了一队人马,组成一个先遣小队,先遣小队不着盔甲,只在普通百姓布衣内穿一层软甲,身配短匕,以及见血封喉的毒,他们每日在山坡上练习行军往返,这段时间初见成效,最快的几个,约莫两炷香时间即可从山顶返回营帐。
知道胡国也许偏好夜袭,沈松再没睡熟过。
手下所有士兵,无论男女,军制,皆由三人为组,三十人为队进行练习,休憩,以保持最大的机动性。
沈松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迎来胡国的猛烈攻击的。
胡国不是什么友善的客人,驻地的粮草仓是第一个烧起来的地方,尚来不及引水,整个驻地已经接二连三地失火,与此同时,先遣队的人急匆匆来到沈松营帐前。
“胡国!胡国攻过来了!”
沈松立即吹响了手边的哨子,随后披上外袍,一边穿着盔甲,一边给宁琅传令,让他带一队人守住营帐,负责灭火。
宁琅听见哨声,立刻从床上翻身坐起,冲进沈松营帐时,腰带只来得及系一个潦草的结。若是平时,宁琅也许还会开她一两句玩笑,什么别死在外面了,钱不够花记得去胡国敲诈点。
现在他却如鲠在喉,一句话也说不出。
“按照你说的,胡国的人若才至山腰,怎么会有如此多处火点?你当真没有看见任何偷袭的人?”沈松一边系护心镜一边皱着眉问那个先遣队的士兵,“这阵仗,最少也得派二三十之众。”
“回将军,真的没有,我一路过来,畅通无阻。”
宁琅见沈松转身要走,攥紧了拳,张了张嘴,又把所有想说的话咽进肚子。
沈松没注意到他的动静,自然是大步向前,头也不回。
等沈松出了营帐,率一队人冲到临近山脚处,她才不得不感叹徐寿真是做了笔好买卖,沈松自己的火铳队尚因为疏于操练只能作为第三道防线使用,这老妖怪却助胡国做出这么些奇技淫巧。
木制的滚轮上架着大炮,三人推行,一人坐在大炮后侧负责填充火药,一人负责点燃火信,沈松看不清结构,她只知道这一层楼高的火炮,比她见过的所有都快!
亦不知道胡国是怎么训练了一批鸟儿,抓着点燃的火药弹四面八方朝沈松的驻地飞来,等火信燃到鸟爪,鸟儿自然将火药弹扔下,难怪能够一口气点燃十来处营帐,若是在山林繁茂处,这跟放火烧山又有何异?
还有被做成弓箭形状的火药,不同于以往的火箭,只是在箭头包上浸满油的粗布,士兵只需点燃引信,如往常射箭般射出,箭矢在落地之后会迅速燃烧,用来对付藏匿在草丛中的敌人再好不过。
沈松的人几乎近不了胡国人的身,被他们撵得四散开来。多亏沈松为了提高整个军队的机动性,发明了一套简单的手语,以至于哪怕所有士兵分散,也不至于完全乱了阵脚。
沈松不知道除了她带来的那点沈家军,有多少人愿意为了虞国马革裹尸,她只知道,若再这么躲下去,军心必散,虞国必败。
她不能败!
沈松将虞国鲜红的旌旗扛在肩上,翻身跃上被她系在树后,又已经被四周熊熊燃烧的火焰惊得不行的烈马,手中舞着长枪,迎着火雨一般的箭阵冲杀出去!
“那人是……?是将军!是沈将军!”
“小将军杀出去了!快保护小将军!”
“沈将军!”
沈松无暇顾及身后的声音,她将长枪快速飞舞,几乎形成一个盾牌,挡开射向她的箭矢,她身下的马亦中了箭,长嘶一声就要倒下,沈松借力,纵上离她最近的,还来不及填充下一枚弹药的火炮,一□□进那点火之人的喉管,鲜血飞溅之时,沈松长枪一扫,亦取了另一人的首级,她站在火炮之上,与活靶子无异,正当她欲借火炮木架遮掩自己身形之时,猛地回头,不曾想——
她的兵士们,鼓噪而出,声震山谷,旌旗蔽天。
“小将军!”沈松循声望去,原是沈家军的一员特地替她赶来了另一匹战马。
沈松笑了,她纵身上马,长枪横扫,喊道:“虞国的勇士们,跟我杀!”
