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见过世面,养尊处优的大小姐是这样的。

    好奇宝宝一样拿起生锈镰刀,对着杂草站着挥舞了几下,毛都没削下来,全砍空气上了。可她却哈哈大笑,一定都没意识到自己成了显眼包,兴奋极了:“袅袅你快看!真好玩。”

    “是是是。”

    翻了个白眼,花惊初决定重新对她进行评价——这不大傻子吗?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她一下走过去,抢走陈宝珠手里的镰刀,弯腰、弓步、撅屁股摆好架势,一本正经道:“瞧好了。”

    原本想耍帅的。结果不知是不是太用力的缘故,“唰”镰刀挥舞。花惊初一个三百六十度转体完美落地,可刀锋却从杂草上空飞过,跟陈宝珠一样啥也没割着!立刻傻眼。脸颊连带着耳朵逐渐发红,好、好尴尬。

    “……”花惊初没好意思回头。心想:完了,一定会被嘲笑。然而陈宝珠确实是没见过猪跑的,反倒一脸崇拜地啪啪鼓掌大喊道:“袅袅,好厉害!”

    “袅袅,你教我吧!”

    事实证明人和人之间的差距就是这么大。花惊初脸皮厚的一批,眼见耍帅没被拆穿,立马手握拳放在嘴边咳嗽一声,炫耀道:“宝珠啊,是吧?厉害吧?”

    看破不说破。拉板车的汉子无语的看着这一幕。

    来帮忙搬东西的仆人:“……”

    虽然院子破败了,但毕竟是声名显赫的将军曾经住过的地方,陈设简单,确实不如寻常富贵人家里假山、花园,亭台楼榭一般装潢精致,但胜在面积很大!

    从前厅的杂田走过,后面依次是待客的大厅、厨房、柴房、寝房和马厩,最离谱的是后院!竟然有一处练武场。

    “面积真大啊。”

    陈宝珠感慨。她离家很少,被崔蚌管束很严,是个实打实的妈宝女。崔蚌说一,她就不会说二,不然也不会强行被安排相亲,对象还是她最对付不来的文臣。言归正传,她也想有自己的宅邸……

    “袅袅,我有点羡慕你了。”

    “嗨,羡慕啥呀。”

    花惊初用不来镰刀,拿了铲子在地上挖草。这么大的院子修整起来,少不了十天半个月,还得累尿炕。不过她了解陈宝珠,一下将铲子插地上,单脚踩着铲子背,霸气承诺道:“你要是喜欢,随便挑个房间便送你了!以后想来就来,想走就走。这里便是你在邺城的第二个家。”

    好哇,陈宝珠秒变星星眼。她从来没想到臭屁、说话爱怼人的花袅袅,竟然还有这么帅气的一面。今天真是见识良多!

    “谢谢!”

    “嗨。”花惊初一根手指撩了撩额头的发丝:“这有啥。”她今天算是彻底放飞自我了。十余年压抑的生活就像做梦一样,她骨子里还是那个用石头打破鱼缸空手去抓水母的调皮小女孩,任性、自负,从未变过。

    一上午时间都用来整理院内的杂草,勉强收拾了一间寝房出来。铺床,放洗漱用的物品,洗澡的浴盆。从将军府搬家,她因为和大伯父陈海生了嫌隙,没提前和大伯母崔蚌知会,其实做的不太妥当……

    毕竟这么多年的养育之恩,即便偏心,可一个是侄女,一个是亲生女儿,换做是自己也做不到一碗水端平吧?说到底,崔蚌对她还行。

    花惊初此时倒有些后悔没知会一声了。

    前厅来人,是将军府的丫鬟。丫鬟低头,双手拘着放在小肚子的位置,整个人比较畏缩:“小姐,夫人喊您回去用饭。”

    “好,就来。”陈宝珠笑道:“袅袅,那我下午或者明天再来看你。”拔草弄得手沾满脏泥,她拍了拍一脸傻憨憨的模样。

    花惊初抬手把她头发上黏得草沫拈下来,道:“回去吧。”自己早上闹出这么大动静,没人阻拦,也没人问话。估计大伯母早就知道发生了什么,此时喊宝珠吃饭、不喊自己,估计是在生闷气:“替我向伯母问好。”

    丫鬟递来披风:“夫人说了,今日搬新家诸事繁杂她插不上手,就派了几个小厮和婆子过来帮忙收拾,只等表小姐自己雇了人再走。现在他们就候在门口,任凭表小姐吩咐。”

    “大伯母有心了。”

    花惊初心里明白,即便她想和将军府割裂关系,但陈宝珠,大伯母的存在……甚至还有一脉血缘的陈海,她没办法切个干净。看来有些责任,还是逃避不了。

    这丫鬟倒有些眼熟,突然想起来道:“你叫元宵是吧?”头上扎两个发髻,小脸圆嘟嘟的跟陈宝珠的娘一样,也像是一只被敲开了壳的河蚌。

    元宵弯腰行礼:“是,表小姐。”

    花惊初摆了摆手:“行了,你们走吧。”

    派来的小厮和婆子都手脚利落,比她一个人整理院子进度快多了。一个时辰,前厅的杂田被拾掇了出来,还有人专门买了种子和新农具搁在路边。

    她没有种地的经验,但田地荒废了也可惜。尤其是这么大的宅邸,杂田就几乎占了一半的面积,不好好利用上,她多亏啊!