这一战没什么技巧,是近乎野蛮的屠杀。胡国的弹药总有用尽之日,他们想要速战速决,沈松却犹如嗜血杀神一般带人直接冲了出来,仿佛那燎人烈火,于他们不过是清风拂面。
胡国的将领害怕了,虞国的士兵们不仅不怕火,甚至不怕死,个个都是哪怕火焰烧身,也要死死抱住胡国士兵身体一起死的地狱修罗。更有甚者,自己已经被烧得不知是人是鬼,也能扑倒在火药上,让四周的人跟自己一起炸得四分五裂!
虞国带头的将军已经被血污糊了满脸,辩不清眉眼,只见那人纵马疾驰,长枪的银光转瞬即至,将自己的右臂刺穿,钉在地上。
胡国将领疼得恍惚,恍惚间却又庆幸自己能够早早被俘,只要留着他这条烂命,什么都好说。
没有人能战胜这样的军队。
虞国最好只有一支这样的军队。
……
宁琅一刻不敢闲着,他现在算是明白了崔竹生为什么整日犹如一只受惊的母兽。这边清点完损失财物,又是写奏折又是写密信,把能说的该说的可说可不说的都说了个尽,末了不知道是不是由于他写了太多字,操了太多心,心静不下来,执笔的手也颤抖。
大地颤动,宁琅忙抬眼望去,为首的银甲将领笔直地坐在马上,与同行的人说说笑笑,一看就是打了胜仗。
宁琅终于长舒一口气。
沈松来到营帐内,就着早上剩的清水擦了把脸:“宁琅,你快去看看我缴来的武器,能否寻个巧匠把图纸画了,再改进改进。”
宁琅眼中带笑,见沈松在水里反复擦洗自己的手,又走近问:“你怎么了?是手受伤了吗?要不要我给你拿药。”
“没事,我好着呢。”沈松仔细打量着自己的两只手,生怕漏了什么,“我要给崔竹生写信,要是手上的血沾到信纸上,他该一粒米都吃不下了!”
宁琅的笑意瞬间僵在脸上,趁沈松没注意,半晌才吐出一句:“整理的战报也该呈给太子殿下,你写完交予我便是,一块儿送去长安。”
“那便多谢啦。”沈松转头对他道,许是心情好,笑脸盈盈。
别笑了。
宁琅咬牙切齿地想。
再笑他会忍不住把信撕掉的。
“孤想来有一事未挑明。”虞慎从椅子上站起来,眼神淡漠地从几位老臣脸上一一扫过,“与胡国的这一仗,孤不仅要打,还要打得漂亮,打得他们从此不敢东进半寸,打得他们只有摇尾乞怜的份。”
“今日与诸卿商量,不对,通知,是希望诸卿给孤一个底,比如,户部能拨多少银钱来支撑这场仗,工部赶制武器盔甲要多久,而不是让你们在这里争吵不休!”虞慎随手打掉身边一人的笏板,温润的玉撞上强硬的青石板,碎了一地。
崔远在心里长叹,往前一步,说:“太子殿下息怒,根据去年底各部呈上来的折子……”
其他世家老臣见崔家对太子的态度,一时拿不准,到底是因为崔家知道什么个中隐情,还是仅仅是因为崔家已经是太子姻亲,可明明太子与太子妃不睦众人皆知,就凭这么一个坐冷板凳的女儿,又能吹到什么枕边风?
崔远这么多年丞相也不是白当的,不然虞国早就乱成一把散沙了,是以他报上来的数字,虞慎信了八分,在心里估算了一下,再加之他之前已将虎符托宁琅带去……
先假意和谈,再吞并胡国,万无一失。
“很好。”虞慎心满意足地坐了回去,“擢升夏清珩为宁远将军,即日起从中州,北满,南域三地调兵驰援雍凉。”
他这么一说,老夏将军顿时面如菜色,正欲踱步上前,元隆知伸手在暗处拦住,虞慎将这点小动作尽收眼底,面上全当没看见,大手一挥散朝。
等虞慎一走,老夏将军急得直冲元隆知跺脚:“老元,你拦我作甚?战场刀剑无眼,你难道不知我就夏清珩一个独苗苗,他当初在陛下面前胡闹也就罢了,雍凉可是实打实的前线,他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哪里去得!”
“老夏,人沈大人的亲闺女都已经去打头阵了,你这个时候不肯让儿子上,这像话吗?”
“闺女和儿子能一样吗!”老夏将军不肯罢休,“今日大不了这官我不当了,我也不能让我儿子去!”
“闺女和儿子哪里不一样了?”沈至青和之前的一众武官关系一般,本来是不愿插嘴的,听见这话,说什么也不乐意了,“老话说得好,巾帼不让须眉,我沈家的女儿可不比男儿差。”
“你当然能在这儿说了,谁不知道你家沈柏娶了公主,我儿子要是有什么三长两短,我这几代香火传承可怎么办!”
“就算我儿没娶公主,我亦不会拦着他和他妹妹保家卫国,这就是做人之高低,你懂吗?”
“愚忠!”
“短视!”
两位正二品的将军骂得有来有往,崔远和元隆知对视一眼,他们倒要多谢沈至青此刻插了一脚,有这么些时间,按照太子殿下的风格,诏书已经送到夏清珩手上了。
半月后,夏清珩顶着被他老子打出来的鞭伤走马上任,虞慎又加派元浩随军巡查地方官员,崔竹生纸糊一样的身子才将将养好。
偌大的长安,怎么只剩下他一个人?
自从胡国上次来犯,边境就陷入了诡异的安静,沈松忙于练兵,崔竹生再不好写些风花雪月的酸话影响她,他的性子比之前更加沉静了,只是几大世家皆蠢蠢欲动,他却如日中天,一路升到中书侍郎。
于是,那位原本如高岭之花般的崔家大公子也开始出没于长安各大酒楼,或与朝中同僚,或与上京举人,推杯换盏,常常坐镇清然居,偶尔去青云观祈福。
给沈松的婚服只绣了不到一半,崔竹生只有在深夜拿起绣线时,才会感觉幸福。
……
当将军的日子和沈松想象中不同。
好在宁琅这个副将当得十分称职,军中粮草调配,编队调整,与朝中机要往来,皆是他一手包揽,再细细汇报给沈松。
沈松曾派沈青云去暗中查过一切数据,无一造假。后来再谈及此事,宁琅还是那副痞痞的样子,笑道:“我怕你把王爷的兵全调走还差不多,给崔竹生个皇帝当,他应该会挺高兴的。”
每日过了午时,沈松便和士兵们一起训练。因山地地形特殊,沈松特地点了一队人马,组成一个先遣小队,先遣小队不着盔甲,只在普通百姓布衣内穿一层软甲,身配短匕,以及见血封喉的毒,他们每日在山坡上练习行军往返,这段时间初见成效,最快的几个,约莫两炷香时间即可从山顶返回营帐。
知道胡国也许偏好夜袭,沈松再没睡熟过。
手下所有士兵,无论男女,军制,皆由三人为组,三十人为队进行练习,休憩,以保持最大的机动性。
沈松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迎来胡国的猛烈攻击的。
胡国不是什么友善的客人,驻地的粮草仓是第一个烧起来的地方,尚来不及引水,整个驻地已经接二连三地失火,与此同时,先遣队的人急匆匆来到沈松营帐前。
“胡国!胡国攻过来了!”
沈松立即吹响了手边的哨子,随后披上外袍,一边穿着盔甲,一边给宁琅传令,让他带一队人守住营帐,负责灭火。
宁琅听见哨声,立刻从床上翻身坐起,冲进沈松营帐时,腰带只来得及系一个潦草的结。若是平时,宁琅也许还会开她一两句玩笑,什么别死在外面了,钱不够花记得去胡国敲诈点。
现在他却如鲠在喉,一句话也说不出。
“按照你说的,胡国的人若才至山腰,怎么会有如此多处火点?你当真没有看见任何偷袭的人?”沈松一边系护心镜一边皱着眉问那个先遣队的士兵,“这阵仗,最少也得派二三十之众。”
“回将军,真的没有,我一路过来,畅通无阻。”
宁琅见沈松转身要走,攥紧了拳,张了张嘴,又把所有想说的话咽进肚子。
沈松没注意到他的动静,自然是大步向前,头也不回。
等沈松出了营帐,率一队人冲到临近山脚处,她才不得不感叹徐寿真是做了笔好买卖,沈松自己的火铳队尚因为疏于操练只能作为第三道防线使用,这老妖怪却助胡国做出这么些奇技淫巧。
木制的滚轮上架着大炮,三人推行,一人坐在大炮后侧负责填充火药,一人负责点燃火信,沈松看不清结构,她只知道这一层楼高的火炮,比她见过的所有都快!