    “这什么种子?”

    “回小姐,秋葵。”

    “好。”麻溜的拨土种上了。

    “那这个呢,什么种子。”不是她不认识字,这买回来的菜籽包只区分了颜色,但没标注是哪种植物。她本来就挑食,不喜欢的菜种那么多吃不了怎么办。

    “回小姐,嫩豆苗。”

    “好。”花惊初微愣,突然想起来小时候娘似乎喜欢吃这一口,冬天烫火锅吃最滑嫩清爽。有点呆滞,从地上刨坑随手将种子撒上了。

    她拍拍手站起来:“就先这样吧。”将杂货交给下人,踉跄回到房间关上门。她分明回到自己的家了,可内心为何感到更加孤寂落寞?诺大的凤林将军邸,竟找不出一张娘和爹的画像,只有残破的墙和杂乱的田。

    坐到桌上,提笔蘸墨。

    花惊初几次尝试将记忆中他们的样子画出来,但都失败了。恼火的扔了一个又一个纸球,又把地上的纸捡回来捋好。僵持了很久,她终于放弃。

    “算啦。”

    他们在东潭郡的时候,她才几岁?在被血色和火光吞没前,他们是否还记得邺城有一个小小的女孩在期盼归来……

    苦笑了下,再次提笔却开始画小册子。画各种故事小册子原本是花惊初的一项爱好,但不知何时成了赚钱的工具。仔细想想,修缮院子、雇佣仆人,这都是巨大无比的开销。花惊初咬唇,开始认真的创作:“就叫《净身出户后我靠种田成为千万富豪》,故事的主角小美……”

    第二日,她传信让书斋的人来取书稿。

    老张挑着扁担,这么多年书斋总是派他来和自己接洽。老张取了书稿,顺便看见前厅种的菜,开始推销他拌的农家肥:“……可好了,羊粪蛋子,牛屎还有猪屎和泔水混合到一起,发酵整整九九八十一天才开始售卖。东家,你试试?”

    花惊初一口面喷出来:“我这吃饭呢!”

    “打八折!”

    吃不下去了,花惊初一下把筷子摔桌上:“卖仙丹呢,还九九八十一天?赶紧拿了画稿走人,别被人看见你我独处。”

    老张委屈:“切,凶什么凶啊。”

    挑着扁担晃悠着走,花惊初这饭是彻底吃不下去了。

    现在想想,不难猜出“书斋”这个组织的成员。她心中有个大胆的猜测——老张年龄和爹娘差不多,虎口老茧是常年握兵刃磨出来的,位置特殊所以和普通农户老茧有区别。走路习惯八字内扣,屈膝,这是侦察兵特有的习惯……

    之前没想那么多,但既然知道了“东潭郡瘟疫”的真相,自然对这些细节开始起疑。恐怕他们找上自己,并称她为“东家”的原因便是——他们是尚未被剿灭的镇远军一脉。可能机缘巧合并没进入东潭郡县城,屠城加大火焚烧没法确认死亡具体人数,这些人逃过一劫蛰伏着回到了邺城。

    当然,是猜测。

    花惊初戳了戳碗里的面条,这下彻底失去食欲。

    ——

    “新作,新作!”

    “《净身出户后我靠种田成为千万富豪》!”

    白屿最喜欢看着些小册子,不由得被吆喝声吸引。走过去,拿起一本,竟然和《水牢一夜》是同一个作者,不由得惊奇道:“少主,您快看!”

    掀开,大致翻了翻。是个种田赚钱的农家女的故事。“挺有意思哈哈,养鸡,她不卖鸡蛋,竟靠孵化出的小鸡到学堂门口售卖给小孩赚钱,这也太浮夸了。”白屿哈哈大笑,掏钱买了一本。

    韩陌一袭冰蓝色外衣,戴着遮面纱正思考邺城布局之事。突然听旁边人说起《水牢一夜》立刻停下脚步:“哦,是什么。”

    白屿看着正起劲儿,一只手却将他的小册子粗暴地抽走。韩陌拿在手里翻了翻,皱眉。不过剧情有趣,忍不住也一边翻一边走。

    白屿委屈:“少主,我还没看完呢。”

    韩陌立刻一记眼刀。

    白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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