亦不知道胡国是怎么训练了一批鸟儿,抓着点燃的火药弹四面八方朝沈松的驻地飞来,等火信燃到鸟爪,鸟儿自然将火药弹扔下,难怪能够一口气点燃十来处营帐,若是在山林繁茂处,这跟放火烧山又有何异?
还有被做成弓箭形状的火药,不同于以往的火箭,只是在箭头包上浸满油的粗布,士兵只需点燃引信,如往常射箭般射出,箭矢在落地之后会迅速燃烧,用来对付藏匿在草丛中的敌人再好不过。
沈松的人几乎近不了胡国人的身,被他们撵得四散开来。多亏沈松为了提高整个军队的机动性,发明了一套简单的手语,以至于哪怕所有士兵分散,也不至于完全乱了阵脚。
沈松不知道除了她带来的那点沈家军,有多少人愿意为了虞国马革裹尸,她只知道,若再这么躲下去,军心必散,虞国必败。
她不能败!
沈松将虞国鲜红的旌旗扛在肩上,翻身跃上被她系在树后,又已经被四周熊熊燃烧的火焰惊得不行的烈马,手中舞着长枪,迎着火雨一般的箭阵冲杀出去!
“那人是……?是将军!是沈将军!”
“小将军杀出去了!快保护小将军!”
“沈将军!”
沈松无暇顾及身后的声音,她将长枪快速飞舞,几乎形成一个盾牌,挡开射向她的箭矢,她身下的马亦中了箭,长嘶一声就要倒下,沈松借力,纵上离她最近的,还来不及填充下一枚弹药的火炮,一□□进那点火之人的喉管,鲜血飞溅之时,沈松长枪一扫,亦取了另一人的首级,她站在火炮之上,与活靶子无异,正当她欲借火炮木架遮掩自己身形之时,猛地回头,不曾想——
她的兵士们,鼓噪而出,声震山谷,旌旗蔽天。
“小将军!”沈松循声望去,原是沈家军的一员特地替她赶来了另一匹战马。
沈松笑了,她纵身上马,长枪横扫,喊道:“虞国的勇士们,跟我杀!”
这一战没什么技巧,是近乎野蛮的屠杀。胡国的弹药总有用尽之日,他们想要速战速决,沈松却犹如嗜血杀神一般带人直接冲了出来,仿佛那燎人烈火,于他们不过是清风拂面。
胡国的将领害怕了,虞国的士兵们不仅不怕火,甚至不怕死,个个都是哪怕火焰烧身,也要死死抱住胡国士兵身体一起死的地狱修罗。更有甚者,自己已经被烧得不知是人是鬼,也能扑倒在火药上,让四周的人跟自己一起炸得四分五裂!
虞国带头的将军已经被血污糊了满脸,辩不清眉眼,只见那人纵马疾驰,长枪的银光转瞬即至,将自己的右臂刺穿,钉在地上。
胡国将领疼得恍惚,恍惚间却又庆幸自己能够早早被俘,只要留着他这条烂命,什么都好说。
没有人能战胜这样的军队。
虞国最好只有一支这样的军队。
……
宁琅一刻不敢闲着,他现在算是明白了崔竹生为什么整日犹如一只受惊的母兽。这边清点完损失财物,又是写奏折又是写密信,把能说的该说的可说可不说的都说了个尽,末了不知道是不是由于他写了太多字,操了太多心,心静不下来,执笔的手也颤抖。
大地颤动,宁琅忙抬眼望去,为首的银甲将领笔直地坐在马上,与同行的人说说笑笑,一看就是打了胜仗。
宁琅终于长舒一口气。
沈松来到营帐内,就着早上剩的清水擦了把脸:“宁琅,你快去看看我缴来的武器,能否寻个巧匠把图纸画了,再改进改进。”
宁琅眼中带笑,见沈松在水里反复擦洗自己的手,又走近问:“你怎么了?是手受伤了吗?要不要我给你拿药。”
“没事,我好着呢。”沈松仔细打量着自己的两只手,生怕漏了什么,“我要给崔竹生写信,要是手上的血沾到信纸上,他该一粒米都吃不下了!”
宁琅的笑意瞬间僵在脸上,趁沈松没注意,半晌才吐出一句:“整理的战报也该呈给太子殿下,你写完交予我便是,一块儿送去长安。”
“那便多谢啦。”沈松转头对他道,许是心情好,笑脸盈盈。
别笑了。
宁琅咬牙切齿地想。
再笑他会忍不住把信撕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